【紀實連載】鬼域穿行似人中 晨光一顯露猙獰(七十一)(圖)

我的父親和母親(七十一)

作者:張霜穎 發表:2009-05-18 1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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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三九 地獄惡鬼說有罪 天國佛主言輝煌

父親的判決書下來了,雖然是在意料之中, 但是真正看到還是心裏吃了一驚,年近七十的父親竟然被非法判刑七年,中共法院竟如此對待善良無辜的父親,可見他們對一個有正信的人是多麼的仇恨與害怕啊。覺者說過,打擊善的,一定是惡的。自古以來正邪不兩立,遍觀東土上下,像我父親這樣樣正直善良的人,在中共的偽政府統治區受到非法審批並置以重刑的,絕對不是個別現象。


2008年7月美國費城法輪功遊行

 

2009年3月加拿大法輪功遊行


2009年5月加拿大法輪功遊行  

判決書的號碼是:﹝2009﹞市刑初字第125號。上面寫道:濟南市市中區人民檢查院指派檢查員於曉偉、張曉輝出庭支持公訴。濟南市市中區人民檢查院指控:被告人張興武為製作、傳播法輪功宣傳品,在家中通過網際網路下載有關法輪功信息後,製作"九評共產黨","我們告訴未來"等含有法輪功內容的光碟269張,《轉法輪》、《九評共產黨》及其它書籍210餘冊。這就是父親的全部罪狀了。

他們給予父親的"罪名"是:公訴機關認為,被告人張興武違反國家規定,製作某教宣傳品,宣揚某教,破壞法律,行政法規實施,其行為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條第一款之規定,構成利用X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但判書中又說:關於被告人張興武查獲的210冊書,合議庭據審查後認為被告人張光武本人在家中無法製作出扣押的《轉法輪》、《九評共產黨》等含有法輪功內容的書籍......那麼他們所謂罪證中的書籍又不是製作,只是存放了而已。判書中還說:被告人張興武在明知某人購買設備製作法輪功書籍的情況下,仍幫助、安裝、調試電腦等,被告人張興武基於共同犯罪的故意,應當對某人製作204本書的行為承擔責任。這是什麼意思?一會是存放書,一會是修機器?到底控罪是什麼?是為什麼要承擔責任,承擔多少?動用大量防暴警察,逮捕圍觀群眾,阻止律師上庭等等,這樣大張旗鼓的鬧劇怎麼就以這樣一張前言不答後語的判決書草草收場?由此可見,中國的司法制度是如何的不嚴謹,而對善良民眾的審判又是怎樣的混亂和隨心所欲。

最後的判決如下:

一、被告人張興武犯利用X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判處有期徒刑七年,(即自2008年7月17日起至2015年7月16日止)

二、隨案移交作案工具。被告張興武所有的電腦主機四臺、電腦顯示器一臺、電腦主機硬碟六個,移動硬碟一個,內存條一個、讀卡器一個、藍牙接收器一具,惠普打機二臺、愛普生印表機一臺、佳能印表機三臺、愛華錄音機一臺、含有法輪功光碟269張、《轉法輪》、《九評共產黨》及其它含有法輪功內容的書籍210冊。予以沒收。

審判長 王利民
審判員 王衛
審判員 呂青
二00九年四月二十三日
書記員 劉笑天

沒收的東西列了清單,但這也只是一部分,判決書中沒列出的東西還有,而且不只一件。母親能清楚記得的就還有去向不明的高檔液晶顯示器一臺、高檔手機兩部、廣告紙一箱等等,這都是法院清單上沒有的物品。母親手裡有一份清單,是通過律師從派出所要到的,這兩份清單就大不相同。其實即使是母親手裡的那份清單就已經不是完整的了,因為他們在半個月的抄家中,都拿走了什麼,父母是很難想起來的,不到用的時候誰家都不會知道少了什麼,但最明顯的是剛買的兩部高檔手機,因為這是他們常用又很珍惜的東西,現在家中只留下了從手機身上剝下來的塑料外套,手機早已不知被哪個"執法人員"順手牽羊據為己有了。這種抄家是什麼意思?這不是搶劫是什麼?案子在運作中幾個月不給母親家門鑰匙,找證據,找來找去的,證據就是從我們家抄去那幾張光碟,夠判七年刑的嗎?不怪那天劉巍律師打電話問法官判多少時,那法官竟怎麼也不告訴她,吱吱唔唔的就挂了電話。

以上就是邪黨法院所列舉的"有罪事實",他們的能列舉的罪證就是抄家時抄出的父親所有的幾本書和光碟了,而且還裝模作樣地審定父親沒有做書的能力,那麼那些書他也只是收藏而已了。剩餘的各式各樣內容的二百多張光碟就要判七年嗎?這是根據哪條法律?不過邪惡就是邪惡,他們什麼時候講過道理呢?在他們頭腦中好像只有把人關起來這一條路來對付民眾了,在和諧社會裏只要發出不和諧音,那就只有被"和諧"了,可是這種桀紂之虐又能維持多久呢?!

老爸被判刑七年,我的心真是苦苦的,不知道什麼時候才能再聽到父親的聲音。父親性格開朗樂觀、助人為樂,同時又多才多藝、天資聰穎,是一個真正的民族精英。他一輩子獻身於教育事業,無怨無悔,也可算是桃李滿天下了,與他接觸的人沒有一個不被他的個人魅力折服。他從來不求國家給他什麼回報,沒想到退休了,竟沒有享受過一刻平安,兩進大牢,年逾古稀竟然又被判刑7年,他幹什麼了?不就是為祛病健身煉功了嗎?不就是收藏了關於自己信仰的一些光碟和書籍嗎,中共,中共,邪靈中共,這個魔鬼已經是赤裸裸的了,它要關誰是不需要什麼理由的!父親的案例再什麼審,也不至於判七年;小姨子傑無論怎麼說也不應該抓去勞教;那苗培華呢,就更不應該被抓了,她是一個自由公民,坐車上街,那不是很平常的事嗎?怎麼能像對待逃犯一樣把她抓起來?中共偽政權真是被民眾嚇到了瘋狂的地步了。邪惡把他們,包括我父親抓起來,是因為他們的一身正氣使它們害怕。作為一個法輪功學員,能在正邪大戰中為證實佛法在宇宙建立威德,這是生命求之不可得的榮耀,父親能在這個時刻堅定正信,維護宇宙大法,他的生命是最幸運的生命,我應該為他而深感自豪才對。我想,就像師父說的那樣,在修煉中出現的任何事情都是好事,慢慢的我的心就平靜下來了。

修煉是苦的,但修煉的結果卻很輝煌。中共雖然用各種極端的手段不斷地給我和我的全家帶來苦難,可這些苦難只能是我們上升的階梯,過去十年中它沒有打倒我們,將來更不會。我們一定會在中共製造的苦難階梯上,慢慢地修正自己,在痛苦的過程中修去我們所有的執著,在這千載難逢的亂世洪流中講真相,救度眾生,同時走向自己正法修煉的新境界。


2009年5月香港法輪功學員集會


2009年5月韓國法輪功學員集會 


  2009年5月集會中的加拿大法輪功小弟子

一四零 鬼域穿行似人中 晨光一顯露猙獰

為了給父親說句公道話,母親幾個月來上下奔波於父親被關押的看守所與法院之間,受了無盡的刁難,辛苦異常,而父親,自從去年七月十六日被關押以來,也是音容兩隔,母親父親無法出國,我無法回國,我與我的父母已經十五年不能相見了,這些痛苦只有親身經歷過的人才知其辛酸。

因為母親的堅持和律師依照律師條款的仗義執言,經過了幾個月的據理力爭,總算是戰戰兢兢地走到了審判的那一天,希望在最後的庭審上能夠為父親要個說法。然而,最後才是真相大暴露,什麼法律,什麼法庭,都變成了擺設,中共從誕生之日起就是"槍桿子裡面出政權",對於手無寸鐵的老百姓,如果你不俯首帖耳,它們就會露出森森的利齒,把你當作反動勢力要從重從嚴的鎮壓。那些披著司法制服的中共爪牙的做派,真是人性無存, 無視一切事實真相,終究還是將無辜善良的父親判刑七年。

當然我們也心知肚明的知道這個五千年文明的國家早就被中共糟蹋的虛有其表,共產黨自己都承認它是一個西來幽靈,所以中共治下的國家,所有的理念中是完全沒有中國傳統的理念和良知的,更不用說什麼道德與良心了。雖然那些衙門中走動著的生命也都是圓顱方足的高級動物,打扮得也斯文,手中煞有介事地拿著公文,但那些所謂人的生命,隨時都會撕破人的表情,無端的咆哮起來。其實也不是無端,這種失控狀態的出現往往是因為哪個頭目做了最新指示,使得這些權利操控下的嘍囉們懼怕不已,只有無視法律存在而公然的執法犯法。法院再也不是說理申冤的地方了,民眾們對那些非法的作派也已經是見怪不怪了。

爸爸的被枉判震驚了朋友和世人,這個荒唐的判決受到了舉世的唾棄,父親的案例被紐約時報、英國衛報和韓國最大報紙朝鮮日報引用,隨著世人的覺醒和揭露,邪惡對自己的罪惡也從一開始的百般掩蓋發展到了明目張膽和堂而皇之。它們可能覺得再裝下去已經做不到和沒有意義了,所以就迫不及待的撕掉了偽裝,拿出它們最在行的鬼域行徑來了。它們鬼影憧憧的在父母家的房子周遭遊蕩,時不時地露出一點掙獰來。好在我那落入魔國的母親,是對這些不屑行徑有些麻木的人,我想如果是個身體陽氣不足的人,說不定早就嚇得夜不能眠了。

對於父親的被枉判七年,我們全家都絕不承認,堅持上訴,不管是什麼樣的結果,我們都要爭取自己的每一分權利,為冤枉的父親力求公道。判決書下達十天之內要提起上訴,所以母親急急的把律師從四川叫來,準備走正常的上訴程序。那天律師依約前來濟南辦理上訴事宜,母親陪同,發現濟南司法機關的小嘍囉竟然比母親還準時。一大早,母親剛從家中出來,剛好碰到一個鄰居,她對母親說:"快別出去了,那些人正在門口監視你呢?"母親一看,果然那個派出所經常雇佣監視母親的奴工,正在對面的商家門前,坐在一個小凳上向我家的方向眼睛一眨不眨地瞪視著,看到母親出來,那人慌忙拿起電話就打,給他的主子們報告消息。律師只是打電話說早晨8點到機場,而那些監視者6點就到了。母親當時就明白了,這是他們想要阻止母親上訴。一個泱泱大國,敢大肆枉判,難道怕判決過後當事人的上訴嗎?不管怎樣,母親還是依照原定計畫同律師去看守所看父親。

那是09年4月30日,母親同律師去看守所看父親,想讓他簽字準備上訴,因為父親枉判7年的判決書下來已經7天了,十天的上訴期已經大部分過去了。其實,共產邪黨把人民特別是大法修煉者當成了真正的敵人,從打壓的第一天起,就是想把大法與大法弟子置之死地而後快的,在他們的法庭上上訴是很難甚至是不可能得到什麼公正的,第一次的開庭審判不就說明一切了嘛!但是為什麼還要這麼不顧麻煩辛苦的抗爭呢?無非是想告訴世人,我們作為法輪功學員,就是和平的表達自己的理念,爭取自己修煉的權利。我們抗爭,但是我們一絲一念、一舉一動都是在做好人,我們所做的所有一切,無非是告訴世人法輪功學員是一群什麼樣的人。我們按照大法的教誨做一個遵循"真、善、忍"的好人,在任何情況任何環境下都是會毫不含糊地做到,並且一如既往地堅持自己的信仰,捍衛自己正信的權利,邪惡中共的無理打壓是無法改變一個立志返本歸真的修佛之人的。同時是想讓那些公檢法人員能在邪黨的倒行逆施中覺醒起來,從而使自己能在宇宙的大淘汰中得救,使得這場低劣表演的旁觀者醒悟,從而棄惡從善。

律師進去看守所,母親在接待室等她。兩個多小時後,母親接到了律師的電話,得知看守所堅決不讓律師去會見父親。律師在這兩個小時內受盡了刁難,她據理力爭,說明於情於理於法不讓會見當事人都是不對的,確切地說,阻止律師會見當事人,這是一種違法行為。可是那個姓王的所長就是不讓她進去,說是辦這個案子的市中區法院庭長王利民也就是父親案子的主審法官吩咐不准律師會見當事人的。劉律師再說道理,那些獄警就群起而攻之。律師無奈,只好打電話給交待看守所執行這種違法決定的王利民,可是他卻在電話裡對劉律師態度惡劣。

快到中午十二點時,見當事人的事情還是沒有任何進展,劉律師終於明白,她見當事人的想法已經完全沒有了希望,只好退了出來。母親說,劉律師出來的時候,滿臉通紅,聲音嘶啞。在全國各地為法輪功學員打過好多官司的她氣憤的說從來就沒有遇到過這樣的事情,可見濟南的610有多麼邪惡!這對律師和母親都有一種打擊感,也有些莫名其妙,這還是法律嗎?中共還是一個國家的執政黨嗎?更何況是一個天天高呼著依法治國的國家,怎麼可以這麼野蠻的踐踏自己制定的法律?

從看守所出來,律師和母親等人去濟南市中區法院找那個不准辦理上訴手續的王利民法官,法院說是過午一點上班。當他們一點去法院要求同法官會見時,那個電話起初有人接,一聽什麼事兒就挂斷了,此後又挂斷幾次,電話就再也沒人接了。劉律師很氣憤,她說一定要向各級部門反映法官阻撓當事人上訴的罪行,於是她就俯在接待室一個小桌上寫控告材料,一面堅持不懈地給那個似乎永遠無人接聽的電話去電。一個小時過去了,律師的控告材料已經結尾,我們打算離開時,王利民居然接了律師的電話,說可以在二樓會見。律師同母親他們上了二樓,到處找,可那個王利民是連個鬼影也沒有。大家只好耐心地坐在一個接待室等。又不知又過了多少時候,也不知是從什麼地方突然出現一個面部表情非常兇惡的男人。"您是王利民先生嗎?"母親很有禮貌的問,但那個人不答話,眼睛也不瞬一下的快步走著,後面跟著一個女人。

母親知道那一定是王利民了,因為他的做派已經說明瞭一切。他打開了一個審判廳的門,坐在了那個他慣常坐的審判長的位置,那個女人坐在了書記員的位置上。他的態度真像是一個鬼判,加上那滿屋充滿的邪惡氣息,使母親很不舒服。他禁止律師發問,用言語威脅律師,並單方面的取消了律師的辯護資格。真是荒唐,身為法官難道有那麼大的權力,能夠干預當事人和律師之間的委託關係嗎?他咄咄逼人的問了母親很多問題,母親還是回答了他,因為她當時有一種想上訴的想法,所以說話是有顧忌的。後來她放下了那個想上訴的求心,不再有求心,心裏就輕鬆多了。

父親的上訴真是風雨飄搖,無論律師還是任何人,都無法從司法人員的口中得到什麼消息,到現在也不知道父親案子到底有沒有遞到中級人民法院。然後,我們作為真正走在修煉路上的大法弟子,只有走正自己的路,在任何環境和困難中,盡量力求自己能夠做到無私無我,先他後我的正覺,心中的悲苦就會悄悄地被莫名的幸福感受取代了。有句話說,當神拿走了你認為是最好的東西的時候,他一定是想給你一個更好的。我想我的父親和我們這個在神看護下的家庭一定會得到神更深層的眷顧吧。

(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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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親被強判7年 法庭不允許上訴

各位讀者,父親的案子3月31日開庭,開庭日法 庭外有兩車防暴警察,大約70多人荷槍實彈,散佈在法院周圍的便衣警察有一兩百人,母親及其他親屬被劫持回家遭軟禁不許旁聽,三名在場群眾:朱曉東,苗培 華(剛出家門走在路上),劉麗傑被當場挾持至派出所,後均被判處一年零九個月勞教。父親律師不被允許進入法院,只有罷庭抗議,父親面對法庭上警察聽眾, 毫無畏懼為自己做無罪辯護,起訴人無法應對,只說父親認罪態度不好,後通知父親被判7年徒刑,現在在上訴期內,法庭通知律師不許上訴

自 從2008年7月16日深夜,濟南市市中區魏家莊派出所撬門而入強行綁架我父母以後,我父親張興武現在被非法羈留在濟南看守所已經8個月了。 濟南市公安局市中區委610系統一直妄圖給我父親判重刑,尤其是公安局市中區的韓延青。請廣大讀者幫助營救我無辜善良的67歲的父親張興武,讓他能夠早日 回家。

我的父親張興武 母親劉品傑

辦案主要負責人

濟南市市中區法院 地址:濟南市英雄山路197號 郵編:250001 電話:0531-86051403
院長:解雅潔 辦公電話:89873578. 手機:13854161977

                 廳長王利民 電話:0531-8256-7176 

濟南市中級法院 院長 李靜 地址:濟南市經二路1號 郵 編:250001 電話:0531-89256000 0531-82567112 傳真:0531-89257430

濟南市中級法院立案庭副庭長張江濤 電話:0531-89258010

背景:

父親張興武 67歲,山東濟南教育學院物理教授。母親劉品傑 67歲,濟南半導體研究所退休員工,兩人於1995年開始修煉法輪功後,身心受益,嚴格按照「真善忍」要求自己。1999年7月以後,兩人被降職降薪,數 次拘留及抄家。2000年離家出走,四處流浪。2001年1月1日以「」宣傳法輪功「」為罪名雙雙被判處3年勞教,在勞教所中被迫勞動每天至少17個小 時。期 間,因為不肯寫「決裂法輪功」的保證書,父親被連續2個6天6夜不許睡覺連番洗腦,母親被兩次加刑。2003年底出獄後仍然受到嚴重的監視盯梢,不准外 游,不准辦護照。今年7月16日晚上 10點,濟南市公安局及其下屬單位魏家莊派出所20多名警察在專業開鎖人員的協助下,沒有任何理由破門而入,抄家搶掠,抄走大量私人物品,電腦,印表機各 種機器及大量現金,銀行卡,工資卡,同時綁架了父親母親。父親第二天送往濟南看守所,濟南市中區公安分局610主管通知我母親我父親會被判刑XX年。






来源:看中國來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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