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綁架公民 公安局不敢面對媒體(圖)

作者:楊逸凡 發表:2009-08-21 1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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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中國記者楊逸凡報導】近日本報收到讀者投書,希望針對其胞兄梁裕華被非法關押已一個多月的事進行報導。根據所提供的資料,梁玉華廣東深圳福田區人,他於7月14日在訪友途中,被深圳福田區公安分局的國保人員綁架,並對他進行抄家,帶走一大批私人物品,後對他刑事拘留,罪名是"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現被非法關押在福田看守所。

記者打電話到深圳福田公安分局提出要核實梁裕華的事情後,對方立即挂電話,記者再撥打同一單位的其它電話,都沒有響應。打電話到福田區看守所後,接電話人員表示梁裕華的確在該處,而且對記者說:"你已經打來3次電話了。"顯示在記者撥打之前已有人打過電話關注此事。

梁裕華的妹妹表示:梁裕華被綁架是因為他是一名法輪功修煉者,而政府對法輪功的鎮壓是沒有法律依據的。在她的哥哥被非法關押的這段期間,她透過不同管道申訴,包括:寫信給深圳福田區"六一零"辦公室主任及全體人員、福田公安分局羅局長及福田區檢察院。

她在給羅局長的信中提到:我哥哥煉法輪功沒有傷害任何人,沒有觸犯任何法律法規,沒做什麼案,沒有任何犯罪行為或犯罪意向,你們公安的人就這樣隨便對他綁架、關押,並恣意扣上"莫須有"的罪名企圖將他定罪判刑,他們怎敢如此公然違反《憲法》,執法犯法啊?

此外,她以《憲法》規定公民享有言論、出版、集會、結社、宗教信仰自由,來駁斥公安機關對於她哥哥的指控。過去記者針對有關單位對法輪功修煉者的指控請教律師,所有曾經代理過法輪功案件的律師都表示:法輪功案件都是一樣的,千篇一率,基本上法輪功修煉者要求的就是合法修煉的環境,這的確是憲法保障的,而政府對法輪功的鎮壓基本上沒有法律依據。

梁裕華的妹妹呼籲希望有關單位不要知法犯法,她表示希望公安局撤銷對梁裕華的立案,並立即無條件釋放他,歸還其被劫去的所有物品,還其公民的人身自由以及一切《憲法》賦予的權利。

 

来源:看中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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