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家子"騙財色 逼2女大學生同時與其同居

發表:2009-09-09 1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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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女研究生輕信謊言愛上了一個劣跡斑斑、身無分文的勞改釋放人員,在長達兩年的同居生活中,她受盡了欺騙、暴力及性蹂躪。騙子落網後,還供述以同樣手段,騙了另四名女大學生的錢和色。

校園偶遇"商之子"

1981年8月出生的田蕾是一個漂亮的才女,本科畢業後她於2003年9月考上南京一所名校研究生。自跨入大學的門坎起,追求她的男孩就非常多,但田蕾希望學成之後找一個有錢人。

2004年暑假,田蕾留守校園潛心學習。8月5日上午,她嫌宿舍太熱,便拿著一本書到校區西園的樹林內靜讀,11時許,一名夾著公文包的男子向她走來:"你好!我來自臺灣,漢字寫得非常差,請你幫我寫個傳真電報稿可以嗎?"田蕾說:"可以。"

按男子口述,傳真電報很快寫好:"強華公司:我司在南京投資房地產業進展順利,河西和江寧的兩個小區建設即將啟動,需大量資金,請貴司收到電報後,速將2000萬元匯到我公司在南京開設的專用賬戶。"落款是"臺灣宏圖南京公司副總裁:鞏凡"。

男子和田蕾聊了起來:"我叫鞏凡,今年27歲,研究生是在美國讀的,現在和父親一起在南京經營房地產業......"田蕾也介紹了自己的真實情況。中午,兩人共進午餐,席間男子談到父親白手起家創下幾十億美元的家業時,禁不住熱淚盈眶。獲知田蕾還沒談男友時,馬上發起了愛情攻勢。

曾把女孩騙到外地賣淫

8月9日是田蕾的生日,她提前通知了鞏凡和幾個要好的同學,在飯店用完餐後大家離去,但鞏凡沒有走。兩人去了北京西路上的一家賓館。

4天後的一個下午,鞏凡對田蕾說:"我父親不許我和你戀愛,否則就要斷我的經濟來源。我真心愛你,困難再大也要和你在一起。"田蕾好感動,提議兩人去租房子住。次日田蕾就在大橋南路租了一小套房子,從此兩人住在一起。再之後,鞏凡用各種藉口跟田蕾要錢,田蕾都二話沒說幫他解難。

這年國慶長假,田蕾帶著鞏凡回蘇北老家見父母,老兩口高興得合不攏嘴。10月5日這天中午,喝了點酒的鞏凡突然對田蕾說道:"實話告訴你吧,我的真名叫王強,今年35歲,親生父母早已去世,養父是臺灣的大地產商,我學的是爆破專業,到南京來是蒐集情報的。"田蕾嚇出了一身冷汗,當天下午就住回學校。

"鞏凡"的真名確叫王強,1970年1月出生於濟南,3歲那年父母相繼病逝,他被人收養。初中畢業後輟學在家,工作後因違反廠紀被開除。1991年他的養父去世,1年後他與養母脫離關係。1994年10月,王強到兗州市興隆莊的一家小煤窯當起了礦井爆破工。2002年6月,他在北京以幫人找工作為由,騙財3000多元,被北京市海淀區法院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

2003年1月,刑滿釋放後的王強回到了濟南,走上了冒充富商之子專騙女大學生的罪惡之路。這年5月,他在濟南某大學校園內搭識了哲學系大三女生吳娟,兩人同居半年後,他把吳娟誘騙到山西太原賣淫,吳娟不從,他就以武力和煙頭燙乳房的殘忍手段逼她就範,吳娟在被迫賣淫4個多月後才逃回濟南。女研究生擺脫不掉騙子

見田蕾不打招呼就走人,王強軟硬兼施地要她回到自己身邊,並一再許諾等她畢業後就帶她去美國定居。3天後,田蕾又回到了出租房,繼續和他過同居生活。

在田蕾的眼中,王強總是顯得很忙碌,即使回來也經常深更半夜和人打電話,談些很神秘的話題。他告訴田蕾,自己目前在一邊工作一邊研究新型"旋爆"裝置,時間非常緊。從這以後,王強的粗暴性格開始逐漸暴露,膽小怕事的田蕾只好一再忍讓。

王強沒有經濟來源,花銷全由田蕾提供,田蕾還有個弟弟在南京上大學,父母的負擔很重,她的錢大多是向已工作的同學借的。

2004年12月下旬的一天中午,王強搭識了南京另一所名校的外語系高才生黃莉,他稱自己是北京人,父母都是建築承包商。王強許諾迎娶黃莉後,帶她去加拿大定居。把黃莉穩住後,王強開始兩頭兼顧。1個月後,王強覺得黃莉對他已不再有吸引力,拿了她的1.98萬元、手機及數碼相機後,就消失了。

王強將從黃莉處騙來的錢給了田蕾7000元。2005年春節過後,田蕾又和王強鬧崩,王強稱分手可以,但一要陪他去濟南看生父的墳,二要賠他1萬元青春損失費。田蕾只能全部滿足,但獨自生活不到1個月,又被王強纏上,軟磨硬泡後又恢復了關係。

"一夫二妻"荒唐生活

這年5月,王強再次闖入濟南某大學,搭識了大四女生楊娜,王強稱自己是勝利油田的項目經理,父親是石油部副部長。楊娜當晚就和王強住到了一起。同年9月,王強與楊娜的關係被田蕾發現,田蕾再次提出分手並住回學校。王強連續18天打電話威脅恐嚇田蕾和她的父母,迫於無奈,這一次田蕾又"賠"了王強1萬元。

10月中旬,王強對楊娜說:"除了你還有一個女研究生在追我,最近我和她有點矛盾,我決定讓她也住過來,有比較才有鑒別,這樣好讓我作出決斷。"楊娜開始不同意,但又不忍心把王強讓給對手,於是答應了。田蕾不日接到電話,得知自己和弟弟的生命安全正受到威脅。她跪在地上,哭著求王強手下留情,並答應與王強和好,後提出回學校。"想走?從今天起我們3個人住一起......"田蕾因不從而挨了王強的拳頭,只好留下來。當晚,王強變著法子對田蕾和楊娜進行蹂躪。這種令人恥辱和不堪忍受的日子,田蕾和楊娜咬牙堅持了1個多月。

慘遭性蹂躪後,楊娜跑回了老家,田蕾仍無法擺脫。11月下旬她發現自己懷孕了,最終在作出畢業即和他結婚的違心承諾後,王強才帶她去合肥打掉孩子。這以後,王強又溜進安徽中醫學院,搭識該校女生楊凡,楊凡成了又一個受騙者,不僅失身而且還被王強騙走3000元錢。之後王強又多次到合肥與楊凡同居,既導致她懷孕,又從她身上"借"走13000元。

騙子:都怪女生太好騙

田蕾不敢明確說分手,只能東躲西藏。2005年12月20日上午,王強闖入田蕾所在系鬧事,為了穩住王強,田蕾又隔三差五地與他同居,並多次遭到王強的毆打和虐待。

2006年3月,田蕾重新租了房子,換了手機號碼。而王強則一次次給田蕾的父母和田蕾所在系的輔導員打威脅電話,逼他們把田蕾交出來。驚恐不安的田蕾只好向警方報案,但因羞於講出具體原因,警方也沒辦法立案。2006年4月3日,王強又闖入田蕾的實習單位滋事。田蕾終於放下面子,向警方陳述遭王強騙色騙財及性侵害的全部事實,還會同楊娜通過蛛絲馬跡聯繫上吳娟和楊凡,將蒐集到的證據提供給警方。

2007年4月10日上午,鼓樓區法院開庭審理此案,王強說:"我之所以走到這一步,與這些女生太好騙不無關係。我覺得越是漂亮的女大學生越好騙,因為她們認為自己有資本追求嫁得更好。我向她們表示真誠的懺悔。"

法院認定王強共詐騙受害人田蕾、楊凡等人的錢財8萬餘元,係數額巨大,構成詐騙罪,並屬累犯,故當庭判處其有期徒刑6年,並處罰金1萬元


来源:現代快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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