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民歷食物相剋表? 別當真

發表:2010-06-24 1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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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民曆書背常附「食物相剋中毒圖解」,上頭提到的相剋食物真的不能同時入口?

臺衛生署中醫藥委員會主任委員黃林煌說,那是早年醫學觀念不發達時的產物,沒有科學根據,不必當真。

毛蟹跟金瓜一塊吃有毒,要喝地漿水(即地下水)才能解毒;鱉跟芹菜一起吃產生的毒性,要靠橄欖汁才能解。還有,雞肉跟李子同時下肚會導致下痢,這時候要吃令人最之色變的雞屎白來解毒。

黃林煌說,食物相剋圖經分析,可以歸納出三大原則,第一是像毛蟹、螺、蝦子等高蛋白質海鮮食物不易保存,稍有不慎就可能腐壞,下肚後當然會拉肚子。

他還說,昔日交通不便,同時吃到來自南方、北方,或者東方、西方食物並不容易,在長程運送下,食物很容易變質、腐壞,所以,當南方與北方食物「相遇」,下場很容易是腹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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