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尼爾·米雷萊斯在街頭掛牌示眾(看中國配圖)
艾洛伊絲(看中國配圖)
據英國《每日郵報》13日報導,美國得克薩斯州一名男子利用職務之便盜竊犯罪行為受害人的錢財,被法院判處每個週末都要身挂「我是賊」的大字牌站在當地一條繁華街道遊街,並且一直要持續6年時間。
這名男子叫丹尼爾·米雷萊斯,他掛著牌子在休斯敦市一個購物中心外面不停地走來走去。牌子上寫著:「我是一個賊,我從哈里斯縣犯罪行為受害者那裡偷了25萬美元。」牌子最下方還用大字標著落款:丹尼爾·米雷萊斯。
這種遊街的處罰可是由當地法官明確判處的。
米雷萊斯說,他遊街時不少路人對他嘲笑不已,不過有時也有人同情他。他說,根據法院的判決,他在接下來的6年時間裏,每個週六都必須掛著牌子在這個路口站上5個小時。
米雷萊斯的妻子艾洛伊絲以前在縣裡的地區檢察官辦公室工作了16年,2001年起在受害者權益部門負責接待工作。
該部門主要是為犯罪行為受害人提供幫助,並接收被告人依照法院判決歸還的財產。艾洛伊絲發現,財產歸還系統存在漏洞,但是她非但沒有向上級報告,反而起了貪念,大肆以權謀私。
調查人員發現,艾洛伊絲竊取了400多張支票,這些本來都應該是還給受害人的。她老公則把這些支票存在他們自己的賬戶裡,把這些不法所得用於度假、聽音樂會和逛夜店等消遣。
她利用職務之便盜竊了大量犯罪行為受害人的錢財,警方調查發現,她裝到自己腰包裡的錢超過20萬美元,丹尼爾配合妻子進行盜竊,拿到的錢也不少於10萬美元。2009年8月20日,他們夫妻的不法行為終於被人發現。
艾洛伊絲今年7月份已被判決入獄6個月,而且獲釋之後也要同樣每週站出來遊街,只是她和老公錯開一天,週日出來「掛牌」。
美國政府已經沒收了他們擁有的3輛汽車和一棟房屋。
本來按照法律規定,這對夫妻需要入獄很多年,但是以非常規判決出名的得克薩斯州法官凱文·費恩只判決艾洛伊絲蹲6個月班房,但附加判決是:每週遊街一次,持續6年時間;每年入獄一個月,持續6年;以10年為限,命令這對夫妻歸還全部不法所得;完成400小時社區服務;在他們家外面樹立一個牌子,上面須寫著:「本處房產居住者是已獲判決小偷,他們從哈里斯縣犯罪行為受害者基金中偷了25萬美元。」 牌子上還有著法官凱文·費恩的簽名。
非常規判決是美國法官自由斷案的權力,一旦法官判決,就要執行,體現了美國人對法律的尊重。
這條消息很有意思,更有意思的是這條消息後面的幾條跟帖,摘抄如下:
這方面真不能跟老美接軌,如果跟他們學我們得交通癱瘓。
期待咱能在大街上看到脖子上掛著「我是貪官」這樣的人。
北京的交通堵塞會直達天津!
全國大堵車!
美國的現實到了中國怎麼看都是一個笑話。
群眾的眼睛是雪亮的,群眾的心也沒有被豬油蒙了,他們在殘酷而無奈的社會底層自說自話、發泄不滿,他們的不滿也許沒有什麼,但是,當這種不滿讓這個社會到處都荒草淒淒的時候,一把火,會讓我們這個年代成為最慘烈的人間煉獄的。
来源:作者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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