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連達360多人的「『衛國救義軍』反革命集團」假案(圖)

發表:2011-01-02 1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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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大革命中,在所謂的「清隊」運動狂潮下,在戶縣餘下地區發生了一起聳人聽聞的所謂「‘衛國救義軍’反革命集團案」(包括套入此案之中的《肖魏敵臺案》和《盜竊「九大」會議機密文件案》)。但這一案件卻純屬假案,曾給許多無辜人民群眾造成極大的傷害,產生了極為惡劣的影響。

戶縣餘下原為一個小村,上世紀五十年代,前蘇聯援建中國的一個大項目在此落戶,惠安化工廠開始興建,鐵路還專門修到此處,形成一個小城市,從此聞名遐邇。1969年,文化大革命已到了所謂「斗批改」階段,「清理階級隊伍」這一運動猛烈展開。三月份,國營惠安化工廠二車間一個名叫高存才的一個老「偽軍工」被揪了出來,所謂的「偽軍工」,是指一些解放前曾在東北敵偽軍工廠幹過的老工人。這些人解放後在蘇聯援建惠安化工廠時調來,歷史早有結論,但這次又被以「歷史反革命」身份被「清理」了出來。在當時瀰漫全國的刑訊逼供、殘酷批鬥風潮的影響下,高存才多次遭到毒打,逼其招認「反革命罪行」。高受刑不過,終於招出了一個令專案人員十分震驚和欣喜的「大案」。

高存才交待說:他參加了餘下以陳昆剛為首的一個反革命組織——「衛國救義軍」。這個組織又叫「反共大黨」,下面設了「一七五」、「七二四」、「終南」、「沙窩」、「三一五」、「敬仰」六個暴動隊,原來準備在1969年春節暴動,因故未成,二次又準備在五月暴動。

惠安化工廠革委會當時的主要負責人聽到這一「重大敵情」後,如臨大敵,一方面部署將高存才透露出的「案嫌分子」強行關押,嚴厲追查;一方面緊急將此情況上報陝西省公安機關軍管會,省公安機關軍管會主任、獨立師司令員黃傳龍不分青紅皂白,提筆批示叫「急辦此案」。得此指示,惠安化工廠專案組織立即成立起來。

4月7日,惠安化工廠召開了對敵鬥爭體現政策大會,一方面由高存才交待問題,然後宣布對其從寬處理;另一方面,其供出的一些「案嫌分子」如電器車間的老「偽軍工」徐得成等都被宣布「專政」,這些人被施以各種毒刑,毒打後都非常「老實」,專案組指向那裡,這些人就只得供向那裡,越供線索越多。接著,專案組未通知戶縣方面,即將餘下市場隸屬於戶縣餘下零售公司合作組織的陳昆剛、董元森、王再治、徐永華、劉新學等多人抓走關押審查,戶縣此時並未參與。

4月下旬,省革命委員會政法組派張東森來到餘下,在惠安15號樓召開了有惠安化工廠軍宣隊、革委會和戶縣公安機關軍管組負責人參加的碰頭會,定性此案為「反革命集團案」, 決定涉及到惠安化工廠和餘下市場的嫌疑分子由惠安負責審查,涉及到戶縣、澇峪、草堂寺、城關等地的嫌疑分子由戶縣負責審查。碰頭會後,惠安化工廠立即成立了工宣隊,進駐餘下市場,把一部分審查對象弄到原餘下麵粉廠,後又移至惠安化校,成立專案,辦「學習班」。戶縣也陸續在澇峪公社、宋村公社草堂營兩地辦「學習班」。另外,還對涉及到城關等地的個別「案嫌分子」通知單位進行審查,共計審查三十多人。

在審查中,陳昆崗是重點人物,陳是隸屬於餘下零售公司牛羊肉合作組的採購員。這個合作組在1961年從餘下綜合服務站分開單獨營業,全組共有7人。1966年文化大革命開始後,在階級鬥爭的大形勢下,這個組就被進行了嚴格的審查,認為這些人大都歷史複雜,如據說陳在解放前曾任過偽國防部二廳二五六組便衣特務;另一個採購員虎進忠曾給鄭州市大特務頭子尚志於當過便衣特務;營業員虎尊義解放前曾任過鄭州偽便衣特務;出納趙昆是國民黨員,曾任過偽59師中尉連長等。還查出這個組的幾個人互相勾結,在三年困難時期,倒賣牛羊肉,搞投機倒把活動的事實,「根據該組人員嚴重不純,對社會主義不滿,大走資本主義道路,對黨進行了猖狂進攻,性質和問題是極其嚴重的」情況,1966年10月24日,這個組的營業執照被宣布收回,予以停業處理。這次專案,陳昆崗等人被抓走審查時,正處於無業狀態。

陳昆崗是明顯的「階級敵人」,而且是反革命組織「衛國救義軍」的頭目,專案組對他自然不能輕饒,進行了高壓審查手段,殘酷毆打,輪番審訊,指供套供,嚴刑逼供。陳在求生不得,求死不能的情況下,只得胡咬亂攀,致使一些無辜群眾陸續被誣攀而抓起審查,同樣受到酷刑逼問,又有許多人被抓了起來,就像滾雪球一樣, 「案嫌分子」這個雪球越滾越大,戶縣擴大到99人,惠安和餘下市場擴大到100多人,外省外縣也擴大到100多人。

除《盜竊「九大」會議機密文件案》屬惠安化工廠內部的一個假案不再贅述外,這裡要說一說套入此案中的所謂《肖魏敵臺案》,其中的肖指的是肖惠芳;魏指的是魏宏鈞。

肖惠芳是戶縣牛東鄉南待詔村人,1949年畢業於西安陝西省助產士學校,是新中國第一代助產士,她先後在西安、臨潼、長安杜曲、斗門、牛犢鎮、湯峪、戶縣祖庵等地基層衛生院當助產士,曾經風裡來,雨裡去,翻山越嶺,常年奔波在農村山野村莊,為群眾服務,助產看病,在他手中誕生的孩子上百上千,從未出過事故。肖惠芳的丈夫名叫李天勝,陝北綏德人,是1946年入黨的老幹部,曾為解放事業立過汗馬功勞,1962年6月任西安市建設銀行戶縣辦事處主任,常年駐在餘下,為國營惠安化工廠等企業提供資金服務。肖惠芳按理應生活、工作得很幸福,但她卻因出生於大地主家庭和有「海外關係」問題,經歷非常坎坷,她先是被趕出城市,頻繁調動於鄉間小醫院,夫妻常年兩地分居,5個孩子無人照顧,她卻毫無怨言,默默地為群眾辛勞。但她還是在1963年被所在單位以「莫須有」的罪名,剝奪了勞動和工作的權利,只得到戶縣餘下丈夫處當了家屬。此後,出身於地主家庭的政治罪名一直壓在他夫妻二人身上,李天勝受不了長期的精神負擔,竟至精神失常,在1965年冬的一個大雪天,跑在大街上,大喊大叫,說他的妻子肖惠芳是特務。文化大革命開始後,這個僅有十多人的餘下辦事處更成了階級鬥爭的戰場,李天勝和其它3名幹部都被打成了「反革命分子」、「特務分子」和「地主分子」。肖惠芳自然難逃此劫,她家曾買有一部上海產的「華山」牌電子管收音機,由於質量低劣,聽時經常發出嘀嘀聲,竟引起革命組織的極大警惕,認為肖惠芳確是特務,是在晚上偷偷向海外發電報。這事又牽涉到了魏宏鈞。

魏宏鈞,西安市人,當年32歲,他在1951年就參加了中國人民解放軍(當時只有14歲),歷任學員、報務員、電臺臺長、無線電排排長、坦克團指揮排排長等職,1964年轉業在建行戶縣辦事處任一般幹部。8月份,魏宏鈞表姐的一個孩子叫徐苗苗的(惠安九車間工人)到建行戶縣辦事處玩,走時借走了魏一本「毛澤東思想勝利萬歲」的油印材料,這事竟被說成是「拿走了一部特務用的電臺」,加上魏的父親曾在楊虎城部下當過少校軍需(解放後曾長期擔任市人民代表),被認為是有嚴重的歷史政治背景。肖、魏兩個毫無關係的人,竟被謊言和臆斷聯繫到了一起,惠安「衛國救義軍」一事被抖出以後,他們也被誣攀了進來,被認為都是這個「地下反革命組織」的重要人物。1968年12月,李天勝、肖惠芳、魏宏鈞先後被惠安專案組未通知戶縣方面,隔行業、隔部門抓走,關押在惠安化工廠40號樓地下室,進行所謂的審查。那個「華山牌」收音機也成了重要的罪證,煞有介事的拿到蘭州鑑定,還到處展覽,炫耀清隊「戰果」。

後來,專案組把抓來的人都關押在惠安化校,這個學府早已停課,成了名副其實的法西斯集中營。肖淑芳曾被連續審問三天三夜,不准睡覺,她實在受不了了,趁專案組不防,用大頭針挑破動脈自殺,血把褥子都凝結成了硬塊,還死不了,又用大頭釘扎進太陽穴,經急救動手術才救回一命。

專案組逼魏宏鈞承認是餘下反革命集團的「司令」,一個姓石的幹部是他的「警衛長」,一個姓曹的幹部是他手下第一縱隊「司令」,一個安裝公司職工的家屬是他的 「秘書」等等。魏宏鈞年輕氣盛,質問專案組證據何在?為何憑空抓人?專案負責人惱羞成怒,立即脫掉皮鞋打魏的嘴,直打得滿嘴流血。他還叫一個女專案人員(這位女專案人員後來火線入黨)連續用木頭打魏的頭部、腰部,問:嘴還硬不硬?魏喊冤枉,這位專案負責人便夥同另外三個專案人員將魏壓在一個大木頭上,致魏宏鈞的脊柱骨被壓斷,至今成了殘廢。專案人員還覺得沒有充分展示「無產階級鐵拳頭」的厲害,又將魏拖到惠安化校的操場,圍起用磚頭在身上亂打,提起四肢在地上墩。到第二天,魏已經不能站起,要求治療,那個專案組負責人竟惡狠狠的說:「你咋不死?你不死,我就叫你這樣活下去,一直把你鬥到死!」

專案組的刑法可謂無所不用其極,據魏宏鈞沉痛回憶,大約有二十二種刑法:

第一種是最簡單的,就是捏「案嫌分子」手指頭,將人的手指向裡狠捏,捏的發青、出血,疼的人渾身汗水直流,叫喊不絕。魏宏鈞右手第五手指就是這樣被捏斷的,筋斷裂,至今骨節錯位,運用不便。

第二種是罰「案嫌分子」站正大彎腰,成90度,每次均彎腰長達五、六小時,凡受此刑罰的,過後至少三天之內不能直起腰走路,落下多年殘疾,遇有勞動過重或天陰雨季便不能行動,走一步都非常吃力,是一種很簡單而「有效」的刑法。

第三種刑法是「十天一貫制」,就是連續輪番審訊,讓受刑人每晝夜只能睡個多小時,過度疲勞,神志不清,在這種情況下,才能交代「真情」。

第四種刑法是將兩手背綁,吊在大樑上,用木棍週身亂打,打昏過去用涼水潑醒再打。受刑人常常臀部、背部及下身很少有好肉,血連肉,肉爛連衣,血染透衣。這真是一種酷刑。

第五種是一種藝術刑法,即是讓受刑人站正,專案人員用盡全力打受刑人耳光,一打一轉圈,姿勢非常優美。受刑人往往是滿嘴、滿臉流血,痛苦不堪。其中一個專案負責人特別垂青於這一刑法,常常不惜力氣,親自動手,越是受刑人痛苦叫喊,他越是得到最大的心理滿足。

第六種是用粗繩結疙瘩打受刑人,打的全身青一塊、紅一塊、紫一塊。

第七種是一種羞辱型的刑法,就是專案人員圍站在一起,給受害人吐口水,還不准擦。幸好這時的受刑人早已沒有多少尊嚴和人格了,吐的滿臉口水總比一頓痛打來的舒服,所以這還是一種讓一些受刑人眼紅而求之不得的刑罰。

第八種無疑是種全武行,就是用木棍和磚頭有意打腰部,直至打到站不起來才停手,這種刑法除了讓受害人永生難忘外,其藝術性就差的遠了。

第九種是給木板釘鐵釘子,用其打人,這倒有些創意,這樣打,打爛肉,打爛衣服,看受刑人疼的在地上打滾,專案人員則得到極大的滿足,哈哈大笑。

第十種是一種起名叫「蘇三起解」的刑罰,其藝術性則超過了第五種,這種刑法是用鐵棍夾受刑人脖子,夾的受刑人脖子又粗又腫,不能轉動,這時就很容易得到「口供」了。

第十一種也有些特殊,就是用木凳放在地上,讓受刑人躺下去,凳子墊腰,專案人員將其手腳、頭部硬壓硬踩,在這種情況下,任你是鋼身鐵漢也要口吐「真言」。

第十二種是不足為人道的刑罰,就是用棍子專打受刑人的殘廢處、傷處,讓你疼不欲生。專案人員為這種刑法美名曰「治病」。

第十三種是過去從沒有聽說過的刑法,就是用鋼丸打受刑人。專案人員四、五個人圍一個圈,將受刑人推來推去,推倒誰跟前,誰就給一鋼丸,直打的你神經痛十分。

第十四種則是過去經常在電影中看到的,國民黨在審訊我地下共產黨員時經常用的一種既簡單而又往往是隨手就能用的刑法,就是用香菸頭去燒受刑人的臉部,或用煙鍋燒受刑人的手背,直燒的你呲牙咧嘴,手上煙氣直冒,方才罷手。

第十五種也是一種老刑法,就是將受刑人倒吊起來,頭部充血,然後打擊頭部,打一下疼在心裏,不怕你不「交代」。

第十六種卻是緊跟「語錄」而來的新刑法,就是將受刑人「打到在地,再踏上一隻腳」,而實際上卻是亂腳齊上,有的還穿著木拖鞋,亂踩亂踢。

第十七種也是老刑法,就是給戴上手銬,整月整月給帶,小便時才給開鎖,致受刑人往往手腕磨爛,痛苦不堪。有時還將你五花大綁,讓你長久站立,直到站立不住,昏死過去。

第十八種是乾渴法,這也是一種老刑法,就是長時間不給受刑人水喝,每次至少斷水一週,直渴的受刑人嘴上起泡,唾沫都吐不出來,求死不得。

第十九種卻有新意,就是讓受刑人插上刑標,背上水桶,脖子上挂鐵錘,在操場上不住地小跑,跑一下鐵錘打一下,水如果到出,那就慘了,亂棍齊打。

第二十種是一種很「溫馨」的刑法,美名曰「晒太陽」,七、八月份的太陽底下,讓你一站就是幾個鐘頭,不給水喝,讓你汗水直流,頭昏眼花,心跳加速,非昏倒不准結束。

第二十一種是將受刑人蒙上黑布,拉倒操場亂打,有時是專打男性的生殖器,直打的你喊爹叫娘,方才放手。

第二十二種刑法卻也新穎,就是拿粗繩夾手,兩邊翻絞,致你手部青紫,血不流通,疼痛直到麻木。

這麼多種的刑法,使專案組的革命干將們整人的發明創造達到了極致,在當時一些貌似革命的口號蠱惑下,專案組的個別頭頭猖狂地向他們的成員宣揚:「凡是反動的東西,你不打,他就不倒!」「我們就是武鬥學校畢業的!」「咱們不是搞逼供信,是階級敵人逼出來的。」「過去我們偷著搞武鬥,現在江青同志給我們撐腰,我們要公開搞,大搞!」他無恥地對受刑人說:「我們逼了,你也招了,信不信由我們。」在專案組的各種刑法逼問下,許多善良無辜的人都受到了及其殘酷的刑法。一次,專案組的「干將」們在操場打籃球,玩到興盡時,叫肖惠芳給他們打水,卻無端認為肖惠芳打的水不乾淨,多人竟拽住肖的頭髮,拉至操場就是一頓暴打,直打的他滿嘴流血才住手。惠安一個名叫栗冠九的土木工程師,他的妻子祥雲被誣參加了反革命組織,竟被裝在麻袋中,倒吊了三天三夜。餘下零售公司下屬綜合社的一個職工叫王再治的,在專案組的一次刑訊後,含悲離開了人世。惠安醫院中藥房藥劑師趙克強(石井鄉吊莊人),在被多次毒打下,實在受不了百般折磨,上吊自殺。化校的原黨委書記關恆,在大雪天被毒打,乘人不備,翻牆跳井自殺。惠安二車間工人李文慶受不了折磨,跳樓自殺。餘下零售公司下屬的合作組織的那個「禍首」陳昆崗和另一個職工董元森,在酷刑之下,也相繼自殺而死。由戶縣辦的澇峪「學習班」也學到了一套刑訊逼問的本領,除整得許多人受傷外,逼死了一個無辜群眾張致遠,逼的女青年古艷梅跳崖自殺,成了終身殘廢……。

這個專案波及三省、十四縣、五十多個單位,共株連了360多人,死的不說,一共打殘了23人。這些受到百般折磨的無辜群眾,不但自己蒙受冤屈痛苦,而且株連妻子兒女,她們大都被強行趕到農村,或者遣送回原籍,舉目無親,衣食無著。李天勝、肖惠芳夫妻在關押期間,他們的大兒子大女兒也都被關押,後強制下放農村。還有三個小兒女無人照顧,受盡苦難。17歲的女兒李亞利被強行下放農村後,曾參加修建0702工程,後在給棉花打藥時不幸中毒身亡。魏宏鈞母親尚素雲也因株連此案被逼含冤而死,父親、妻子、孩子、岳父均遭牽連受審長達兩年多時間。

在折騰了近一年以後,專案組得到的口供是越來越多,越來越亂,真是五花八門,案情是越來越大,但是卻只有口供,並未有一點旁證,連專案組的頭頭都覺得這樣下去沒有辦法結案,更沒有辦法交待。1970年4月11日,陝西省政法組偵破組組長吳懷孝來到戶縣餘下,在惠安15號樓召開碰頭會,指示對此案進行甄別。接著,由省政法組高志舟、咸陽地區政法組劉行中、戶縣政法組高忠仁三人組成甄別小組,對此案進行甄別調查。經過大量的調查、走訪工作,認為這個案件最早交待問題的幾個重點對象所供材料是在嚴重的逼供信情況下編造的,根本沒有證據,屬於假案。1970年10月17日,陝西省革命委員會常委谷鳳鳴(21軍政委)作出指示,對「衛國救義軍」案予以否定。

這個指示下達後,惠安化工廠原來發端這個案件的頭頭們,仍然多方隱瞞上級指示,隱瞞事實真相,拒不為受冤群眾平反。一些受屈者仍然被以種種藉口被關押,直到1971年3月,才在群眾多方反映下,在上級的多次催問下,由惠安化工廠、餘下公社,戶縣公安局組成了「衛國救義軍」一案否定後的繕後處理小組,專門處理此案,受屈者才恢復了自由。繕後處理小組對在審查中致死的王再治、董元森、陳昆崗、張致遠等以及致殘的古艷梅,還有隔離時間較長、後果嚴重的一些成員及其家屬進行了撫恤和安置。但是,在當時的嚴峻政治形勢下,沒有也不可能對所有受冤的人及其家屬做出公正而徹底的平反和撫恤,許多人仍然生活在「反革命集團」案的陰影之下,一些受冤人的家屬子女仍然遠離親人,生活在偏僻農村,生活上的貧窮和政治上的重壓,仍然逼得他們喘不過氣來。

卻說上回說道戶縣餘下波及三省、十四縣、五十多個單位,共株連了360多人的「衛國救義軍」大案,直到打倒「四人幫」,方雲住雨歇,籠罩在人們頭上的極左陰雲終於逐漸消散,「衛國救義軍」假案的受害者及其家屬開始群體多次向中央、省、地、縣和惠安化工廠反映,要求對此案徹底平反。這一案件終於引起了省委領導同志的重視,1978年9月21日,在省委領導同志的指示下,省信訪室召開了有關方面負責同志座談會,決定對此案徹底平反,研究了對平反和遺留問題處理的具體措施。

1978年12月22日,戶縣縣委和惠安黨委在作了大量的調查和善後工作後,做出了《關於對〈衛國救義軍〉現行反革命集團假案的平反昭雪決定》,決定指出:

一九六九年三月至一九七零年十月清隊運動期間,以國營惠安化工廠、戶縣餘下、澇峪等地區為中心,波及三省、十四縣、五十多個單位,株連幹部、職工、人民群眾360餘人的所謂《衛國救義軍》現行反革命集團案(包括套入此案之中的《肖魏敵臺案》和《盜竊九大機密文件案》在內)是由國營惠安化工廠當時革委會的主要負責人,積極推行林彪、「四人幫」反革命修正主義路線和反動政治綱領,搞清隊擴大化的影響下,主觀臆造,捕風捉影,刑訊逼供,製造的假案,現予以徹底的平反。

《決定》宣布:對於強加給此案受株連的所有人員的一切誣蔑不實之詞一律推倒;對因此案遭受迫害、含冤而死的同志,按被林彪、「四人幫」反革命修正主義路線迫害逝世予以結論,徹底平反,公開昭雪,並參照因公死亡待遇處理。就連那個「歷史反革命分子」陳昆崗也以病故結論,按國家有關規定給予了妥善處理;對因此案受迫害而致病、致傷、致殘及造成其他遺留問題的,也在確實弄清情況的基礎上,按照政策,妥善、慎重加以解決;對因此案搜查、抄家、隔離審查時,丟失和損毀的財務,要認真查找,如數退還,損毀和找不到的,要追究責任,依據情況,適當補賠。

《決定》還宣布:對因此案被隔離審查,造成的誤工損失,原屬職工者,補發工資;是公社社員或無職業居民者,根據實際情況在經濟上給予適當補助;對因此案形成的一切材料,全部銷毀,所謂的本人交待材料一律退還本人;對因此案被株連的家屬、子女、親友,發函或派人去消除影響,清理檔案,盡快予以解脫,並做好安慰工作。

《決定》還莊嚴宣布:對當時參與辦理此案的工作人員中,那些目無法紀,參與策劃製造假案、私設公堂、刑訊逼供、進行階級報復、挾嫌報復,及一貫搞打砸搶、殘害人民群眾、後果嚴重的壞人,要發動群眾,徹底查清其罪惡,繩之以法;對那些犯有錯誤、輕度違法和尚屬年輕無知的人,要本著「懲前毖後,治病救人」的方針,著重思想教育,提高覺悟,分清路線是非,承認錯誤,一般不追究個人責任,但對於那些至今仍堅持錯誤立場、態度頑劣或繼續幹壞事者,則要嚴肅處理。

此後,戶縣縣委和惠安黨委組織專門機構,作了大量慎重而細緻的工作,對那些製造假案的責任人作了嚴肅的組織和法紀處置;走訪、調查了上千的知情人,翻閱了大量檔案資料,不但對此案的受害者作了平反結論,而且實事求是的為壓在這些人身上多年的所謂「歷史問題」作了結論;因此案冤死的,對家屬子女作了妥善的撫恤安置;對受害者已下放農村或趕回原籍的家屬子女予以收回,使他們回到了親人們身邊;家屬原來有工作的,恢復其原工作;子女無工作、家庭生活有一定困難的,給其子女也妥善的作了安置。那個套入此案的《肖魏敵臺案》的主角——肖惠芳,終於真正成了人民的一員,她不但得到了徹底的平反,而且恢復了原在祖庵醫院的工作權利,作退休處理。她的所謂「海外關係」後來也得到了澄清,她的那些親屬,在國外的都是些愛國人士;在國內的有好些都是學有專長的專家、學者,他們都在不同的工作崗位上對國家做出了應有的貢獻。在這裡我們要提一下此案的另一主角——魏宏鈞,他平反以後,調入戶縣人民銀行,後調進西安市農行。他放下了一切政治包袱,煥發了青春,認真鑽研金融專業,掌握金融基礎理論及專業技能,終於成了一個著名的學者、企業家。

1978年,是一個十分值得紀念的一年,那些受盡冤屈的人們,終於卸下了身上的政治包袱,輕裝上陣,在各自的工作崗位上,盡職盡責,對國家、社會做出回報和貢獻。至此,這個曾震動陝西省的特大假案才終於圓滿的畫上了句號。

来源:炎黃春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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