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十年代後期,我在Z縣縣誌辦公室任編輯。辦公室裡有一位調研員叫範遠茂,曾是Z縣第一個農業互助組的創建者,先後任過六個區的區長或副區長。一日與我閑談起當年的鎮反,他說當年他在官壩區主持過多次槍斃人的公審會,那時槍斃人常常有陪斃的。有一次槍斃12個人,他一聲令下「把他們拉下去槍斃了」,行刑的民兵們便像拖豬一樣,把那些死刑犯拖下去,接著就是一陣槍聲。槍響之後,清點屍體,發現多了一個,原來把陪斃的殺了一個。這可是人命關天啊!我問老范後來怎麼解決的,他說這在當時不算什麼,補一個手續就行了。所謂補手續,就是寫一張紙條,就這麼簡單。這樣草菅人命的離奇槍斃人事件,Z縣發生過很多起。
該縣黃金鄉金銀村有一個姓方的青年,在成都某高校讀園藝專業,畢業後娶了一個成都姑娘,回鄉正醉心於自己的田園生活,忽然就被列入了槍斃名單。那時黃金鄉和汝溪鄉同屬一個區,區上要把全區的罪犯都集中到汝溪,一起開公審會槍斃,以壯聲勢。方某被押赴汝溪執行槍決的路有幾十里遠,要經過一道山溪。這道山溪平常不深,可以涉過,那天卻忽然發了山洪,波濤洶湧,無法渡過,解押民兵只好繞道而行。汝溪那邊久等不至,怕誤了大事,就迫不及待地開槍行刑了,等方某一行趕到,早散場了。第二天上面有人來通知,說方某可以不殺。方某就這樣撿回一條小命,他實在是太感謝那道救命的山溪了。
40多年後的1994年夏,我在一位當地政政府官員的陪同下,前往黃金鄉拜訪這位已經70多歲的傳奇老人。他和妻子,當年那位成都姑娘,正在精心料理他的苗圃。一見我和那位官員,他就滿臉堆笑——那種很扭曲的笑。我本來想從他那裡挖點東西出來,誰知他什麼都不說,只是一個勁兒地說:「共產黨好啊,呃,人民政府好啊,呃。」我頓時從心底升起一陣悲涼。
比方某的命運轉機更偶然的是,一位官員在一大疊報批槍斃的名單上蓋章時,不小心夾著翻過了兩頁,這樣就有兩條人命活了下來。槍斃進入高潮時,一些地方樂於將父子、叔侄、兄弟同時槍斃,近乎滅門。石柱縣一對父子臨刑時,其父慷慨賦詩曰:「父子今朝同赴死,黃泉路上我不孤。」
更無辜的是馬劍秋。馬是石寶人,臨"解放"時擔任Z縣自衛隊總隊長,掌握著全縣的武裝力量。他接受了許多新思潮,堅信共產黨是人民的大救星,能夠給中國人民帶來幸福,所以"解放"大軍進軍西南快到Z縣時,他通電Z縣48個鄉宣布起義,命令所有武裝人員,將槍支彈藥全部上交,集中封存。他還派人守衛縣檔案館,使歷史檔案無一卷毀損。一切停當後,他徒步城外數里,迎接解放軍入城。意想不到的是,解放軍入城不久,新政權穩定局勢後,馬劍秋成了階下囚,然後被槍斃。
獄中的馬劍秋得知自己被判死刑後,心情萬分痛苦,流著淚寫了一份《刑場上的演講》,傾訴自己的痛苦心情。他說,他一直在尋找救國之道,對於國民黨他很失望,現在終於盼來了共產黨,終於有了希望,可是卻要被槍斃,再也看不到希望了。但是他說他對自己的起義之舉依然不悔,在最後的時刻,他要高呼:中國共產黨萬歲!毛澤東主席萬歲!斯大林元帥萬歲!
後來我根據檔案材料寫了一篇《馬劍秋傳略》,準備收進Z縣誌的《人物誌》,但這篇傳略後來並沒有收入《Z縣誌》。
關於馬劍秋的死,我問了我父親。父親當時是縣財政科幹部,參加了馬劍秋的公審大會,親睹了馬劍秋被槍斃。父親說,馬劍秋被綁赴西山公園刑場,與梁樹芬、伯永梁(皆國民黨Z縣官員)等十數人站成一排。臨刑前,被反綁著的馬劍秋要求講話,所講內容跟我見過的檔案資料《刑場上的演講》差不多。站在旁邊同樣被反綁著的梁樹芬很不耐煩地對馬劍秋說:「馬上就要槍斃了,還說那些做啥子!」但馬劍秋還是喊著「共產黨萬歲」飲彈而亡。馬劍秋倒下的那片西山公園草坪,後來長期成為Z縣的刑場。一批又一批的人在那裡倒在槍口下,鮮血一次又一次浸透了那塊土地。
最匪夷所思的是槍斃張國錦,那簡直就是一場死亡遊戲。決定人的生死,在這裡就像幼兒園裡的孩子玩過家家。那天,西山公園廣場黑壓壓地坐滿了人,又一次公審大會即將舉行。15個死囚被押了上來,其中一個死囚很多人都認得,是Z縣精忠中學(今Z縣中學)的教師、陝西人張國錦。
當宣布他的罪名是一貫道成員時,他一口否認。張國錦用嘲諷的口氣冷冷地說:「我根本不知道什麼一貫道,更沒有參加過一貫道。今天在場有這麼多群眾認識我,精忠中學的全體師生都坐在前排,只要有一個人看見我參加過一貫道,或者看見我搞過一貫道活動,請站出來講話。」
近萬人的公審大會頓時一片寂靜,鴉雀無聲。過了一會兒,一些人開始議論:怎麼沒有一點證據就定死罪呢。審判台上的縣長陳傑、秘書範梓裡等人,似乎有點慌了。此時此刻去哪裡找證據呢?議論聲越來越多,嗡嗡響成一片,審判臺臨時舉行緊急會議,研究對策,最後範梓裡宣布,號召在場群眾揭發張國錦一貫道之外的新罪行。
在範梓裡的示意下,一個叫譚祥雲的教師,爬上主席臺前的一張大方桌,揭發張國錦。他說,張國錦肯定是一個反革命分子,解放前我曾親眼看見他在十字街貼壁報,內容全部是反動的。當時我就想質問他,但怎麼敢呢,因為他有「這話兒(這東西)」。譚一邊說,一邊將右手插進褲袋向前一比,表示手槍。第二個爬上桌子的是天塹鄉(今屬東溪鎮)人鄧覺。鄧說,有一次我和張國錦上南門官茅廁解手,靠得很近,我發現他拿著一張解放前的報紙在看,已經解放了還在看解放前的報紙,不是反革命是什麼?
這兩個證據立即為審判台上的人解了圍,張國錦的反革命罪就這樣坐定了。範梓裡馬上宣布,現在有兩個辦法,一個是立即處決張國錦,一個是帶回去重審後再處決,徵求大家意見,看怎麼辦。
範梓裡走到臺前大聲說:「現在只要有一個人——張的直系親屬除外,舉手同意把張國錦帶回去重審,就帶回去。給大家3分鐘的時間。」說著,範梓裡很嚴肅地高舉起左手,亮出手錶,開始讀秒報時。全場死一般的沉寂,人們都好像屏住了呼吸,誰也不敢吭一聲。快到3分鐘時,張國錦昂起頭,以宏亮的聲音說:「在這種情況下誰敢舉手呢?」
時間到了,沒有一個人舉手。範梓裡又說:「同意立即處決的人請在3分鐘內舉手。」說著又舉起左手讀秒報時。譚祥雲和鄧覺首先舉起手來,一會兒全場都陸陸續續地舉起手來。張國錦怒吼:「在這種情況下誰敢不舉手呢!」主席臺立即以舉手錶決為依據,宣布張國錦死刑,立即執行。張國錦等15人遂被押往東側草坪行刑。張國錦慢步徐行,不斷高呼:「實事求是萬歲!毛主席萬歲!」直到槍響倒下。
我父親一直坐在審判臺口的石坎上看完了這場曠古未聞的人間醜劇。幾十年來他多次向我講述那一難忘的場面,後來又將此事寫進了他的回憶錄。據父親說,散會後,一路不少群眾為張國錦流淚。為此,公安局連夜到居委會召開群眾大會統一思想,討論張國錦到底該殺不該殺。人都已經殺了,這種討論還有什麼意義呢?而且誰又敢說不該殺呢?
時間一年年過去,轉眼到了文革。這時我已10多歲了,槍斃的高潮已經過去,但西山公園依然是刑場。每年仍有幾次公審會在那裡舉行,而且每次都依然搞得聲勢浩大。
1970年夏季的一天,一個叫彭成的農民在西山公園被判處死刑,立即執行,罪名是偷越國境。據說他曾先後3次偷越國境。那天看熱鬧的人擠滿了整個廣場,反正文革期間大家都沒有正事可幹。彭成其人的罪行到底如何,我不得而知,但是他死後所受的凌辱卻令人扼腕。
只聽槍一響,人們潮水一般湧過去,一圈圈將屍體團團圍住,像欣賞玩物一樣盯住屍體不轉眼珠。後面的人紛紛往前擠,前面的人被擠得幾乎踩到屍體上。這時一個漢子,分開人群,擠進核心,俯下身去將扑在地上的屍體翻過來,然後呼的一下把死者的褲子扯掉,露出赤裸裸的下半身。眾人不知他要幹什麼,正驚愕時,那漢子從腰間嗖的一下抽出一把雪亮的尖刀,仰起頭看了看四周的人,伸出左手猛握死者的男根,右手揮動尖刀向下刺去。眾人一下明白了,他原來是要割掉死者的男根!
那漢子動作十分利索,尖刀環著那兒挖了一個大洞,把一大團血肉糊糊的東西生生割了下來。他將那東西在手裡掂了掂,血直往下滴。他臉上露出帶著幾分麻木的微笑,提著那東西站了起來。原本水泄不通的人群,嘩的一下自動閃開了一條道,那漢子便如入無人之境,提著那團血肉模糊的東西揚長而去。事後聽說,那東西是拿去做藥治療弱症(陽痿)的。
1971年3月9日,西山公園又開了一次公審會。那天槍斃的是一個叫樵天珍的年僅24歲的女犯。據說本來準備3月8日槍斃,考慮到在婦女節槍斃女犯不大好,就推遲到第二天。樵天珍是因為毒殺丈夫而償命。不幸的是,行刑的槍一響,一個早有準備的男子就飛跑上前,趁潮水般的人群還未到達,就將樵天珍破碎的腦袋裡流出的腦漿全裝進一個大盅子裡。然後他抽出尖刀,刷刷幾刀就挑開了死者的上衣布紐扣,露出心口來。他舉刀對準心窩,正準備開膛挖心,忽然被一個值勤的軍人喝住了,手中高舉的刀很不情願地放了下來,隨後悻悻然端著一盅腦漿走了。過了一會兒,圍觀的人越來越多。欣賞女死刑犯屍體的機會不是很多,聽說人們把死屍的褲子都脫光了。
21世紀初,由於三峽工程,Z縣沿江許多地方要淹沒,新城要建許多大橋。其中有一座鳴玉大橋,從老縣城跨過鳴玉溪架到西山,西橋頭的位置就在原來的殺人刑場旁邊。施工的年輕人們並不知道那裡曾經發生的一切,心中沒有一點陰影,但是在施工中卻意外地發生了許多事故。一些砌好的石壁莫名其妙地垮塌,一些人老是皮肉受傷,事故不斷。施工者認真檢查,找不出什麼原因,後來才聽說這裡曾經是刑場,有無數怨魂積聚在這裡不得超度,工地上屢屢發生事故,可能是那些屈死鬼作祟。
這一說把人嚇一跳,不說不知道,越說越害怕,好像真有那麼回事。從此,工人們每天清晨上工前,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為鬼魂們燒香放鞭炮,請求手下留情,冤有頭債有主,望不要再給工地製造麻煩。不燒香放鞭炮就絕不動工。如此這般,工地上竟風平浪靜,再也沒有事故發生了。
補白:川北某縣朱某,50多歲,家庭出身富農,是五一小學的教師。1968年的一天,他與學生在教室裡做遊戲,比賽誰的彈弓打得准。他先在教室的黑板上畫個圓圈,讓同學們以圓圈為靶子。那天他正好手腕痛,彈子打偏了,正中黑板上方毛主席語錄「好好學習,天天向上」的向字的口上,留下一個小坑。這事被另一個老師知道了,此人一向與朱某有過節,便將此事報告校長,稱朱某侮辱偉大領袖毛主席。當時鄉里無人管此事,被擱置起來了。一打三反是,此事又被人提起。朱某被抓了典型,以侮辱偉大領袖罪判了3年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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