冉雲飛:社會嚴控下的新聞打壓

發表:2011-02-16 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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冉按:撇開法治化管理社會,現在越來越多成為官方的常態,於建嶸的禁乞打拐只是配合官方群眾運動管理社會模式的一個舉措。中宣部的禁止假消息——養如此多的五毛,卻如此賊喊捉賊——也是完全不按法理而是按群眾運動方式來打壓敏感新聞和真相的報導。不管對長平等人的打壓如何凶猛,對傳統媒體和網路的管制看上去如何的高壓,其實獨裁的社會管理,還是不可止遏地逐漸出現衰減的勢態,從公開到半公開再到地下化的新聞管制方式,這就是管制合法性危機的必然結果。下面是我對新聞管制歷史和現實的一點思考。2011年2月16日7:35分於成都

極權社會和獨裁專制統治,其管制社會的手段,與民主自由社會有很大的不同。一方面是顯性的強硬管理,由軍人、武裝警察包括秘密警察乃至基層民兵等組成的高壓態勢,通過隨時製造敵人,到處發展線人廣及邊僻基層(村委和居委會),對個體進行原子化切割和包圍,讓你時刻生活在極度的恐懼中。另一方面則是不停地、反覆地進行意識形態灌輸和極強的信息管制,以便通過謊言來騙取民眾的信任,使民眾變得愚蠢而懦弱,對其百依百順。概言之,恐懼加上謊言,就成了極權制度下管理社會的不二法門。而流水線式地製造謊言和信息的大規模屏蔽,是通過各級宣傳部、新聞出版總署(局)、廣電局(廳)、國新辦、網監處、網管辦等與新聞傳播相關的部門來實施和運作的。六十年來,共產黨對新聞無所不用其極的管制,有個不斷「完善」和發展的過程,要道盡其間的細節和每個階段的不同,不是一篇小文所能完成的。但我可以就手中所掌握的史料以及對現實——比如長平、殷玉生、龍燦等的被開除、宋繁銀、彭曉芸被停職事件——的瞭解,給大家說清他們對新聞管制的歷史和現實,為什麼堪稱一脈相承、其來有自。

我手中有一冊1949年9月由西南服務團辦公室出版印行的《北平市軍管會人民政府政策法令彙編》,涉及到共產黨新得鼎後許多方面的做法——如《關於西南郵件檢查的規定》(1950年6月27日)明確限制通信自由,更有華中軍管會下令收繳民眾自己寫的日記——其中當然少不了新聞管制。而一則《北平市軍事管制委員會公布北平市報紙雜誌通訊社登記暫行辦法》,就非常赤裸裸地暴露了他們新近得鼎後,與國民黨對傳媒極不相同的管制辦法,給那些認為共產黨比國民黨更講新聞自由的人,抽了一大耳刮子。西南服務團辦公室印行的時候,是1949年9月——北平軍管會這則新聞管制暫行辦法,應該是在北京「解放」的 1949年1月31日之後不久就實施的,這說明中共官方對新聞管制猴急馬急的嘴臉——全國都還沒「解放」,說明北平軍管會這個「暫行辦法」已成為後來「解放」城市對新聞管制的通行辦法。這則「暫行辦法」一共九條,讓我們摘錄其中最重要的幾條,來說明他們在六十年前給新聞管制奠定的基礎。

雖然不像後來對報刊雜誌實行嚴酷的刊號管制,但就是在報紙雜誌的登記證制度之下,對雜誌報紙登記要求非常嚴,必須填寫「主要編輯與經理人員的姓名、住所、過去和現在的職業、過去和現在的政治主張、政治經歷及其與各黨派和團體的關係」。對政治主張、政治經歷、黨派和團體關係的苛酷要求,「純潔」了新聞從業人員,已使傷害新聞自由成為一種必然。尤其這個暫行辦法的第五條,更近乎肆無忌憚地扼殺言論及新聞自由:「五、凡經本會允許登記在本市出版或營業的報紙、雜誌和通訊社,均須遵守下列各項:甲、不得有違反本會及人民政府法令的行動。乙、不得進行反對人民民主事業的宣傳。丙、不得泄漏國家機密與軍事機密。丁、不得進行捏造謠言與蓄意誹謗的宣傳。」「人民政府的法令」其程序和實質合法與否,暫且不說,後面三條可以說任何一條都是對新聞自由的高壓管制和極度蔑視。

換言之,蔑視和扼殺新聞自由是共產黨久有的傳統,不僅偏安延安一隅時是如此,得了天下後亦然,沒有任何改觀,還變本加厲,在新聞管制上更透出「魔鬼的精緻」。雖然如今的新聞管制上越來越「精緻」(自然有時也難免狗急跳牆),管制細化到讓人不可思議的地步,但觀察這個「暫行辦法」第五條下面的這幾款,與今天懲處新聞從業者的辦法依然大同小異。比如最近中宣部領導號召、中國記者協會實施的「打擊假新聞運動」,就是通過打擊所謂的假新聞,來實施高壓管制,從而將報導敏感新聞的人開除,《成都商報》記者龍燦被開除就是此中典型。更為可恥的是,中國記者協會黨組書記翟惠生對虛假新聞的判別標準:「虛假報導,虛假很可能局部是真實的,全局是虛假的,或者具體情節可能是真實的,但放在國際、國內兩個大局中考慮就是不合適的。」換言之,符合官方的要求哪怕是報導不實,也不算假新聞;不符合官方的要求,即使是真新聞也是假新聞。此種利用強權來顛倒黑白的伎倆可謂常勝不衰,這說明六十年來官方的新聞管制,雖然在具體辦法上各時代容有不同,但其對真相的掩蓋、對新聞自由的扼殺,卻是一脈相承的。

除了管制無所不在、愈來愈精緻上今勝昔外,今與昔還有什麼不同呢?我認為最主要的不同是如此漫長而徹底的新聞管制,已由公開化、半公開化到如今的基本地下化。按理講,獨裁政府的新聞管制,為了威懾民眾,應該盡量公開。但盡量公開後,在信息傳播比較快的時代,獨裁管制的神秘感就會有所喪失,同時也會讓更多的人看透獨裁統治的本質,並據此拿來批評獨裁統治者。那麼最好的辦法是什麼呢?就是玩「神龍見著不見尾」,即你知道是上面發出來的管制通知,但你並不知道具體是哪個部門、更不知是哪個具體的個人所發出的。不讓你知道是哪個部門哪個具體人所發出的管制通知,是害怕有人拿到手後,不小心將其公布出來。同時許多個人若不是害怕將來遭受清算——自然是不願為獨裁製度公開承擔風險——也害怕今天沸騰的半殘廢(GWF屏敝掉了許多真相)中國網路,對其人肉搜索且大加撻伐,讓其作惡無處隱匿。

我手上沒有上個世紀八十年代的新聞管制史料,但所藏的一本中宣部出版局編輯出版的《出版工作文獻選編》(遼寧教育出版社1991年8月版),其中就有「關於對參與動亂和反革命暴亂者的作品的處理問題」,在這大項下面,有《新聞出版署發出對兩種人的作品應及時處理的通知》(1989年6月29日)、《新聞出版署通知十個人的著作停售》(1989年7月4日)、《新聞出版署關於禁止出版、發表王丹等人著作、文章的通知》(1989年8月1日)、《新聞出版署關於十人作品原則上不准出境或進境事的函》(1990年3月31日)。從出版方面的管制情形來看,下達這樣正式的新聞管制通知也一定不少,而且有案可查。但如今的新聞管制,較直接的是口頭傳達,不發文件、不立字據、不准錄音;有的則是遠程電話傳達,但也不准錄音、不准記錄,讓這件事秘密進行,從而讓新聞管制徹底變成「無錄音」、「無記錄」、「無留底」的「三無產品」。但也有較一般的、具體的管制通知是通過宣傳部、新聞出版局和報社之間的內網送達的,讓編輯記者遵守,什麼是不能報的,什麼只能用通稿等。這方面或許留下了一些新聞管制史料,但目前很少見到有人公開。要言之,管制精緻而煩瑣,但一些重要的管制,卻是「神龍見著不見尾」。比如網傳開除長平的是中宣部的副部長蔡名照,但長平說他無法證實,否則會起訴他。這說明這種「神龍見著不見尾」的新聞管制,可以讓受懲戒者找不到出氣口、找不到投訴地、找不到懲罰者,從而讓此事在惡性事件頻發的中國,於短期內便消失得無影無蹤。

今年的新聞管制針對個人的處罰,越來越頻密,如開除《成都商報》的殷玉生、龍燦,開除南都集團的長平,同時停止《時代週報》總編宋繁銀、評論部主任彭曉芸的工作,都是將懲罰具體量化到個人身上的惡行。官方想通過懲罰的具體化,達到懲一儆百的效果。因為這些人被開除後,生計將會受到不同程度的影響,有的甚至無法再在這個行當做事。即便只是暫停工作,其在獎金等方面的收入也大受影響,這對傳媒人現實利益的損失的確不可小看。這和以前那種「只打雷不下雨」 或者少下雨的懲戒,要凶殘得多。其實新聞管制的地下化,懲戒的具體化,都表明官方把所能運用的新聞管制辦法用到了極致,這是官方內在虛弱的迴光返照。從更長遠的角度來看,隨著網路媒體的勃興,官方的新聞管制必有潰堤的一天,當然這仰賴我們所有追求真相者的共同努力。

2011年1月31日至2月2日凌晨1:30分於成都

(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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