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學術數占卜一般都是用五行原理。
五行是什麼?
這裡定義為:將天人地萬物一切及其運動變化規律,歸納為五種基本的東西(即5分法)—— 金木水火土,叫五行。五行具體分為天干地支22個符號(22分法),也可分為八卦8個符號(8分法)。
五行相互作用規律叫相生相剋。五行存在有旺衰狀態,即旺(強)、相(較強)、休(稍弱)、囚(較弱)、死(較弱)。五行運動變化規律有生、旺、死、絕(長生、沐浴、冠帶、臨官、帝旺、衰、病、死、墓、絕、胎、養)。
一、 相生(反面為「泄」):
① 生的意義。表人、事具有促進、助長、滋生的作用,一般為吉利。
假如A生B,即A將能量轉化給B。A損失了能量,小凶。B得到了能量,為吉。猶如母生子的關係。
水生木,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金生水。(象徵:前為父母,後為子孫)。(水木火土金,鄰位為相生)
因水能浸潤萬物,無水則乾枯不長,故水能生木;木中有火鑽木可取火,故木能生火,火焚木後成灰,故火能生土,土有生長萬物之功,積土成山,山中有石,石中有金,土能生金;金中有水,見水而濕,故金生水也。參下圖(五行順次相生時,相互作用狀態為圓形):
木
水 火 相生
金 土
②「生」的反面(反作用)是「泄」。表吸收能量,為小凶。
假如A生B,則B泄A。B從A獲得能量,B對A起到泄氣作用,A為小凶。猶如父母撫養孩子,損失了一定能量。
水泄金,金泄土,土泄火,火泄木,木泄水。
如果A被能量很大的B所泄,為大凶。
即《命理探原》所說:「金(A)能生水(B),水多金沉;水能生木,木多水縮;木能生火,火多木焚;火能生土,土多火晦;土能生金,金多土弱。
二、 相剋(反面為「反克或耗」)
①克的意義:表制約(或戰勝、克服),為凶。假如A克B,則A制約(或戰勝、克服)B。B受到很大制約或損失。
金克木,木克士,土克水,水克火,火克金。(水木火土金,隔一位為相剋,)
②反克(也稱耗)關係,為稍有消耗。假如A克B,則B反克(也稱耗)A。為稍有消耗。即,B雖然受制約或受傷或損失很大,但是同時也稍微消耗了A的一點能量。
木反克金,土反克木,水反克土,火反克水,金反克火。
如果反克能量強大時,也為凶。即古人所說「金(A)能克木(B),木堅金缺;木能克土,土重木折;土能克水,水多土流;水能克火,火炎水灼;火能克金,金多火熄。
參下圖 (五行第次相剋時,相互作用狀態為五角星形狀)
三、 相比
比(同類、輔助、排斥之義)
五行之間存在著相互的「助比、抗比」之理。可表示為:金與金比,木與木比,水與水比,火與火比,土與土比。
五行相同的為比(同性為排斥為抗比,異性為幫助為助比)
如:子見子,為同性為排斥為抗比。子見亥,為異性為幫助為助比
申酉金比,寅卯木比,子亥水比,午巳火比,辰戌醜未土比。
四、五行相和
按照《大易識階》,五行除了有生剋關係,還有相和的關係。即,多種不同的五行在一起能夠調和並趨於平衡,為吉利。猶如多種調子的樂曲好聽。反之,單一相同的五行在一起,為排斥、不和,猶如單一調子的樂曲難聽。
在社會現象方面為古人所說「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表示多元化的信仰、價值觀、觀念為吉利,而單一的信仰、價值觀、觀念為凶。
(總結:五行關係大致有6種:生、克、泄、耗、比、和)
五、五行旺衰吉凶關係。
五行旺衰,用五行旺(強)、相(較強)、休(稍弱)、囚、死(較弱)表示。
五行旺衰的吉凶規律
1、 五行相生的一般規律
較強的五行具有「生」的吉利作用,但是較弱五行沒有「生」的吉利作用
①水能生木,必須是較強(術名叫旺相)之水才能生木。稍弱(術名叫休)之水力小,較弱(囚死)之水無力生木,如開水、茶水等。
②木能生火,較強或稍弱可生火,較弱不生。
③火能生土,較強之火可生土,較弱之火無力可生。
④土能生金,較強之土可生,較弱之土不可生。
⑤金能生水,較強之金可生,較弱之金不可生。
2、 五行相生反而為凶的規律,即生中有克原理
能量太過的五行產生的「生」力,為凶。
假如A生B,一般來說受生的B為吉。但是如果A的能量太旺,反而對B為凶。猶如父母溺愛孩子,反而害了孩子。
即古人所說「金(B)賴土(A)生,土多金埋;土賴火生,火多土焦;火賴木生,木多晦火;木賴水生,水多木漂;水賴金生,金多水濁。」
3、 五行相剋的一般規律
較強的五行具有「克」的兇惡作用,但是較弱五行沒有「克」的兇惡作用
①金能克木,但較弱之金克不了較強之木。木反克金,較強之木反克較弱之金。
②木能克士,但較弱之木克不了較強之土。土反克木,較強之土反克較弱之木。
③土能克水,但較弱之土不克較強之水。水反克土,較強之水反克較弱之土。
④水能克火,但較弱之水克不了較強之火。火反克水,較強之火反克較弱之水。
⑤火能克金,但較弱之火克不了較強之金。金反克火,較強之金反克較弱之火也。
4、 五行相剋反而為吉的規律(五行在過旺時受克反為吉),即克中有生規律。
猶如太過嬌氣的孩子,被父母管制,為吉利。「玉不琢不成器」之原理。
①金能克木,木畏金克,但木無金不成材,如一棵大樹,若不砍伐加工成棟樑之材,則永是一棵樹而已。
②火能克金,金畏火克,但金不煉不成器具,真金不怕火來煉。
③水能克火,火畏水克,但無水則火自燃自滅,水火既濟方佳。
④土能克水,水畏土克,但無土則水不聚,因水無形,隨方而方,隨圓而圓,有土才能成江河。
⑤木能克土,土畏木克。無木克則是廢土、不生長草木之土、無用的廢土。
即古人所說「金旺得火,方成器皿。火旺得水,方成既濟;水旺得土,方成池沼;土旺得木,疏通生物;木旺得金,方成棟樑。」
5、 五行極旺無制為大凶
即,五行得生、比太過,無(或很少)克泄耗的反面能量。
《素問玄機原病式》說:「所謂木極似金,金極似火,火極似水,水極似土,土極似木,旨也。故曰:亢則害,承乃制。謂己亢過極,則反似勝己之化也。」
六爻、六壬神課占卜中,凡遇到五行旺極無制,直斷為凶,水火金尤其如此。
6、五行極弱無救為大凶
即,五行受克泄耗的反面能量太過,無(或很少)生、比的輔助能量。
古人說:「金衰遇火,必見銷熔;火弱逢水,必為熄滅;水弱逢土,必為於塞;土衰遇木,必遭傾陷;木弱逢金,必為砍折。」
六爻、六壬神課占卜中,凡遇到五行極弱無救,直斷為大凶死亡之兆。
7、 五行中和平衡為吉利
如五行過旺時,得反面能量的有力克泄耗,為吉利。反之,過弱時,得正面能量的有力生、比也為吉利。《難易尋原》說:「抑強扶弱,損多益事,泄有餘,補不足,化不及,制太過,致中和之要訣耳。」
① 強旺受到制約:
古人說:「金旺得火,方成器皿。火旺得水,方成既濟;水旺得土,方成池沼;土旺得木,疏通生物;木旺得金,方成棟樑。」
「強金得水,主挫其鋒;強水得木,方泄其勢。強木得火,方化其頑。強火得土,方止其焰。強土得金,方制其壅。」
《類經圖翼》說:「母之敗也,子必救之。如水太過,火受傷矣。火(母)之土(子),出而制焉。火之太過,金受傷矣,金(母)之水子,出而制焉。金之太過,木受傷矣,木之子火,出而制焉。木之太過,土受傷矣,土之子金,出而制焉。土之太過,水受傷矣,水之子木,出而制焉。蓋造化之兒,不可無生,亦不可無制。」
② 衰弱受到幫扶
《星平會海》說:「死木偏宜活水長濡……」
8、五行構成成分缺少太多,僅為一種或兩種五行構成,為偏廢,為凶。
而五行構成成分較齊全為吉利。《六壬神課金口訣》中,只有一種五行構成的情況,叫「四位俱比」,均為凶。
如:缺少的五行為病災。如果齊全則無病災。
9、幾種五行順次相生,大吉利,表示各種事情順泰、人情和諧。
《六壬神課金口訣》有言:
課內自上生下,主有外人進納財物,添人進口,六親俱來訪問,有非常之喜。
若課內自下重重生上,出外商途有喜,求財出行順遂,萬事吉利之像。
10、 幾種五行第次相剋為大凶,表示各種事情均災、人情爭鬥欺侮。
《大六壬》有:「三傳第克眾人欺」。
《六壬神課金口訣》有言:重重克下多災病,內爭外戰亂紛紛。
註:明白了上述五行生剋的基本規律,就可以大致的用《梅花易數》、《六爻八卦》算算當前一年半載的運氣了。當然較為準確、細緻的五行規律還得學習批八字、尤其是六壬神課金口訣。
上文僅代表個人觀點。
来源:來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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