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飛教子以嚴屢次為子辭官

作者:陸真 發表:2011-08-24 1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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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南宋抗金名將、歷史上著名的民族英雄岳飛,是相州湯陰(今河南省湯陰縣)人。這位深懷愛國之心的英雄,不僅精通兵法,武藝高強,而且嚴於律己,處處為人師表。
宋高宗為表彰岳飛的功績,曾經專為岳飛造了一座住宅,岳飛卻推辭不受,他說:「敵人還未滅盡,臣下那能去顧家呢?"他常對人說;「文官不貪財,武官不怕死,天下才有太平的希望。」每次上級賞給岳飛的財物,他都一概分配給將士,自己卻絲毫不留。

岳飛對自己的家人要求也十分嚴格。他的養子岳雲十二歲時,就被編入軍隊當小軍士,他非常疼愛自己的兒子,但又決不嬌生慣養。有一次,岳雲練習騎馬衝下陡坡,不小心連人帶馬跌翻在地。岳飛非常生氣,說:如果同敵人作戰,也能這樣嗎!按軍紀狠狠責打了岳雲一頓。

士兵們見主將對自己的兒子這樣嚴格,大家在操練中,從此都格外認真,軍紀也十分整肅。行軍作戰時,大家都嚴格做到「凍死不拆屋,餓死不搶掠」,深受百姓的愛戴,連金軍將士也承認:「撼山易,撼岳家軍難!」

岳雲在這個隊伍裡,經過幾年嚴格的訓練,武藝大有長進。十六歲那年,參加攻打隨州(今湖北省隨州市)和鄧州(今河南省鄧縣)的戰鬥。他勇冠三軍,首先衝上隨州城頭,後來還多次立功,被將士們稱做「贏官人」(贏,常勝不敗的意思;官人是宋時對男人的尊稱)。

公元1140年,岳飛率師北伐,由於孤軍深入,被金軍統帥金兀朮的主力包圍。岳飛命令岳雲打先鋒,嚴厲地告訴:岳雲這次交戰的重要意義,如不能打勝,有砍頭之罪!岳雲帶領騎兵,以少擊眾,與金軍鏖(音ao,激烈)戰數十回合,殺得金兵橫屍遍野,獲得大勝。岳飛料定金軍打了敗戰後,必然要反攻穎昌(今河南省許昌東部),就又命令岳雲趕去援助那裡的宋將王貴。果然金兀朮率領十多方金兵襲擊穎昌,宋軍各路部隊緊密配合,甚至連太行山、黃河兩岸的各路義軍,都打起了「岳家軍」的旗幟,一起投入了戰鬥。

岳雲帶領八百騎兵,直衝敵陣,他手握兩桿幾十斤重的鐵錐,同金軍展開殊死拚搏。他打得人成了血人,馬成了血馬。負傷一百多次,依然英勇奮戰,消滅了許多金兵,殺死了金兀朮女婿等重要將領,逼使金兀朮大敗而逃。這時岳雲年僅二十二歲,立下了這麼大的戰功,這是一般將士所不及的。

但是,岳飛認為是自己兒子的事跡,因而既不聲張,也沒上報,只是鼓勵岳雲要加倍努內,繼續為國立功。

但岳雲的英雄事跡慢慢地傳開了。後來掌考功的官員張浚,瞭解到岳雲的實際戰功,上奏朝廷,請給岳雲以最優的獎賞。岳飛知道了,極力辭謝不受。此後皇帝特旨升岳雲三級,岳飛又多次推辭,說:「士卒冒矢,立奇功才能升一級。我的兒子岳雲遽然越等提升這樣高,這怎麼敢接收呢?」他堅持不受升遷。

還有一次,朝廷根據岳雲的功績,要封岳雲為「武顯大夫」、 「遙郡刺史」。岳飛在奏本中寫道:岳云「尚存乳臭」,「未見於事功」,堅持「必有非常之功,而後有非常之賞",希望朝廷收回成命。朝廷不同意,三次叫岳飛「不得再有陳請」。岳飛卻接連四次上書,為岳雲辭官,並且懇切地說明:這樣做不是做樣子給人看,不是為了「辭榮而益榮,避祿而邀祿」。自己是一軍統帥,如不能以身作則,「將何以率人?」這又一次表現了岳飛奉公忘私的高貴品德。

岳飛雖然年僅三十九歲就被奸臣秦檜殺害,但是他和兒子岳雲英勇抗金、公而忘私的事跡,卻在廣大人民群眾中廣泛流傳。影響至為深遠。宋孝宗時,詔復他們父子的官職,贈予岳飛的謚號為「武穆」,贈予岳雲為「安遠軍承宣使」。宋寧宗時,又追封岳飛為「鄂王」,改贈謚號為「忠武"。

這真是:

精忠報國,父子赤誠;
義勇至重,享受至輕。
出生入死,勇冠三軍;
千古名將,英傑永存!

来源:人民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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