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藏僧被控故意殺人案 一僧獲刑11年

發表:2011-08-30 0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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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阿壩縣格德寺涉彭措自焚的3名僧人被起訴故意殺人罪,週一開庭審訊,一名僧人獲刑11年。而海外藏僧指,有4名僧人家屬接到法院通知。

中國官方新華社指,馬爾康縣人民法院週一(29日)審理涉及格德寺(即格爾登寺)僧人彭措自焚案,三名被告中,喇嘛仲周因故意殺人罪被判11年有期徒刑,仲周是彭措的朋友。法庭指仲周明知彭措嚴重燒傷,急需治療,郤將他匿藏,導致彭措因身體大面積燒傷,延誤救治致死。

報導又指,另外兩名被告澤讓旦真及旦純,將於週二出庭,他們被控共謀策劃,積極鼓動、協助彭措自焚致死。

而印度格德寺僧人次仁透過翻譯向本臺表示,據他們所知,上週四該寺有4名僧人的家屬,分別接到馬爾康縣法院通知,本週可以到法院聽審。該4名僧人都是彭措的親友,分別是21歲的洛桑丹真,他是彭措的朋友,來自阿壩縣,在3月23日被捕﹔另一位是彭措好友,23歲的洛桑歌培,他在6月8日被抓﹔而彭措的師傅洛桑崇珠,現年46歲,4月12日被捕,他於3月23日亦曾被抓,關了兩天後獲釋﹔第4位是彭措的22歲兄長洛桑達暨,他在4月12日被捕。

次仁說:我們這邊所瞭解那些人的名字,和新華社說的名字有所不同,我們可以證明審判的那些人,就是我們所得到的那些名字,他們4個人的家屬被邀請到法院聽審,罪名是殺人(彭措)同謀。

記者曾致電馬爾康縣人民法院,法院職員指,他不清楚該案件的情況,但聽說巳貼出公告。
記者:今天審訊此案,法院是否有公告?
法院職員:這個貼通告,好像貼了,我聽別人說的。
記者:今天是否會宣判?
法院職員:不知道。
記者:公開審理是否外來人士,也可以入法院聽審?
法院職員:對,不用工作的話,誰都可以進去。
記者:那些被告是否有律師?
法院職員:這個不清楚,我沒有在法庭。

中國官方新華社週五(26日)報導,今年3月四川格德寺(又名格爾登寺)藏僧彭措自焚事件中,有3名僧人巳被起訴涉嫌故意殺人罪,他們分別為仲周、澤讓旦真、旦純,來自格德寺。

阿壩州馬爾康縣人民法院上週四公告指,將分別在本週一、二(29、30日)公開審理案件。檢察官鄒剛軍表示,3名僧人侵犯了公民的生命權。

3月16日,格德寺僧人彭措在阿壩縣城街道上自焚,被僧人匿藏11小時,於17日凌晨在當地醫院搶救無效死亡。

来源:自由亞洲電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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