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有光,要有誠(圖)

作者:李華芳 發表:2011-10-10 0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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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夜給了我黑色的眼睛,我卻用它來尋找光明。——顧城

1陳光誠是誰?

陳光誠生於1971年11月12日,山東臨沂雙堠鎮東師古村人,因幼時生病致雙目失明。通過自學法律幫助村民和殘疾人士維護權益,被稱為「赤腳律師」。1994年至1998年,就讀於青島盲校。1998年至2001年,就讀於南京中醫藥大學。2003年,陳光誠與外語教師袁偉靜結婚。2005年7 月,女兒克斯出生。這是一個人生勵志故事,也是一個足以感動中國的故事。但他的勵志和他的感動遠不止此。

2 他做了什麼?

2.1 幫殘疾人免稅

根據1991年開始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保障法》,殘疾人可減免稅收,但臨沂當地政府直到1996年,依然在向殘疾人士徵稅,陳光誠與當地政府多次交涉未果,遂於1996年寒假,到北京上訪。此後臨沂地方政府接到上級批示後,終於表態要停止向殘疾人士徵稅。

2.2幫農戶停止兩田制

先說什麼叫兩田制。兩田制,發起於山東平度農村,主要方案是將承包地分成口糧田和責任田,口糧田按人口平分,一般是每人0.4-0.6畝,只負擔農業稅;責任田則按人、按勞分配,或者以村政府的名義進行招標承包,除了負擔農業稅,還要交納一定的承包費。這種制度給地方政府較大的土地支配權,損害農民的利益。因為本來只要交農業稅,現在要多交承包費。1997年後中國中央政府不允許兩田制,但同年東師古村卻開始實行兩田制,加重了村民的負擔。陳光誠通過《半月談》瞭解到上級政府不允許搞「兩田制」,1998年夏,他到北京上訪,最後終於中止了村裡的兩田制。

2.3計畫生育維權案

先說什麼是臨沂地方計畫生育工作。這個工作起於2004年7月9日中共臨沂市委、臨沂市人民政府印發(臨發〔2004〕18號)《關於加強新時期人口與計畫生育工作的決定》,是臨沂這一計畫生育運動的發端和法規依據。2005年2月14日,臨沂市政府再次印發紅頭文件,強調必須採用更強硬的傳統手段。2005年3月開始,臨沂市三區九縣開展大規模「暴力計生運動」,抓人、打人、關人、強制結紮、強制墮胎、辦學習班、收學習費等。

由於臨沂地方政府的野蠻行為,例如強行對育齡婦女進行絕育手術、對生二胎的孕婦強行墮胎、引產,甚至隨意抓捕親屬、逼迫家人交納巨額罰金,陳光誠試圖通過法律渠道,來維護這些受害者的利益,並向媒體揭露了有關情況。2005年9月6日,陳光誠在北京與時代週刊記者討論臨沂的計生狀況,下午即被山東警員在不出示任何證件、公文的情況下,強行抓走。其後被軟禁在家,多名律師先後介入此案,前往臨沂調查取證,受到阻力甚至遭遇暴力襲擊。參見滕彪《臨沂計畫生育調查手記》。

律師和媒體發揮了應有的影響力。迫於海內外輿論的強大壓力,例如潘公凱(Philip P. Pan )2005年8月27日在《華盛頓郵報》的文章Who Controls the Family?,國家計生委官員就臨沂事件發表談話,並著手調查此事。但此後沒有進一步消息表明計生委開展了「真正的」調查,而此事也並沒有不了了之。受難的卻依舊是陳光誠。

3 為什麼到了這荒謬的困局?

3.1 自由人的牢籠

2006年3月11日,陳光誠被臨沂警方從家中帶走後與外界失去聯繫。

6月11日,陳光誠家人收到其被刑事拘留的通知書。

8月18日,山東臨沂沂南法院開庭審理,陳光誠被指控犯有故意破壞財物罪和聚眾擾亂交通罪,當天法庭沒有做出裁決。陳光誠的辯護律師張立輝以及陳光誠的妻子不被允許進入法庭;辯護律師許志永博士前一天晚上被沂南公安以偷竊為藉口羈押,在陳光誠庭審結束後許志永才獲釋;法庭臨時指派的兩名辯護律師,沒有為陳光誠做任何辯護;陳光誠明確拒絕法庭指派律師的情況下,法庭並不依照法律規定進行休庭。

8月24日,沂南縣人民法院以故意破壞財產和聚眾擾亂交通罪,判處陳光誠有期徒刑四年零三個月。

10月30日,臨沂市中級人民法院駁回縣法院的判決結果,要求發還重審。12月1日,沂南縣法院宣布對陳光誠維持原判。2007年1月12日,臨沂市中級人民法院宣布維持對陳光誠的一審判決。

陳光誠入獄。

2010年9月9日,陳光誠出獄,被警車接送回家,此後即被軟禁在家。當地政府稱陳光誠的問題屬於"敵我矛盾"。陳光誠家被安裝了監控攝像頭、手機屏蔽器、強光燈,他和妻子被禁止外出,他家周圍由數十人輪流把守,禁止外人來往,其生活用品只能由陳光誠的母親帶入,鄰居若提供幫助即被威脅警告。女兒陳克斯無法上學,紙筆等文具也不得供給,成了活在當下的「小蘿蔔頭」。

陳光誠為並不成立的罪名入獄受罪,恢復自由身後又遭軟禁,山東臨沂東師古村被網友稱為「世界上最黑暗的角落」。

3.2 維穩的邏輯

為什麼陳光誠依舊被軟禁,並且當地政府投入了更多的資源來維持這種慘狀,還不允許網友探訪?一切要從維穩的邏輯說起。我在《改革是怎樣失去共識的》一文中討論了維穩邏輯形成的宏觀機制,但現在要分析其微觀機制。

從臨沂地方官員的角度而言,陳光誠是一個惹事的人。因為地方官員的維穩邏輯有兩條,一是多拿錢,二是少做事。如果錢沒有增加,那麼最好少做或不做事,所以讓陳不惹事是一個先期選擇。但陳卻折騰出了大聲響。那麼對地方而言構成了一個伸手向國家要更多維穩經費的契機,因為陳的事件已經發生,所以順理成章的邏輯是將陳的事件搞大,搞成「敵我矛盾」國家自然會給更多的維穩經費。如此一來,誇大陳的危害,強調其居心叵測,就成了構陷陳的主要手段。事實上,誇大陳危害的同時,這些官員也並不願意多增工作,但如果稍微增加的工作能獲得國家維穩經費上的巨額補貼,是一項邊際維穩補貼遞增的活,那麼把陳家關起來的選擇就符合這種奇怪的邏輯。如果可能的話,甚至會出現低價雇一批人圍繞陳鬧事,以此為由誇大危害,撈取更多的好處。

當然這種預算也不可能無限大,或許也不可能高過管制一個諾獎和平獎得主。所以預算會有一個限額。一旦當預算確定之後,地方官的激勵就是盡快將它花掉,以便獲得新的經費。只要有源源不斷的經費,那就有雁過拔毛的機會,上下沆瀣已經湊成了一種制度性的腐敗。根據郭玉閃的說法,陳案的維穩經費高達 5000萬,過去5年才花掉1500萬,因此為了花掉其餘的維穩經費,就必須找點事情,而後通過巧立名目將錢劃入自己腰包。陳案的光怪陸離匪夷所思之處,就是來自這種扭曲的激勵。

除了經濟上的激勵之外,其實還有升遷的激勵。郭玉閃也指出,當年一手辦出陳光誠冤案的臨沂書記李群榮升山東省委常委,如今空降到青島任黨委書記。作為臨沂地方官,自然不會觸動前任高官留下的政績,更有可能是串謀起來,將政績做大。

3.3 黨就是個「公地悲劇」

一個自然的疑問是,黨內總有看不慣計生委或臨沂地方政府的人,為什麼黨內各派沒有相互競爭,從而解決陳光誠的問題?因為花在陳身上多,意味著維穩經費在其他方面就少,出於競爭的考慮,邏輯上存在對計生委或臨沂不滿的勢力,為什麼黨內無派跳出來挑事?值得進一步指出的是,陳的事件中有人得益,就有人受損失。

計生委和臨沂得利,但外交部顯然就承受被外媒指責的壓力,並且陳光誠事件影響巨大,例如2006年11月2日,英國外相瑪格麗特·貝克特女士表示,對陳光誠獲准上訴,表示歡迎,並希望陳光誠的二審得到公正處理。2007年10月,以美國眾議院外交委員會主席蘭托斯為首的34位美國國會議員,聯名致函中國國家主席胡錦濤,要求中國政府釋放陳光誠。2011年1月14日,在胡錦濤訪美前夕,美國國務卿希拉里發表題為「宏觀展望21世紀美中關係」的演講,其中提到「只要中國還在對博客作者進行審查,監禁維權人士;只要宗教信仰者——特別是未獲登記的團體的成員——不能充分自由地從事禮拜活動;只要律師和維護法律尊嚴的人士僅僅因為替質疑政府立場的客戶辯護而被投入監獄;只要像陳光誠這樣的人士在獲釋後依然遭受迫害,美國就會繼續直言不諱,對中國施加壓力。」

各派承受的壓力不同,對臨沂地方而言,獲利是自己的,但壓力是別派的,沒有理由放棄將陳案做實搞大的機會。但對外交部而言,不僅要承受被質問的壓力,同樣還要為每年的人權問題焦頭爛額。而且由於這構成一個國際問題,就意味著國家在這方面也要加大投入,以在聯合國購買支持票等來緩和自身的人權問題。

如果釋放陳,一切無事,除了臨沂地方官會稍微有些不爽外,國家不需要支付維穩經費,不會因為支付了維穩費還受到國內外指責,不會因為這些指責而支付更多以購買和諧,這樣顯然更省錢。但繼續軟禁陳,就構成了一個悖論,自己花錢維穩討罵並花更多的錢購買和諧。這種怪胎自然不會長久,黨內肯定也有人看到了這一點,但還是那個問題,為什麼沒人說出來?

這是因為黨已經變成了一塊「公地」,大家都爭相撈好處但其實沒有人對她負責,黨的領導人也無法負責,因為攫取黨的利益是如此容易,甚至可以通過黨自己製造「敵人」來維穩並通過維穩來製造更多問題來獲得經費,只要這經費來源不停,甚至通過剝削老百姓能獲得更多收入來源。那麼大家自然顧著撈快錢,而不用在來源受限的條件下相互競爭。

更何況外交部可能也不願意得罪計生委和山東臨沂地方,因為其背後的官員派系可能是同一宗或者是勢均力敵的對家,在信息不對稱的條件下,貿然出擊指責對方,很有可能得不償失。這樣一來,對於他人利用黨做壞事,也就無人上心,因為其也正忙著利用黨做壞事來牟取利益。這就像是一塊肥沃的公地,每個人都爭相在上面放牧以使得自己的利益最大化,卻沒有一個人來負責。這公地唯一的妙處是地底下有源源不斷的老百姓將血肉之軀供上公地,供不負責任的人競相吞噬。只是有一天,這公地必然要悲劇,壓垮黨的也永遠是利益問題。

4要有光,要有誠,要有陳光誠

黨成了沒人負責的公地,自然有一天會悲劇。這是體制性的因素,但並不意味著在這樣的體制下,人已經被完全固化。對於普通的老百姓而言,又該怎麼做呢?是事不關己高高掛起?還是有其他的辦法,照亮自己的內心,勇敢前行?

對每一個人而言,陳光誠就是擺在你面前的人生選擇題,有人寫或許以為這一題可以輕描淡寫,甚至不答也沒有關係。但答案總有一天要呈現,這一題你始終繞不過去。

要有光,上帝或許會應;要有誠,卻指向每個人自己。陳光誠是一種考驗,不僅是對體制的考驗,看她會不會陷入公地悲劇;更是對個人的考驗,看你會不會淪為庸常的惡。要獲得真的自由,就要用陳光誠來反覆對照自己。

他看不見,但內心明亮,在漆黑夜裡為人領路;

他聽得見,是光天化日,我們就不能讓四野無聲。

為他吶喊,就是為自己吶喊;爭他自由,就是爭自己的自由。

(本文關於陳案事實部分之陳述,均來自wikipedia)

(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来源:作者新浪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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