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掐死患癌妻子制墜樓現場

發表:2011-12-13 2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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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婚9個月的妻子不見了,成某四處尋找,結果發現妻子摔下樓。成某背著妻子急奔醫院搶救,此時妻子早已死亡。

妻弟卻發現蹊蹺:姐姐脖子有掐痕。警方介入查出真相,原來成某嫌妻子患癌症拖累了他,竟將妻子掐死丟下樓,偽造墜樓假象。

此案由(重慶)市檢察院第二分院提起公訴後,(重慶)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近日以故意殺人罪判處成某死刑,緩期兩年執行。

昨日,市檢二分院披露了該案細節。

妻子意外墜樓而亡

妻弟奔喪發現蹊蹺

市檢二分院辦案檢察官介紹,2010年11月16日凌晨1時許,家住忠縣的成某給父親和岳母等打電話,焦急地詢問妻子範某在哪裡。親友們得知消息後,考慮到範某患有癌症,怕她尋短見,四處打電話尋找範某。

沒過一會,親友們再次接到成某電話,「找到了,她在外面摔了一跤,掉在家外面的陰溝裡,要送醫院去搶救。」

接著,成某將範某送去忠縣人民醫院。經檢查,範某已經死亡。

範某的弟弟小斌從廣州趕回家奔喪,偶然發現姐姐下巴和頸部有抓傷。隨後,小斌又發現成某頸部也有傷,懷疑姐姐是被成某害死的。

經小斌提醒,親友們仔細查看了範某的遺體,發現範某脖子上有手指印,頸部有外傷。小斌於是向警方報案。

警方經過屍檢,確認範某系被捂口鼻和扼頸機械性窒息死亡。

18日,警方將成某抓獲。成某對殺害妻子的事實供認不諱。

嫌妻子患癌拖累自己

掐死她偽造墜樓假象

辦案檢察官介紹,現年45歲的成某是忠縣人,大專文化,工人。2009年農曆臘月,經人介紹,成某和汝溪鎮32歲的範某認識並結婚,婚後兩人感情尚好。

2010年新年後,範某被確診患有直腸癌。為了醫療費,成某與範某產生矛盾,兩人不時為治療和經濟問題打鬧,忠縣警方進行過調解,雙方達成口頭協議:由成某每月給範某500元。

2010年11月15日晚上11時許,範某又因瑣事與成某爭吵、抓扯,成某產生了殺死妻子的念頭。他將妻子按在臥室床上,用右臂夾住妻子頸部,導致妻子死亡。此時,他倆結婚只有9個月。

殺妻後,成某將範某的屍體抱到三、四樓轉角處,從樓道窗口將範某扔到樓下水泥地上,製造墜樓摔死的假象。

第二天凌晨1時左右,一切安排妥當後,成某開始給親人打電話,詢問他們是否看到範某。

丈夫說妻子隱瞞病情

請求法院對自己輕判

經市檢二分院提起公訴,市二中院開庭審理了該案。

成某對檢方指控的犯罪事實及罪名沒有異議,辯稱當時沒有想過要殺死範某。

成某的辯護律師稱,範某婚前隱瞞重大疾病,患病後多次與成某為醫療費、零用錢發生糾紛,並在案發當晚激怒成某,負有一定過錯,成某殺人屬於間接故意;本案系婚姻糾紛引發,成某認罪態度較好,案發後委託親屬積極賠償範某親屬3.75萬元,請求對成某從輕處罰。

法院審理認為,沒有充分證據證實範某在與成某結婚前隱瞞了重大疾病。況且,即使有此行為,也不足以構成成某殺死範某的理由,範某在此方面不構成刑法意義上的過錯。

此外,被害人沒有固定職業,患病後向被告索取醫療費、零用錢並無過錯。範某在案發時與成某爭執、抓扯的行為,不足以構成刑法意義上的過錯。

認定他犯故意殺人罪

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

法院審理後認為,成某致死被害人的行為屬於直接故意。案發後成某賠償被害人親屬3.75萬元,尚能認罪。但是,成某違背夫妻間扶養義務,殺死範某製造摔死的假象,妄圖逃避法律的處罰。鑒於本案是婚姻家庭糾紛引發,可對成某判處死刑,不立即執行。

最後,市二中院以故意殺人罪判處成某死刑,緩期兩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同時賠償範某父母6.28萬餘元。

来源:重慶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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