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交部網路主權 封網、干涉內政的辯詞?(圖)

作者:金曉剛 發表:2012-01-14 17: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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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部條法司司長黃惠康13日在對網民談及網路管制問題時表示,網路主權隸屬國家主權之下。

【看中國記者金曉剛綜合報導】外交部條法司司長黃惠康13日在對網民談及網路管制問題時,他表示,網路主權隸屬國家主權之下「無論是網路的建設、監管,還是打擊網路犯罪,都是政府的責任,它不是一種隨便想去就能去搶佔的地盤」。網民就此之說,提出質疑。

官員:網路主權在國家主權之下

外交部條法司司長黃惠康13日下午做客中新網,為網友解讀新形勢下的外交條法工作。黃惠康首先對國際法進行瞭解釋。他稱,我們需要有一個非常好的國際秩序,這些秩序需要有一些規則,包括像主權平等,不干涉內政,和平解決國際爭端,禁止非法使用武力等等。

談及網路問題時,黃惠康指網路主權應該在國家主權之下。他稱現在網路方面,面臨著四大挑戰:網路安全、網路犯罪、網路的監管和網路信息自由之間的關係以及網路基礎設施的建設的問題。

他強調,一定要建立一個有秩序的網路。「在主權下的網路,要加強相關規則的制定,要建立一個有序的網路世界」。

網民質疑網路隸屬國家主權

對於黃惠康的網路隸屬國家主權之說,中國的網民們則提出質疑。經濟觀察報副總編輯張宏在微博中批評,網路主權倒是個新鮮提法,是不是以後也可以按此類推,也有廣播頻率主權?基層公務員王勃在微博中質疑:啥是國家主權呢?很多名詞一旦和國家放在一起,我就不理解了。如國家主權,國家利益,國家榮譽等。但我知道神馬是公民權力,公民利益,公民榮譽等,不過都是浮雲啦。

正式宣布競選北京海淀區人大代表的吳兆勇為此接連發問:請說說政府在網路主權中的地位?網路公民有哪些權利?網路政府有哪些權力?網路政府也應由公民選舉產生吧?網路政府的選舉法呢?言論法呢?網路公民的言論自由如何保障?網路警察受誰節制?誰來監督?有網友回應直批「黨權高於主權」。

封網、干涉內政的辯詞

評論指,中國官方強調主權的用意,是想把網路歸結到國家主權下,以為封網辯護,要求外國不要干涉「內政」。事實上,中共外交部也常以干涉內政為由譴責他國質疑網路封鎖問題。2011年10月份左右,華盛頓向北京施壓,要求北京解釋為何封鎖美國企業的網站,包括Facebook和Twitter。對此,中國外交部發言人姜瑜就譴責美國使用網路自由為藉口乾涉中國內政。

2010年3月,Google宣布,不再向中國政府的網路審查低頭,並關閉了中國的搜索引擎,將路徑轉往香港。

受侵犯的不是國家主權而是獨裁權

媒體人章文一篇《受侵犯的不是國家主權,而是獨裁權》文章流傳甚廣。文章指,按照通行政治學理論,國家由人民組成,主權當然歸屬全體人民,但是人民太分散,沒辦法行使「國家主權」,於是委託給人民授權成立的政府去行使。 因此,政府只是前臺掌櫃,「國家主權」的幕後老闆是全體人民,所謂「主權在民」。但獨裁者以及暴君們經常用「國家主權不容侵犯」來為他們在國內的肆意妄為做辯護,當擋箭牌。

文章引用老友方文的話指出,近20年來,我們可以看到,被干預的其實都不是國家,而是某個政權,準確地說是某個依靠私家軍隊的統治集團。當這個統治集團被摧垮,不再有能力危害人類社會的時候,干預也就停止。



来源:看中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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