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祚來:中共總書記的權利邊界在哪裡?

作者:吳祚來 發表:2012-04-05 2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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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日報》3日31日發表一篇題為《解密:我黨最高領導人何時稱「總書記」的》,這是北京日報開設「迎接十八大文萃」專欄文章首篇,據稱,該專欄將主要刊發黨的理論、黨的組織、黨代會、黨的歷史等方面內容的文章。這篇文章轉到海外媒體,標題被改為:《總書記不能凌駕於中央》,這樣一改,它的現實語境意義就不言自明。

解密總書記權利是思想解放之舉

這篇文章的意義是重大的,它通過對中共總書記這樣的一個最高職位歷史演革的回顧或解密,使人們思考,中共應該有怎樣的總書記,總書記的權利配置或許可權與責任究竟應該怎樣?「總書記」討論清楚了,接著就應該對常委與政治局委員及中央委員的權利與責任進行歷史性研究,通過研究,通過解密,使職位與權利公開化,這是黨內民主公開的第一步。

中共的歷史許多資源至今也沒有完全公開解密,譬如中共第一代領導人陳獨秀,一直被中共主流意識形態所屏蔽,甚至一度當成右傾機會主義分子與中共叛徒批判,直到二十年之前,仍然有總書記趙紫陽因為支持學生運動(「反黨反社會主義的動亂」),所以被免除黨內外一切職務,遭到在家軟禁處理。從這一現象看,中共的總書記確實權利沒有超過中央,只要違背集體政治意志,就會遭到懲處,但北京日報這篇文章卻又認為,毛澤東發動文革,卻是黨政軍權力集於一身的結果,要防範文革這樣的悲劇再次發生,只有堅持黨的集體領導,總書記的權利不能凌駕於中央。

真正懂得中國政治內情的人都知道,無論是陳獨秀離開自己創立的政黨,還是毛澤東一權獨大,都是黨內政治權利博弈的結果,或者是政治體制使然,如果中央出現一個強勢的總書記,他完全可以控制軍隊與民意,那麼,他就可以一人獨大,如果他僅僅是一個行政性的總書記,而沒有通過形象宣傳獲得民意廣泛支持或崇拜,又沒有獲得真正的軍隊控制權,那麼,他就可以受其它力量制約,只要意見不一致,無論身份地位與歷史影響力,都可能被出局。

北京日報把這樣重大的課題擺到媒體平台上來研究、討論,因此意義重大,這是中國執政黨走向政治文明的開始。所謂政治文明,一是文,二是明。「文」,就是執政黨的一切職位與公權都要形成文字,有制度可資參照,執政黨所有領導人都要在公開的規章下行使權利,「明」,就是一切都要公開化,公開競爭,公開政治觀點或不同觀點,公開個人財產,只要開會討論過的問題,都要有文字記錄。現在網路上為什麼出現各種傳言?根本原因是中國高層沒有公開相關信息,譬如對薄熙來的處理,應該公開處理程序,保證處理程序既符合執政黨的黨章,又符合國家法律,相關信息及時向媒體公開發布。

當中國主流媒體問責社會或網路,造成許多謠言或傳言的時候,應該反思自己的執政體制內部,在信息公開與對話交流方面,是不是離政治文明的狀態還太遠?陽光照射不到的角落,必然魅影重重。

真理往往掌握在少數人手中。執政黨如何解決黨內多數人造成錯誤,還有少數人擁有真理或少數人擁有不同政治觀點的權利呢?陳獨秀下臺,完全是政治觀點與當時的共產國際不一致造成的,而劉少奇被打倒,完全是黨內權力鬥爭的結果,甚至都不存在路線之爭。胡耀邦與趙紫陽兩位總書記又該如何評價呢?他們在當時是不是也僅僅是處理社會重大問題時,方法方式與一些人不一致而已。由於中共是中國唯一執政黨,所以黨內問題就是國家問題,保護黨內的政治異見者或政策觀點不同者的合法權利,也應該提上議程。用什麼來保護總書記的權威與政治權利呢?執政黨應該拿出讓公眾信服的規則來。

劉少奇被造反派批鬥時,手舉憲法,希望依法保護自己的權利,但沒有任何意義,為什麼?因為司法不獨立,所以,要保障總書記與國家主席的權威及政治安全、人身安全,司法獨立,超越執政黨的權力,應該是當務之急。如果有人輕易地就用所謂多數人的意見就剃奪了總書記或國家主席的權力,也會造成國家創傷。

中共中央如何確立問責機制

中共領導機製麵臨悖論,強勢領導人可以是毛澤東式的,發動文革,造成中國政治經濟文化三十年的破壞,也可以是鄧小平式的,改革開放,平反冤假錯案,促使中國進入市場經濟,當人們期盼有一個政治改革的強勢領導人出現,大刀闊斧進行政治改革時,人們又擔心出現強勢的總書記,會造成個人極權,破壞執政黨的集體領導體制。

集體領導制,會導致總書記成為弱勢領導人,甚至成為一個政治庸人,惡人當道,必有庸人當政。政治庸人最大的問題會是,聽任地方諸侯自行其是,讓地方通過政治與經濟承包,讓地方不守護法律的底線,而只嚴防死守穩定的紅線。導致中央政府不能為社會主持正義,倡導造成穩定壓倒一切,社會因此在溫水煮青蛙式地敗壞下去。每年數以萬計進京上訪者被截回,出現非法黑監獄與極端事件,都是地方政治經濟承包的惡果。

集體領導制還有一個更為嚴重的問題,就是沒有真正的責任人,沒有責任追究制。一切決策原則上都是集體決策,以組織名義向下推行,有時以文件方式,有時則完全是電話通知。這樣的通知也是以「組織」名義,但組織為什麼會如此決策、決定,組織會不會出錯?出錯之後如何糾錯?這一切都沒有相應的制度出臺。層層下壓式的管治,造成中下層行政管理層一直處於高壓狀態,一方面要發展經濟,必然與民爭利,通過強行拆遷或不公平方式,做大地方經濟,並使利益集團獲得利益,另一方面,又要使地方平安穩定,壓力最終被積累在底層民間社會。

每一個中國人都看到了,穩定壓到一切的經濟發展模式已走到盡頭,政治改革必然開始,中共三十年前制定的以經濟發展為中心,應該改變為以政治改革或建設為中心,除了偶爾見諸相關文件或個別領導人倡導,既沒有看到中共有政治改革的日程表,也沒有看到相關研究機構組建起來,為政治改革制定規劃。中共是一個政治組織,政治組織不致力於政治改革,而僅僅致力於經濟發展,這是嚴重的角色錯位。執政黨與政府共同沉淪在經濟領域裡,造成社會畸形發展,社會信仰、道德、文化、法制,甚至穩定,都正在遭到嚴峻挑戰。

而就在這樣嚴峻的現實面前,中央喉舌仍然在號召人們跟黨中央保護思想上一致,如果黨中央的思想還停留在三十年前,甚至許多意識形態沒有徹底清除文革意識形態,那麼,這樣的保持一致的結果,可能使整個社會思想窒息。思想僵化的結果,就是改革出現倒退,像溫家寶總理所說的那樣,經濟改革的成果可能會因此喪失殆盡。

現在最應該倡導的是中央、執政黨應該與人民在價值理念上保持一致,也就是尊重普世價值原則,致力於社會公平正義原則的確立,致力於黨內外民主制度的重建,讓新聞與信息及社會信仰、民間組織依法獲得自由度,黨的總書記不能凌駕於中央,而中央不能凌駕於法律。如果政法系統只忠於黨,而將自己的權利凌駕於法律之上,對執政黨與整個國家,都是極其危險的。

執政黨黨內號召統一思想,不如號召黨員幹部學習憲法,統一價值追求,允許多元思想的存在,允許公開討論各種社會問題與思潮,黨內應該有不同的思想觀念存在,不能以保持思想一致,而對異已思想嚴加打擊與清除。在討論總書記權利不能凌駕於中央之時,更要清理各級黨委的權利,他們應該是憲法的守護者,而不應該通過干預行政甚至干預司法,來坐大自己的部門權利。文革之時是踢開黨委鬧革命,現在,黨委不能因為擁有特殊政治權利,而踢開憲法搞發展求穩定。黨委不能既做政治又搞行政,集體領導也會導致黨委一家獨大,權力無限,沒有任何機構可以究責,也會造成社會公平正義被敗壞。

所以,總書記的問題不是一人領導還是集體領導,而是領導與決策者是不是民主決策,是不是公開透明的決策,其決策是不是遵守憲法,受不受獨立的法律制約與社會有效的監督。

(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来源:德國之聲中文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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