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遭強暴揮刀刺色狼(組圖)

發表:2012-07-04 2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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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朱(化名)身上遍佈干了的血跡。

 
事發現場,阿朱女士掙扎的地方草叢被壓倒了一片。

「當時他又撲上來,我就捅了他一刀。」阿朱(化名)渾身是血,坐在派出所候審室。近15個小時過去,她依然驚魂未定,瘦削的雙肩不時發抖。昨日凌晨,她在返家途中被一名男子尾隨,並遭對方捂嘴掐喉拖進草叢欲強暴,阿朱拔出剛買來準備削水果的小刀奮力揮出,男子右胸中刀,沒逃出多遠就失血昏迷。

遭男子尾隨拖進草叢險遭強暴

「走著走著,我感到後面有個人跟著我。」昨日0時30分左右,26歲的阿朱(化名)剛和男朋友阿偉吃完夜宵,在深圳市龍華新區廣東邊防龍華醫院東側轉向龍觀路的一條小路上往家走。她和男朋友阿偉(化名)就住在前面十多米遠的一個工業區裡。

吃夜宵時兩人吵了一架,男朋友先回家了,阿朱在附近一個網吧門口逗留了5分鐘後,在超市買了把約10厘米長的小刀,準備回家削水果吃。阿朱回頭瞄了一眼,加緊腳步。「他離我挺遠的,就沒當一回事。」

幾秒後,一隻手突然從後面摀住阿朱的嘴,另一隻手掐住她的脖子,把她往路邊的草叢裡拖,把她摁倒在草地上。「他叫我不要出聲,就往我嘴上親。」阿朱回憶當時情景:「他親了我一口,我馬上反抗,用腳踢他下面,他躲開了,我一邊喊救命一邊掙扎,他一隻手掐著我脖子,越掐越緊。」

阿朱稱,男子又突然扑向她,她想起了剛買的水果刀。「我抓著刀劃他幾下,才意識到還沒拔開刀鞘。他突然壓住我,我左手拔開刀鞘,順勢捅了他一刀。」

女子揮刀反抗刺中男子右胸

這一刀救了阿朱。據阿朱回憶,捅了該男子後她再次呼救,此時有兩名路人經過聽到,詢問:「你們在這做什麼?」作案男子慌忙起身跑開,沿著草叢樹叢跑。此時,阿朱跑出草叢,跑到前方工業區門口。

「門口有幾個人站在那裡,問我手裡怎麼拿著刀、身上都是血,我一下子坐倒在地上。」據阿朱回憶,從她被拖進樹叢到作案男子傷後逃跑,整個過程持續不到10分鐘。

事後警方接到路人報警後趕至現場,在案發草叢不足50米處的路邊找到了倒在地上的男子,懷疑嫌疑人受傷後沒跑多遠,因失血過多倒在路上。該男子隨後被送院搶救。直至昨日下午,龍華新區警方透露,該男子右側胸口被刀刺傷,經搶救後生命體征穩定,但由於傷情較重暫時無法開口說話。

而阿朱脖子被該男子掐傷,經法醫鑑定為輕微傷,除此外身體其他部位幸未遭到侵犯。在案發現場,南都記者看到草叢中殘留一團血跡,旁邊留著一個刀具的塑料包裝外殼。事後警方調查,證實該刀是全新的。

警方以涉嫌強姦刑事立案

深圳龍華新區警方昨日透露,作案男子姓陳,1990年出生,貴州人,案發前在附近工廠打工。警方目前已按涉嫌強姦對陳某刑事立案,但由於陳某傷重目前仍在留醫救治,難以開口說話,此外暫時未能尋找到案發當晚目擊證人和報警路人,案件仍有待進一步調查。

事發地點所在小路沿路有不少工業區,地處偏僻,加上路邊工業區牆外種有樹叢和較高的綠化草叢,易於隱蔽。阿朱稱,此前該地段路燈時常失靈,對此龍華新區警方表示,將進一步加強在此地段的治安巡邏,並向街道辦反映,及時維修失靈的路燈。

律師說法

女子應屬正當防衛

案發後,阿朱和男友阿偉擔心,將男子刺傷的行為是屬於正當防衛還是防衛過當。對此,警方表示目前案情有待進一步調查,暫時未有定論。

廣東聖方律師事務所律師鄭劍民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十條規定:「對正在進行行凶、殺人、搶劫、強姦、綁架以及其他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採取防衛行為,造成不法侵害人傷亡的,不屬於防衛過當,不負刑事責任。」該女子將意欲對其實施強姦的男子刺傷的行為,完全符合構成正當防衛的要件,故其無需承擔刑事責任。

 

来源:南方都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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