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永航、高智晟等榮獲「十佳維權律師」獎(組圖)

作者:甄貞 發表:2012-07-27 0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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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為獲獎證書(對華援助協會圖片)

【看中國記者甄貞綜合報導】7月24日,美國人權組織對華援助協會(China Aid Association)在華盛頓DC舉行10週年慶典研討會。與會期間,王永航、高智晟等10位大陸正義律師 被授予「十佳維權律師」獎。美國民主、共和兩黨,參眾兩院重量級議員前來祝賀。然而,這些維權律師均因受到大陸官方的監禁而無法前來美國領獎。

美國人權組織對華援助協會(China Aid Association)7月24日在美國首都華盛頓DC的國會眾議院辦公樓裡舉行了成立10週年慶典暨中國人權宗教自由和法治狀況研討會。

對華援助協會獲得2010年5月在北京成立的中華維權律師協會授權宣布十佳維權律師獲獎人為:高智晟、王永航 、鄭恩寵、李蘇濱、滕彪、江天勇、劉巍、唐吉田、李和平、黎雄兵,這10位律師每人獲得一張獎狀和6000元人民幣獎金。

據悉,出席當天頒獎會的嘉賓和演講者有眾議院外交關係委員會、國會中國委員會主席克里斯•史密斯(Chris Smith)議員、湯姆•蘭托斯人權委員會主席弗蘭克•沃爾夫(Frank Wolf)議員和副主席吉姆•麥高文(Jim McGovern)議員、威斯敏斯特神學院的院長、護理和宗教自由論壇機構創辦人彼得•林百克(Peter Lillback)博士、喬•皮茨(Joe Pitts)議員等。


2009年6月王永航被大連警方帶走,被判刑7年(資料圖)

這些獲獎的10名維權律師均曾因秉公執法,為底層群眾發聲而受到人們的尊重,但他們都遭受到中國當局的監禁、酷刑、戴黑頭套、恐嚇、綁架等不公正對待。其中原大連乾均律師事務的王永航律師被判刑最重,2009年7月在大連被警察帶走後判刑7年,現被關押在瀋陽第一監獄。

自2007年開始,王永航多次為法輪功學員提供法律援助,先後在海外媒體發表了7篇致中國最高司法機關的信件等文章。2008年,王永航在給胡溫的公開信中指出,以刑法「300條」強加給法輪功學員的罪名違法違憲。並指出,該項罪名的本身就是違背法律原則,要求最高司法機關立即糾正錯誤,釋放1999年以來所有被關押的信仰民眾。

2009年6月16日,王永航為大連法輪功學員叢日旭作無罪辯護後,中共政法委書記周永康下密令驅使大連20多名警察將他從家中帶走並關押在大連看守所。期間,他的右腳踝骨被打成粉碎性骨折,並因制止毆打法輪功學員而遭受灌食等酷刑折磨。

2009年11月27日王永航一審被判刑7年。他提出上訴後,2010年2月4日,大連市中級法院二審仍維持原判。2010年4月2日,王永航被轉到遼寧省瀋陽第一監獄第十八監區。2010年10月11日晚,他被獄警指使的幾個犯人毆打,造成身體狀況堪憂並被關進小號。

2012年5月,王永航因長期被酷刑折磨導致人已脫相,並出現肺結核、胸腹水、癱瘓等症狀。在此狀況之下,中國當局仍未釋放王永航。

自由亞洲電臺報導,會議上,滕彪博士呼籲國際社會對中國國內基督徒、少數民族及法輪功學員受到的人權迫害給予更多關注。他表示,05年他曾經和高智晟、範亞峰等人為蔡卓華牧師做辯護,後來又為法輪功學員辯護,「辯護詞中明確指明了對法輪功學員的鎮壓是沒有任何憲法和法律依據的。」

「中國人權」組織執行主任譚競嫦女士則指出,中國當局對人權價值的抵制近年已不再侷限於政治層面,而是更普遍及於對宗教團體、少數民族自治及上訪維權活動的打擊。但她認為,隨著網路信息流通,近年中國公民的權利保護意識也出現了長足的發展。

来源:看中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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