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法化搶劫 河南貨車司機的「罰款月票」

發表:2012-08-08 2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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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日,河南省淮濱縣司機楊華(化名)開著一輛「超載」的大貨車,主動去淮濱縣馬集鎮的超限檢查站辦罰款「月票」。去年開始,當地貨車司機為了少被處罰,每月月初,到縣城的超限站交錢,不同車型繳納的費用不一樣:三軸車(前後有三排輪胎的汽車)需繳納5200元,兩軸大車(前後兩排輪胎)繳納4400元,小車繳納3300元。

不過,拿到「月票」後,車貨總量也不能超過當地的規定。去年5月,為了治理超載超限(下簡稱「治超」),當地政府規定三軸車車貨總量不能超過45噸,兩軸車不能超過35噸,分別將國家超限標準放寬15噸。按國家規定,三軸車車貨總量不能超過30噸,兩軸車輛不能超過20噸。

採訪中,當地政府不承認「月票」的存在,但記者調查證實,該收費形式確實存在。相關專家指出,淮濱縣這種「先開票後上路」的形式是違法的,同時也不能自行提高超限標準。

每月開5200元罰單才能上路

到8月1日,信陽淮濱縣司機楊華7月的「月票」已過期。

每到月初,他要去超限檢測站繳納5200元,領取當月「月票」,才能「安全」上路。

當天上午,楊華將載著沙石的貨車開到超限檢測站(位於淮濱縣337省道與216省道的交叉路口),過地磅顯示重量43噸,領到一張「初檢單」。

在辦事大廳裡,5名工作人員分別負責收款、記錄、填寫單子、出罰款單,裡面已有10名司機在「交罰款」。

楊華照著現場備好的承諾書抄寫:「我鄭重承諾:在公路運輸過程中,不超限超載,不加幫改型,不飄灑污染公路環境物質,嚴格按照國家道路運輸法律法規運行,服從治超中隊管理,如有違反,自願接受處罰。」

楊華交了錢,在一些空白單子上簽字、按手印。一名交警記下楊華的車牌和噴標號。

楊華交了4200元後,順利領到8月份的「月票」——對兩項違法內容進行處罰的票據,一項1000元,一項3200元。每項處罰中,都有一張「河南省罰沒收入統一票據」、一張《違法行為通知書》和一張《行政處罰決定書》,兩項共6張票據。其中,罰款1000元的票據蓋有「豫S216線淮濱超限超載檢測站」的收費專用章,違法事項「違法超限運輸」;罰款3200元的票據蓋有「河南省淮濱縣公路運輸管理所」的專用章,違法事項「擅自使用改裝車輛」。

一個月前,楊華交了5200元,據其提供的票據顯示:7月1日交了4200元,其中3200元罰款內容是「擅自使用改裝車輛」;1000元是「超限運輸」的罰款。7月2日,他又交了1000元,處罰內容是「超限運輸」。

據當地多名司機介紹,每月初要交上5200元,才能「安全」上路。

「要是趟趟罰,你們受不了」

當地司機王師傅說,開「月票」時,按當地規定,三軸車輛過磅總重要低於45噸,違法超限運輸罰款1000元;超過45噸,罰款2000元。

很多司機怕麻煩,他們寧願一次性交清5200元。王師傅說,如果遇到重量低於45噸,檢查站就會想法讓車重超過45噸。比如,會找些人站到地磅上,或讓後面的貨車車頭開到地磅上。

當地一名司機提供3月—6月的罰款單:3月罰款分別是3000元的「超限運輸」和2200元的「擅自改裝車輛」;4月罰款5200元,內容是「擅自使用改裝車輛」;5月罰款是3000元的「超限運輸」和2200元的「擅自使用改裝車輛」;6月罰款是3200元的「擅自使用改裝車輛」和兩份1000元的「違法超限運輸」。

一位貨車司機說,他在檢查站的顯示屏幕上曾看到,所有通過淮河特大橋車輛的信息,包括車牌、軸數、總量和超重等,在屏幕下方還顯示「紅名單中未繳納月票車輛列表」等信息。該司機提供了一張今年4月17日的圖片,印證此描述。

該圖片被媒體曝光,當地政府進行更改,此後不再提「月票」。

8月3日,記者以司機的身份諮詢馬集檢查站一位陳姓工作人員。他說,罰是一次性的,以後(這個月內)不用再罰了。「這個(月票)颳風下雨都能跑,除非上面領導來檢查。」

他介紹,每月10日之後不再開票,10日之後如果沒開票被抓到,就要扣車學習,罰款1萬元。

對於罰款票據沒有開全的司機,超過10日不能補票。如果被抓,除了補齊剩餘的罰款之外,還要另外再交剩餘罰款數額兩倍的錢。「反正讓你賺不到便宜。」

他介紹,開票後,查到其他違章還要罰款,「不蓋篷布最低2000元,滴水罰款5000元,超高超少一點是1000元,超多了是3000元。」

「縣裡治超不是收錢為主。一針對一線,你們都別想跑車,縣裡制定政策還是有人情的,不是趟趟罰。要是趟趟抽查、趟趟罰,你們受不了。」陳先生說。

8月6日,河南省淮濱縣治超辦督察李軍說,他們現在採取抽罰形式。目前,該縣有貨車數量1600多輛,每輛車每天拉5趟,一天有8000趟次的貨車路過。「如果是一趟一檢,一趟一罰,人也受不了,機器也受不了。」

河南省淮濱縣治超辦主任曹陽說,「我可以負責任地告訴你,淮河特大橋上不可能有超過55噸的貨車路過。」

45噸標準是與專家研究得來

8月1日,楊華拿到的一份《違法行為通知書》顯示,屬於違法超限運輸,需要「卸載超載貨物,並罰款」。在另一份《行政處罰決定書》上寫著:「經檢測,車貨總重43噸,超限13噸,超限率43%,貨物為黃沙。」實際上,楊華並沒有卸載13噸黃沙。交完錢,他把貨車直接開出了大院。

按國家規定,三軸車輛車貨總量超過30噸,兩軸車輛車貨總量超過20噸,屬於超限。在淮濱縣治超辦下發的《淮濱縣運輸沙石車輛超限超載治理工作意見》中規定,嚴禁兩軸車輛超過35噸,三軸以上車輛超過45噸上路行駛。

在該縣淮河特大橋的地磅前的顯示屏上,會出現過橋車輛的重量。8月2日晚,從21點到23點,記者看到顯示屏共顯示57輛車,其中大多是三軸車輛,車貨總重在40噸左右,最高47.6噸,超限率58.6%。

當晚,有工作人員值班,對未超過45噸的車輛予以發行,而超過45噸把貨車開到檢查站進行重新檢測。

當地司機王先生介紹,有「月票」只能保證45噸之內放行,超過45噸,查到還要再罰款。

「不是瞎定的45噸、35噸(的標準)。」馬集超限站工作人員陳先生說,治超辦研究這個制度「不是瞎定」,運管、公安、路政等部門的業務人士和專家一起探討研究,還到外面取經幾次才定的方法。

據該縣治超辦的一份文件顯示,「216省道淮濱淮河特大橋是河南省淮河上最長的大橋,堅決禁止超過55噸的超限車輛在車上行駛」。儘管如此,當晚一輛車牌為「豫B048**」六軸貨車顯示車貨總重是129噸。

司機每天有一趟為治超辦跑

2010年以後,沙石價格陡升,一車最多能毛賺700元,每天拉五六趟。「三天賺1萬」的拉沙暴富,這讓越來越多的人進入這支超載隊伍。司機楊華也成為其中一員。

隨著運輸沙石的車輛增多,當地政府開始治理超載超限。去年5月,當地政府抽調交警、運管所、公路局的工作人員,組成聯合治超中隊。

當地司機杜先生說,去年8月,政府開始收「月票」。

楊華說,5200元月票折合下來,每天要交180元,「一天有一趟是為治超辦跑的」。

「肯定要把月票的錢搞回來。」楊華說他開車是「有多快就跑多快」。有時,他看到路上沒人,空駛會達到100邁,而載貨車速達70邁左右。

平時,他從早上5點到下午5點,12小時能拉4趟。晚上另外一個司機能拉3趟。

「不跑到7趟就掙不到錢。」楊華說,跑得快節省出時間,就可以多跑一兩趟,最多的一天要跑8趟,「時間完全是趕出來」。

他每天行駛在路上,提心吊膽,「開四五十邁的速度,有時連車都剎不住」。

回應

淮濱縣治超辦

罰款交財政絕不敢扣留

8月6日,淮濱縣治超辦主任曹陽對收月票的事情予以否認,他說,「我們沒有收過月票,月票是國家明令禁止的,誰敢幹這事啊?我們是罰款,不叫月票。」

為什麼每月三軸車都罰5200元?曹回應說,罰款次數不一樣,有的車是罰1次,有的是罰2次,還有的罰7次,但一樣的車型罰款的數額是一樣的。

曹說,對於超限車輛,卸貨之後才會放行。平時抽查時,還會查貨車有沒有加幫。每次罰款之後都會責令司機們割幫,「讓他割了,割掉之後就沒法(多)運貨了」。

對於為什麼要「先罰款後上路」,曹陽說:「因為他違規了,啥時間違規,就啥時候罰。」

曹陽說,治超辦收到的罰款作為縣財政收入,工作人員絕對不敢從中扣留。他表示,既然要執法,就要有成本。但拒絕透露每個月收到的罰款數額。

来源:新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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