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陳克貴案審判看「十八大」後中國法制走向

作者:張敏 發表:2012-12-02 1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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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光誠的侄子陳克貴被以「故意傷害罪」判刑3年3個月*

中國盲人維權人士陳光誠的侄子陳克貴被控「涉嫌故意傷害罪」一案11月30日下午在山東臨沂市沂南縣法院庭審,當庭宣判。陳克貴被以「故意傷害罪」判刑3年零3個月。

*陳光福:開庭前3個多小時才確認開庭,未得通知,未獲准旁聽*

陳光誠的大哥、現住沂南縣雙堠鎮東師古村的陳克貴的父親陳光福先生當晚接受了我的採訪。

陳光福:「昨晚有網友給我打電話說‘據可靠消息明天克貴的案子可能開庭,可以通知朋友’。我對這個消息來源表示懷疑,想證實一下,但唯一渠道就是官方指定的法律援助律師。

我四弟陳光新和法律援助律師王海軍關係較好,他們認識已十多年。我讓四弟給他打電話,確認一下消息準確與否,得到回答是‘我出差青島,到現在沒接到任何開庭通知’。這是昨晚(29日)10點多的事。

因為政府指定的律師都沒有得到開庭的消息,我就對今天開庭的消息持懷疑。今早又設法打聽,但沒有渠道知道是不是今天真要開庭。我讓老四到法院看一下,沒得到具體消息

上午10點半,王海軍律師給我打電話,告訴我‘昨晚接到陳光新電話後,今早就抓緊往回趕,從青島回到沂南,這時才知道30日下午2點克貴的案子要開庭’。我是這樣得知開庭時間的。」

主持人:「王海軍律師參加開庭了嗎?」

陳光福:「參加了。」

*陳光誠及陳克貴案簡況*

原住在中國山東臨沂沂南縣雙堠鎮東師古村的盲人維權人士陳光誠2005年揭露臨沂地區在計畫生育中使用暴力,為農民提供法律幫助。 2007年1月在律師被毆打、證人被綁架不能出庭的情況下,被以「故意毀壞財物罪和聚眾擾亂交通秩序罪」判刑4年零3個月。陳光誠2010年9月9日刑滿,在當局嚴密監控下被送回家,電話被切斷,門前被幾十人層層圍困,他們夫婦不能走出家門半步。
2012年4月26日,地方當局發現陳光誠從家中逃走。陳光福家深夜遭人入侵,陳克貴手持菜刀自衛,雙方受傷。

4月30日家人收到對陳克貴的《拘留通知書》,5月9日收到《逮捕通知書》,涉嫌罪名是「故意殺人罪」。家人委託了丁錫奎和斯偉江二位律師,但是辦好委託手續後無法介入此案,官方指定了王海軍和宋奎元二位律師。

陳光誠輾轉逃離家鄉後,今年4月曾進入在北京的美國駐華大使館暫避。後經中美協議,陳光誠攜妻子兒女5月19日自北京來到美國紐約大學學習。

10月11日陳光福從官方指定的律師王海軍處得知,陳克貴的涉嫌「故意殺人罪」案變更為涉嫌「故意傷害罪」後,已經移送檢察院。

*陳光福:要求旁聽,公安讓我等,在法院門口等候3個半小時到開庭結束未獲准*

11月30日開庭前3個多小時才從律師的轉告中得知開庭消息的陳光福,在審判結束後,講述當天情況。

陳光福:「今天我們家裡事情比較多,今天是我父親逝世十週年紀念日,按農村風俗祭奠。這邊比較草草地進行完,抓緊就往縣法院那邊趕


因為王海軍律師和我有個約定,我到縣城後,一定要到律師所去碰個面,交換一下情況。但是當我趕到,沒有看到王海軍律師,只看到宋奎元律師。他說,我今天的身份是證人。我告訴他‘我要進去旁聽,但是法院沒有給我通知’。宋奎元律師說‘卷宗裡你是證人,你如果要參加旁聽,可能進不去’。我說‘我要爭取’。」

主持人:「您能講一下作為證人在場和作為旁聽在場有什麼不同嗎?」

陳光福:「如果是旁聽,可以在開庭之前進入法庭,旁聽整個庭審過程。如果是證人就不能參加旁聽,需要作證時,他們喊了進入時可以進去,作證完要退出法庭。我當時的感覺是,他既然安排我作證,就是想剝奪我旁聽的權利,我就沒有接受。

當我趕到法院門口時,發現大門口有很多便衣人員,有些是熟悉的面孔,都是公安的,圍上來很多人問我幹什麼。我拿出身份證說‘我是來參加旁聽的’,他們就把我圍起來說‘好好,上這邊等著,你等著’,把我帶到一個房子裡,七、八個人陪著我。

因為我去的時候是和克貴的媽媽一起,我擔心她看不到我著急,後來我就出來了,他們跟出來。雖然我和克貴的媽媽在一起,但都不能進入法庭旁聽。克貴的媽媽在我離開時被告知,說她是‘同案犯’也不能進入法庭旁聽。這樣,我們就在法院對面的馬路邊等了整整一下午。」

主持人:「您看門前有沒有關注者或警衛監控人員?」

陳光福:「沒有關注者,有的只是一些便衣人員,我知道這些都是公安的,七年了,這些人有很多到過我們村或者我們家。」

*陳光福:開庭結束才知四弟單位安排與同事一起旁聽全過程,他略轉述庭審判決*

主持人:「庭審一共進行了多長時間?您知道您這一方有沒有親友在場?」

陳光福:「從下午2點到差不多5點半結束。到庭審結束後才知道我四弟,在縣委黨校工作的陳光新是單位安排進去參加了旁聽,自始至終都在。」

主持人:「他能接受我採訪嗎?」
陳光福:「不方便。」

主持人:「你們這方的人,他是唯一旁聽的嗎?」

陳光福:「現在我知道的他是唯一的。」

主持人:「他怎樣轉述這次庭審情況?」

陳光福:「他只告訴我‘最後判決結果是3年零3個月,克貴當庭表示不上訴。克貴精神狀態還好,但是身體明顯消瘦,臉色有些蒼白’。他只告訴我這些。」

主持人:「他手中有沒有《判決書》?您拿到《判決書》了沒有?」

陳光福:「沒有。因為他是單位派去旁聽的,可能是不代表家人的。單位還有其他人一起進去的。」

*陳光福:克貴正當防衛無罪,判刑3年3個月我不能接受,這是迫害光誠的繼續*

主持人:「您怎麼看這個判決結果?」

陳光福:「判決太重。因為面對深更半夜翻牆入室打砸搶,在這樣情況之下克貴自衛,完全是正當防衛行為,他應該是無罪的。但是他被判處3年零3個月徒刑,是我不能接受的。

通過這個案件看出,這是對光誠迫害案的繼續。儘管他們說是個普通的刑事案件,與光誠無關。但是假如真是普通刑事案件的話,不會拖7個多月才開庭審理。我認為這本身是超期羈押。第二,開庭本來是光明正大的事情,他們應該給我開庭通知,作為克貴的家人,能讓我參加旁聽。直到現在,我沒有接到法院方面或檢察院方面任何開庭的通知。當我趕到沂南縣法院提出要求旁聽,他們只是讓我等。等了三個多小時他們也沒通知讓我出庭。」

*陳光福:克貴表示不上訴不是他真實的意思,可能存在威脅利誘。希望糾正錯判*

主持人:「您對陳克貴上訴與否問題是怎麼想?」

陳光福:「我感覺,克貴為什麼當庭表示不上訴,這裡邊肯定是他們做了工作,這不是克貴真實意思的表達。這裡邊是不是存在受到威脅利誘,或者有不可明言的苦衷。」

主持人:「現在規定上訴期是……

陳光福:「有人告訴我是十天。我的意思是應該上訴。但是現在因為克貴當庭提出不上訴,如何把這個信息傳給克貴,我現在沒有這個把握。唯一渠道是(官方指定的)兩個法律援助律師,他們不會按照我們的意思去轉達。」

主持人:「關於陳克貴案庭審和宣判,還有沒有您想到要說的?」

陳光福:「‘十八大’結束後換了新領導班子,我本來對克貴的案子寄予很大希望,今天只能用‘失望大於希望’來表達現在的心情。我感覺對克貴判的3年零3個月,這是有光誠的因素在裡邊,可以說是迫害光誠案子的一個繼續。我感覺陳克貴實際上是在替光誠坐牢。假如沒有光誠的因素在裡邊,第一案子拖不了7個月才開庭審理,像這樣的正當防衛的案子也不會被指‘故意殺人’,或者‘故意傷害’而判3年零3個月。這裡面有其它原因。

我感覺這個案子的判決本身不管從程序上還是從實體上,都是對中國法律的踐踏。實際上,是讓老百姓放棄依法維權的想法或者行動,這對中國的法制建設是非常不利的。希望領導人能夠糾正山東或者沂南這種錯誤做法。」

我多次撥打王海軍律師打電話,撥號後沒有任何反應,聽不到任何聲音。

*陳光誠:程序嚴重違法,開庭不通知家屬,家屬沒拿到《起訴書》《判決書》*

在美國紐約大學學習的陳光誠先生得知陳克貴案庭審和宣判消息後,接受我的採訪,談他的看法。

陳光誠:「我覺得首先從程序上嚴重違反中國自己的《刑事訴訟法》,他們沒有按自己制定的法律通知家屬、允許律師介入、讓其他人正式的、真正的旁聽等等,從程序上違法非常非常明顯。另外,四哥這種旁聽我覺得是黨委在組織,還有其他人也是這樣,比如公安、鄉鎮黨政官員,甚至組織一些村裡的黨委書記……這些事實上都是以黨委為主導的一批人,不管是鄉黨委還是村黨委(或支部)去佔據了旁聽席。」

主持人:「《判決書》應該給誰?」

陳光誠:「家人和當事人都應該有份。這是毫無疑問的。」

主持人:「現在陳光福和陳光新先生手裡都沒有這個《判決書》……」

陳光誠:「他不僅僅是沒有《判決書》,連《起訴書》也沒有啊,所以說整個就是黑箱操作、違法亂紀的一個典範。從法律程序上講,應該提前通知家人,事實上並沒有這樣做,一直到最後也沒有正式通知。29日晚北京時間快11點時,打電話找官方指定律師確認,還說沒收到消息。直到30日上午快11點時,律師才突然打電話說他自己耽誤了,因為他沒在家,通知函放在他桌上他不知道。

你想,有要出庭的案子,你律師事務所接到這樣的函還不通知你嗎?這怎麼可能呢?

所以說,這一切都是導演出來的,想怎麼幹就怎麼幹。」

*陳光誠:「十八大」後此審判向世界傳遞信息——共產黨凌駕於憲法和法律之上*

主持人:「您知不知道更多關於庭審中的細節?」

陳光誠:「據我所知,在開庭過程中陳克貴也為自己作了非常有力的辯護,提到張健作為鄉鎮黨委的工作人員,沒有權力半夜帶著雇來的土匪翻牆跑到人家裡去實施打砸搶,說他這種做法違反了《中國人民共和國憲法》,非法侵入公民住宅,同時也違反《刑法》,入室搶劫。這樣的辯護有力而且基本還原了當時的事實,但法院不採納。

法院這種不採納無疑是向全世界傳遞一個信息——共產黨凌駕於憲法和法律之上。他們有權隨意到人家實施打砸搶,不被法律追究;你如果拒絕被他搶、拒絕被他打,你就犯法了,你就會被審判。這就是這次審判傳遞出的一個重要信號

也是‘十八大’以後‘新政’對於全世界都猜測說‘它會改,會怎麼樣’的一個有力回應。」

主持人:「關於庭審情況,還有什麼您瞭解到的細節嗎?」

陳光誠:「他們做了非常嚴密的部署,這點非常像2006年給我開庭的時候,據說除了兩個穿制服的公安在法院門口以外,其他一群群便衣在沂南各地方遍佈,各個路口都有人設卡,對開往法院方向的車要求停車檢查,動用人員非常多。」

主持人:「您聽到這個判決是什麼樣的心情?」

陳光誠:「應該說是有思想準備的,也算是在意料之中的一種可能性。但是不管怎麼說,這樣的案子不能夠公正得到審判,也就無疑是在像全世界宣布,中國的法制就是當權者任意迫害人民、掩蓋迫害人民的一個口號而已。」

*陳光誠:陳克貴在替我坐牢,指望不法官員良心發現是奢望,重要是國際社會斥責*

主持人:「在這種情況下,您作為家人和與這個事件直接相關人有什麼願望要求?還有什麼想法嗎?」

陳光誠:「我覺得陳克貴這個案子,不是說我是相關人的問題了,而事實上應該說,陳克貴是在替我坐牢了。

當時他們對我實施多次迫害的時候,很想製造出這麼一種效果,就是讓我還手。只要我還手對他們構成一點傷害,他們就會以各種理由把我重新送進監獄。至於說,為什麼對他們產生傷害,什麼原因,什麼地點他們都可以不顧。現在陳克貴這個案子實際上就是本來他們想讓它在我身上發生,如果真是這樣的話有很多事情就又會被掩蓋很長時間。但是,最後還是在克貴的身上延續了。所以,指望這些不法官員主動良心發現,我覺得這是一個奢望,這不可能。我覺得最重要的就是,國際社會各界人士對於這種嚴重違反人類公平正義原則、違反人權的現象。應該大加斥責,堅決揭露。」

*陳光誠:我認為陳克貴表示「不上訴」是長期施壓結果,他應該上訴*

主持人:「對於陳克貴本人表示不上訴,您怎麼看?」

陳光誠:「我覺得這個很顯然,在這個過程中應該說是經過多次排練的吧。可能陳克貴在看守所裡不知受到他們何種的酷刑啊,威脅呀,利誘呀等等各種各樣的手段,我想這個可能都使上了。陳克貴當庭這個表現,我覺得也是這樣的一個結果。

像當年的李莊案,李莊當年就表示‘認罪啊,認罪啊’,他們可能給他承諾‘你要是認罪,就給你什麼樣的判決’ 當庭李莊不就翻供了嗎?‘你們給我的承諾沒有兌現’

我覺得陳克貴案背後也是這樣的,用威脅利誘酷刑施加壓力。陳克貴最後這個表示,我認為就是長期施加壓力的結果。」

主持人:「以您現在對這個案子和對中國目前現行法律規定的瞭解,陳克貴案到現在為止還有什麼法律救濟手段,或家人當事人還有什麼可以做的事情嗎?」

陳光誠:「我覺得應該說到什麼情況下都有可以做的事情。但是,這要群策群力。比如說,我認為陳克貴現在他是應該上訴的,不應該做出這樣草率或者受他們在這種信息完全封鎖情況下,在他們欺騙掩蓋下所作出的判斷是不正確的。

直到(可以提出)上訴的最後一刻,陳克貴仍然有做出上訴決定的權利。」

*陳光誠:張高麗對我的迫害及其「入常」與陳克貴案審判的關係*

主持人:「您以前講過,陳克貴案具有標誌性,現在到目前是這樣的結果,您覺得……」

陳光誠:「有一個非常重要的標誌性意義,這就是‘新政’給全世界的一個回應。現在全世界很多媒體都在猜測說,習近平、李克強上來以後,會有些改變,會反腐。但是這種嚴重的司法腐敗、違法亂紀的行為還依然在赤裸裸的發生,而且是面向全世界發生。

這裡我需要提到一個人,就是剛剛進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的張高麗。2005年時,就是張高麗在山東當省委書記的時候對我實施打擊迫害,最後把我送到監獄,不管事實怎麼樣。儘管捏造出來的那些‘事實’所舉的證人和證人後來表示‘我當時不在場,我在幾百公里以外打工’,但是他們還是這樣做了。

現在呢,張高麗剛剛‘入常’以後,山東不法官員好像覺得有了靠山,又開始違法亂紀。所以我覺得這個事情與張高麗的背後主使是分不開的。也可能張高麗從一開始就和周永康已經有什麼見不得人的勾當。現在周永康雖然被剔出去了,但是他還在發揮他惡意的影響。

沒有什麼好懷疑的,如果這樣的事情不能得到糾正的話,(等於)‘十八大’已經向全世界宣布,就是流氓的代表,除非在短時間內中央糾正這樣的錯誤做法,還陳克貴公道,像這樣非常清楚的正當防衛的事實,如果不能被肯定的話,這個法律中關於正當防衛的規定就沒有意義了。我覺得這個跟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也不排除某些人的參與。」

*何俊仁律師:此案不應在山東當地審理。此審判不公平,完全是政治處理*

一直關注此案的香港中國維權律師關注組主席、香港立法會議員、港支聯秘書何俊仁律師得知陳克貴案庭審消息和判決結果後,接受我的採訪表示:「我們對這個案件非常重視,我們在較早時候已經指出,他是不應該在山東當地來審訊。

因為很清楚,外界對他們當地政府完全沒有信心。我們覺得應該交由其它地方法庭審訊是比較相對覺得可以公正一點去處理。從開始到現在,我相信山東臨沂市政府完全沒有照顧外界對他們的很多不信任的地方。而且他們明顯的很多違法的處理,可以看到他審訊也沒有通知家人,他們完全不依從法律的程序來公正審訊。所以,我認為這個結果,不但是家人,外界也覺得完全不是一個公平的審訊,完全是一個政治的處理。」

*何俊仁律師:「十八大」後沒什麼跡象改善,要求當局公正處理此案,釋放政治犯*

何俊仁律師認為:「看來‘十八大’之後沒有跡象有什麼改善的地方,而且現在這些地方政府,看來完全就是自己一手包辦這些案件,我相信就是中央也不一定是可以對他們這樣的處理有什麼干預的決心。

現在看來‘十八大’之後的發展我們覺得沒什麼可以有樂觀的展望,但是外界還是要盡我們最大的努力去關注這些事件,提出我們的批評。

現在陳光誠在外面當然看到這個事情他一定有很強烈的感受。我們我在外邊還是要盡力去為陳克貴跟其他受到不公平處理的人士提出我們的關注,要求當局公正處理,立刻釋放那些異見人士、政治犯等等。」

*何俊仁律師:近10年中國法制大倒退,與文明世界法治國家天淵之別*

主持人:「此時此刻,您覺得中國目前在法律法制司法這些方面到底是一種什麼樣的狀況?」

何俊仁:「總體來說,相比10年前是倒退,完全不能實現依法治國的目標,跟外面,尤其是文明世界的實行法治的國家來說,更有天淵之別。我相信陳光誠到了外面一定有很深刻的感受。

所以現在我們對未來的發展完全沒有什麼樂觀的指望,就是這個原因。即使最基本的人權都沒有保障。法庭審訊完全是政治的處理,沒有看到程序的公義、對法制、對律師的尊嚴毫無尊重可言。所以,從這一點去看,要走向未來我們希望見到的民主憲政,還是有很遠很遠的路。」

*何俊仁律師:其實尊重法治人權是最有效維穩,律師義無反顧的努力是未來希望*

何俊仁:「但是,我們還是希望基本從尊重人權開始,這是一個起步。對最起碼的、基本的人權不尊重,連新聞自由沒有,連律師的尊嚴也不尊重,司法完全不獨立,這些都是使我們覺得對未來、對民主發展來說是最大的障礙。

其實對法治人權的尊重是穩定社會的因素,其實律師維權的工作就是最有效的維穩的因素,這個社會的穩定應該建設在人民的自由人權受到保障、可以透過和平的方法、制度化的方法來解決糾紛。所以現在看來是有很多很多的障礙。

但是我看到,很多專業律師群體現在很多人都願意在這樣的環境下,仍然繼續他們的維權工作,願意為社會上的有關公義、有關人權的案件還是義無反顧的願意去接受一些委託來處理,這也是我們未來的一點希望。

所以我對維權律師群組的努力是非常非常的尊敬。」

*傅希秋牧師:陳克貴案判決,中國法制史又添黑暗的一頁*

我就陳克貴案庭審宣判,還採訪了關注中國人權和法制狀況的在美國的民間機構對華援助協會主席傅希秋牧師。

他說:「聽到這個判決,我感到非常震驚,也非常憤怒。陳克貴從他被抓到這種秘密審判,可以說都是非法的。因為他本身是在人身自衛情況下,按照中國法律規定是正當防衛。但是,這些去迫害他、毆打他的人沒有受到懲罰,他自己反而被拘押。而且官方在沒有他本人以及他家屬同意的情況下為他指定了律師,而他本人和家屬聘請的律師,沒有得到承認。

就是在這樣一個幾乎全家人不知情的情況下,判他3年零3個月刑。這可以說是中國法制史上又添了黑暗的一頁。」

*傅希秋牧師:習李執政後此判決踐踏中國法制,持續聚焦關注,要求釋放陳克貴*

傅希秋:「陳光誠本人已經經歷過這些法制的黑暗。那麼這次自從習近平和李克強執政之後,我想這一筆對中國法制的踐踏,可以說是非常嚴重的一個事件。包括陳光福提出的那些毒打他的人立案,他們不給回應,就表示他們不願意糾正錯誤。

我們對華援助協會和我本人無論是在陳光誠本人的自由方面,還是在陳克貴被抓捕,以及在為他獲得公正的法律處理方面,我們都一直在關注和持續地支持。

我們當然希望上一級法院在陳克貴如能繼續上訴的過程中,秉持法律的良知,實施法制的精神,給陳克貴一個公正的待遇,應該釋放他,而不是這樣非法關押和判決他。

這樣的審判從某種意義上來講,也是對國際社會的一個嘲弄,因為我所知道和接觸到的整個國際社會,無論是美國國會……今年專門在一次聽證會當中為陳克貴的案子進行聽證,美國政府的相關部門,包括美國國務院高層官員,以及聯合國的高層官員、歐洲議會、歐洲聯盟都是非常關注,並且都公開表達了關注,國際主流各大媒體,對陳克貴這個案子可以說形成一個大的聚焦,就在這種情況下,沂南縣法院竟然還用這種黑道方式做出這麼荒唐的判決,我想確實是繼高智晟、陳光誠案之後,陳克貴案代表了近年中國法制的狀況進入何等黑暗時期一個標誌性的事件。」

*傅希秋牧師:中國官員未兌現承諾,如不及時糾正,國際社會各方會形成新連接點*

傅希秋:「我覺得這個也預示習李體制跟胡溫體制並沒有多大區別。因為選擇在‘十八大’同一個月,進行這樣的審判,並且以這樣的方式來審判,肯定經過深思熟慮,這種暗箱操作,絕對不是一時興起,或一個臨沂市、一個沂南縣法院敢這麼審判的。

所以,我覺得如不及時糾正,這肯定是對於西方有識之士……不管左派、中派,還是右派,凡是關心中國法制進程的人,都會覺得這是極大的倒退。

我也相信陳克貴這個案子之後,會形成一定的聚焦,國際社會各個方面會形成一個新的連接點。

另外,記得光誠也講過,他離開中國之前,中國官員跟他作了一些很具體的承諾。其中有說,要去做公正調查,對臨沂和沂南違反法律的現象作出調查。結果呢,到現在也沒什麼調查,反而對陳克貴予以這樣判決,其實某種意義上講,是畫上了一個‘中共不想去對這種踐踏法制現象進行回應’的句號。

我想這確實是個嚴重的倒退。」

以上自由亞洲電臺「心靈之旅」訪談節目由張敏在美國首都華盛頓採訪編輯、主持製作。
 

来源:自由亞洲電臺「心靈之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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