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聯合政府的美麗口號(圖)

民主聯合政府——中央人民政府是如何成立的(下)

作者:鐘波 發表:2013-02-10 1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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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4年,中國共產黨提出廢除國民黨一黨專政、成立民主聯合政府的政治主張,在國內外引起強烈反響。圖為當時報紙上刊載的要求建立聯合政府的部分報導(資料照片)。1944年,中國共產黨提出廢除國民黨一黨專政、成立民主聯合政府的政治主張,圖為當時報紙上刊載的要求建立聯合政府的部分報導,現今,共產黨執政後卻力保一黨專政。(資料照片/看中國配圖)。

民主聯合政府共同綱領

在1949年9月召開的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一次全體會議上,29日通過了代憲法的《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共同綱領》。《共同綱領》正文共七章六十條,下面是鄙人刪除一部分內容、保留一部分內容的《共同綱領》,讀者閱讀之可以感受一下其中的民主氣息。

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共同綱領(一九四九年九月二十九日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一屆全體會議通過)

序言

……中國人民民主專政是中國工人階級、農民階級、小資產階級、民族資產階級及其他愛國民主分子的人民民主統一戰線的政權,而以工農聯盟為基礎,以工人階級為領導。……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代表全國人民的意志,宣告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成立,組織人民自己的中央政府。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一致同意以新民主主義即人民民主主義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建國的政治基礎,並制定以下的共同綱領,凡參加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的各單位、各級人民政府和全國人民均應共同遵守。

第一章 總綱

第一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為新民主主義即人民民主主義的國家……

第四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依法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第五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有思想、言論、出版、集會、結社、通訊、人身、居住、遷徙、宗教信仰及示威遊行的自由權。

第二章 政權機關

第十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國家政權屬於人民……

第十三條 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為人民民主統一戰線的組織形式。其組織成分,應包含有工人階級、農民階級、革命軍人、知識份子、小資產階級、民族資產階級、少數民族、國外華僑及其他愛國民主分子的代表。

在普選的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召開以前,由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的全體會議執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的職權,制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組織法,選舉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委員會,並付之以行使國家權力的職權。

在普選的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召開以後,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得就有關國家建設事業的根本大計及其他重要措施,向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或中央人民政府提出建議案。

第十四條  ……凡在軍事行動已經完全結束、土地改革已經徹底實現、各界人民已有充分組織的地方,即應實行普選,召開地方的人民代表大會。

第十八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切國家機關,必須厲行廉潔的、樸素的、為人民服務的革命工作作風,嚴懲貪污,禁止浪費,反對脫離人民群眾的官僚主義作風。

第三章 軍事制度

第二十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立統一的軍隊,即人民解放軍和人民公安部隊,受中央人民政府人民革命軍事委員會統率,實行統一的指揮,統一的制度,統一的編製,統一的紀律。

第四章 經濟政策

第二十六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建設的根本方針,是以公私兼顧、勞資兩利、城鄉互助、內外交流的政策,達到發展生產、繁榮經濟之目的。……

第二十七條 土地改革為發展生產力和國家工業化的必要條件。凡已實行土地改革的地區,必須保護農民已得土地的所有權。凡尚未實行土地改革的地區,必須髮動農民群眾,建立農民團體,經過清除土匪惡霸、減租減息和分配土地等項步驟,實現耕者有其田。

第三十條 凡有利於國計民生的私營經濟事業,人民政府應鼓勵其經營的積極性,並扶助其發展。

第三十七條 關於商業:保護一切合法的公私貿易。……

第三十八條 關於合作社:鼓勵和扶助廣大勞動人民根據自願原則,發展合作事業……

第五章 文化教育政策

第四十一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文化教育為新民主主義的,即民族的、科學的、大眾的文化教育。人民政府的文化教育工作,應以提高人民文化水平、培養國家建設人才、肅清封建的、買辦的、法西斯主義的思想、發展為人民服務的思想為主要任務。

第四十四條 提倡用科學的歷史觀點,研究和解釋歷史、經濟、政治、文化及國際事務。獎勵優秀的社會科學著作。

第四十九條 保護報導真實新聞的自由。禁止利用新聞以進行誹謗,破壞國家人民的利益和煽動世界戰爭。……

第六章 民族政策

第五十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各民族一律平等,實行團結互助,反對帝國主義和各民族內部的人民公敵,使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為各民族友愛合作的大家庭。反對大民族主義和狹隘民族主義,禁止民族間的歧視、壓迫和分裂各民族團結的行為。   

第七章 外交政策

第五十五條 對於國民黨政府與外國政府所訂立的各項條約和協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應加以審查,按其內容,分別予以承認,或廢除,或修改,或重訂。[1]

1949年民主聯合政府

前面展示了民主聯合政府最高層的人員組成和民主聯合政府的共同綱領,下面再看看1949年10月20日《人民日報》刊載的政務院高層人員配有照片的名單,可知民主聯合政府思想進一步落實到位。

政務院,總理:周思來(中國共產黨);副總理(四人):董必武(中國共產黨),陳雲(中國共產黨),郭沫若(無黨派民主人士),黃炎培(民主建國會)。

政務委員(十五人):譚平山(三民主義同志聯合會),謝覺哉(中國共產黨),羅瑞卿(中國共產黨),薄一波(中國共產黨),曾山(中國共產黨),膝代遠(中國共產黨),章伯鈞(中國民主同盟),李立三(中國共產黨),馬敘倫(中國民主促進會),陳劭先(中國國民黨革命委員會),王崑崙(三民主義同志聯合會),羅隆基(中國民主同盟),章乃器(民主建國會),邵力子(國民黨民主派),黃紹竑(國民黨民主派)。

秘書長:李維漢(中國共產黨);副秘書長(五人):齊燕銘(中國共產黨)、許廣平(中國民主促進會)、郭春濤(中國國民黨革命委員會)、孫起孟(民主建國會)、辛志超(中國民主同盟)。

遵照1949年9月27日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一屆全體會議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組織法》,1949年10月19日中央人民政府第三次會議通過了政務院下轄34個委、部、會、院、署、行的正、副職負責人。下面是《人民日報》10月20日刊載的政務院所屬各部委領導成員名單(我給各單位加了一個序號):

1、政治法律委員會,主任:董必武(中國共產黨,原華北人民政府主席);副主任(四人):彭真(中國共產黨,中共北京市委員會書記),張奚若(無黨派民主人士,教授),陳紹禹(中國共產黨,原中共中央法律委員會主任),彭澤民(中國農工民主黨中央監察委員會主席)。

2、財政經濟委員會,主任:陳雲(中國共產黨,原東北財政經濟委員會主任);副主任(二人):薄一波(中國共產黨,原華北人民政府副主席),馬寅初(無黨派民主人士,浙江大學校長)。

3、文化教育委員會,主任:郭沫若(無黨派民主人士,中華全國文學藝術界聯合會全國委員會主席);副主任(四人):馬敘倫(中國民主促進會),陳伯達(中國共產黨中央宣傳部副部長,馬克思列寧學院副院長),陸定一(中國共產黨中央宣傳部部長),瀋雁冰(作家,中華全國文學藝術界聯合會全國委員會副主席)。

4、人民監察委員會,主任:譚平山(三民主義同志聯合會中央常務委員);副主任(二人):劉景範(中國共產黨,原陝甘寧邊區政府代理主席),潘震亞(律師,復旦大學校務委員會常務委員兼法學院院長)。

5、內務部,部長:謝覺哉(中國共產黨,原華北人民政府司法部部長);副部長:武新宇(中國共產黨,原晉南行署主任);陳其瑗(中國國民黨革命委員會)。

6、外交部,部長:周恩來(中國共產黨);副部長:王稼祥(中國共產黨,原中共中央東北局宣傳部部長),李克農(中國共產黨,原中共中央社會部部長),章漢夫(中國共產黨,原上海軍事管制委員會外僑事務處處長)。

7、公安部,部長:羅瑞卿(中國共產黨,原中國人民解放軍第十九兵團政治委員);副部長:楊奇清(中國共產黨,原華北人民政府公安部副部長)。

8、財政部,部長:薄一波(中國共產黨,原華北人民政府副主席);副部長:戎子和(中國共產黨,原華北人民政府財政部部長),王紹鏊(中國民主促進會)。

9、貿易部,部長:葉季壯(中國共產黨,原東北財政經濟委員會副主任);副部長:姚依林(中國共產黨,原華北人民政府工商部部長),沙千里(中國人民救國會,原上海市人民政府副秘書長)。

10、重工業部,部長:陳雲(中國共產黨,原東北財政經濟委員會主任);副部長:何長工(中國共產黨,原東北人民政府委員,東北軍區軍工部部長),鐘林(專家),劉鼎(中國共產黨,原華北人民企業部副部長)。

11、燃料工業部,部長:陳郁(中國共產黨,原華北財政經濟委員會燃料工業處處長);副部長:李範一(工商界,原漢口第一紡織公司總經理),吳德(中國共產黨,原中國共產黨唐山市委員會書記)。

12、紡織工業部,部長:曾山(中國共產黨,華東財政經濟委員會副主任);副部長:錢之光(中國共產黨,財政經濟工作者),陳維稷(民主建國會,原中國紡織建設公司總工程師),張琴秋(中國共產黨,中華全國民主婦女聯合會生產事業部部長)。

13、食品工業部,部長:楊立三(中國共產黨,中國人民革命軍事委員會後方勤務部部長);副部長:宋裕和(中國共產黨,原華東財政經濟委員會副主任)。

14、輕工業部,部長:黃炎培(民主建國會);副部長:楊衛玉(民主建國會),龔飲冰(中國共產黨,原上海中國銀行經理),王新元(民主建國會,原中國紡織建設公司青島分公司副經理)。

15、鐵道部,部長:滕代遠(中國共產黨,原中國人民革命軍事委員會鐵道部部長);副部長:呂正操(中國共產黨,原中國人民革命軍事委員會鐵道部副部長),武競天(中國共產黨,原中國人民革命軍事委員會鐵道部副部長),石志仁(專家)。

16、郵電部,部長:朱學範(中國國民黨革命委員會,中華全國總工會第二副主席);副部長:王諍(中國共產黨,中國人民革命軍事委員會電訊總局局長)。

17、交通部,部長:章伯鈞(中國民主同盟);副部長:李運昌(中國共產黨,原中國人民解放軍熱河軍區司令員),季方(中國農工民主黨,原蘇北行署副主任)。

18、農業部,部長:李書城(民主人士,原武漢軍事管制委員會高級參議);副部長:羅玉川(中國共產黨,原河北省人民政府副主席),吳覺農(專家),楊顯東(自然科學工作者,原武漢大學農學院院長)。

19、林墾部,部長:梁希(教授,原南京大學校務委員會主任委員);副部長:李範五(中國共產黨,原松江省人民政府副主席),李相符(中國民主同盟,教授)。

20、水利部,部長:傅作義(起義將領);副部長:李葆華(中國共產黨,原中共北京市委員會副書記)。

21、勞動部,部長:李立三(中國共產黨,中華全國總工會第一副主席);副部長:施復亮(民主建國會,教授),毛齊華(中國共產黨,原上海市總工會秘書長)。

22、文化部,部長:瀋雁冰(作家,中華全國文學藝術界聯合會全國委員會副主席);副部長:周揚(中國共產黨,中華全國文學藝術界聯合會全國委員會副主席),丁燮林(自然科學工作者,教授)。

23、教育部,部長:馬敘倫(中國民主促進會);副部長:錢俊瑞(中國共產黨,原華北人民政府高等教育委員會副主任),韋愨(教育工作者,原上海市人民政府副市長兼高等教育處處長)。

24、衛生部,部長:李德全(中國國民黨革命委員會);副部長:賀誠(中國共產黨,原中國人民革命軍事委員會衛生部部長),蘇井觀(中國共產黨,原中國人民革命軍事委員會衛生部副部長)。

25、司法部,部長:史良(中國民主同盟,律師);副部長:李木庵(中國共產黨,原中共中央法律委員會委員)。

26、法制委員會,主任委員:陳紹禹(中國共產黨,原中共中央法律委員會主任);副主任委員:張曙時(中國共產黨,原華北人民政府監察院副院長),許德珩(九三學社,教授),陳瑾昆(原華北人民法院院長)。

27、民族事務委員會,主任委員:李維漢(中國共產黨,中央統一戰線工作部部長);副主任委員:烏蘭夫(蒙族,內蒙古自治政府主席),劉格平(回族,原華東人民革命大學副校長),賽福鼎(新疆維吾爾族,新疆保衛和平民主同盟代主席)。

28、華僑事務委員會,主任委員:何香凝(中國國民黨革命委員會中央常務委員);副主任委員(四人):李任仁(中國國民黨革命委員會中央執行委員),廖承志(中國共產黨中央委員),李鐵民(中國民主同盟馬來亞支部常務委員),莊希泉(中國民主同盟,工商界)。

29、科學院,院長:郭沫若(無黨派民主人士,中華全國文學藝術界聯合會全國委員會主席);副院長:陳伯達(社會科學工作者,中國共產黨中央宣傳部副部長兼馬克思列寧學院副院長),李四光(自然科學工作者,教授),陶孟和(社會科學工作者,教授),竺可楨(自然科學工作者,前浙江大學校長)。

30、情報總署,署長:鄒大鵬(中國共產黨,原中共中央社會部秘書長)。

31、海關總署,署長:孔原(中國共產黨,原中共撫順市委員會書記);副署長:丁貴堂(專家)。

32、新聞總署,署長:胡喬木(中國共產黨,新華通訊社社長兼人民日報社社長);副署長:範長江(中國共產黨,原上海解放日報社社長);薩空了(中國民主同盟,光明日報社秘書長)。

33、出版總署,署長:胡愈之(中國民主同盟,光明日報社總編輯);副署長:葉聖陶(作家,原華北人民政府教育部教科書編審委員會主任),周建人(中國民主促進會,原華北人民政府教育部教科書編審委員會副主任)。

34、人民銀行,行長:南漢宸(中國共產黨,原中國人民銀行總經理);副行長:胡景澐(中國共產黨,原中國人民銀行副總經理)。

上述政務院所轄34個委、部、會、院、署、行中,15個部門的正職領導不是共產黨人。由於郭沫若兼任兩個正職,所以實際上是14個民主人士擔任民主聯合政府15個部門的正職:郭沫若、譚平山、黃炎培、朱學範、章伯鈞、李書城、梁希、傅作義、瀋雁冰、馬敘倫、李德全、史良、何香凝、胡愈之。還有34個民主人士在政務院所屬部門擔任副職:張奚若、彭澤民、馬寅初、馬敘倫、瀋雁冰、潘震亞、陳其瑗、王紹鏊、沙千里、鐘林、李範一、陳維稷、楊衛玉、王新元、石志仁、季方、吳覺農、楊顯東、李相符、施復亮、丁燮林、韋愨、許德珩、賽福鼎、李任仁、李鐵民、莊希泉、李四光、陶孟和、竺可楨、丁貴堂、薩空了、葉聖陶、周建人。

從前面《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公告》中的展示的中央人民政府、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人員名單,以及上面展示的政務院部門領導人名單,讀者不難看出1949年剛成立時候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是名副其實的民主聯合政府。產生民主聯合政府的母親——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一屆全體會議,選舉產生了常設機構——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一屆全國委員會常務委員會,其人員組成,民主氣氛更加強烈。

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一屆全國委員會常務委員會

主席      毛澤東

副主席    周恩來、李濟深、瀋鈞儒、郭沫若、陳叔通。

常務委員 

(中國共產黨)毛澤東、劉少奇、

周恩來、李維漢

(中國國民黨革命委員會)李濟深

(三民主義同志聯合會)王崑崙

(中國國民黨民主促進會)蔣光鼐

(中國民主同盟)張瀾

(中國人民救國會)瀋鈞儒

(中國農工民主黨)章伯鈞

(中國民主建國會)黃炎培、章乃器

(全國工商界)陳叔通

(中國民主促進會)馬敘倫

(無黨派民主人士)郭沫若、張奚若

(華北解放區)楊秀峰

(內蒙古自治區)烏蘭夫

(中國人民解放軍)朱德、林彪

(中華全國總工會)劉寧一

(中華全國民主婦女聯合會)鄧穎超

(中國新民主主義青年團)馮文彬

(中華全國文學藝術界聯合會)瀋雁冰

(中華全國第一次自然科學工作者代表大會籌備委員會)梁希

(少數民族)吳鴻賓

(國外華僑民主人士)陳嘉庚

(特別邀請人士)邵力子

1949年6月新政治協商會議籌備會,和9月第一屆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以及隨後的高層人事安排,將中共1948年「五一」號召落實為真正的民主聯合政府,影響很大。11月9日,中華民國政府在香港的中國、中央兩個航空公司總經理代表4000名員工宣布起義,首批12架飛機飛抵北京、天津。同月12日,毛澤東主席復電錶示歡迎和慰問。周恩來總理宣布兩公司受中央人民政府管轄,並任命劉敬宜、陳卓林仍分別為兩公司經理[2]。遠在美國的作家老舍、近在香港的翻譯家傅雷,分別回歸各自家鄉北京、上海生活。殊不知十幾年後的1966年8月、9月,老舍、傅雷皆受不了毛主席為了實現完全徹底自己一人獨裁專政發動的文革浩劫的初步打擊而自殺身亡。

註:

[1]《人民日報》1949年9月30日第二版。
[2]張晉藩、海威、初尊賢:《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史大辭典》,哈爾濱:黑龍江人民出版社1992年版,第22頁。

 

来源:《毛澤東的假象與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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