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3日郭美美發出的炫富圖
【看中國2013年06月27日訊】(看中國記者路揚帆綜合報導)日前,因中國紅十字會對起訴郭美美侵權事件遲遲不採取法律行動,致使侵權訴訟的時效即將到期。民眾對紅會這種「忍讓」的行為提出批評。媒體更以「一隻有背景的妖怪」稱呼郭美美,為紅會對郭無限的忍讓做了註解。
法律學者徐昕6月18日在騰訊微薄上發表一則消息說:2011.6.20,郭美美以「中國紅十字會商業總經理」的認證身份網上炫富,導致紅會聲譽及獲捐額一落千丈,嚴重侵犯其名譽權,並直接導致巨額經濟損失。但紅會至今未起訴郭美美的侵權行為。如今,起訴郭侵權的訴訟時效即將到期,紅會若不起訴索賠,負責人構成瀆職。
隨後,南通電視臺新聞評論員鄧海建發表文章質問「紅會何以對郭美美忍讓無極限?」。文中指出紅會起訴郭美美完全是「合情合理」。因為郭美美在2011年以紅會不合實際的身份「炫富」,致使紅會最後的公信蕩然無存。此外,在得知有人提議重啟「郭美美事件」調查消息後,郭美美發微博稱:「只要紅十字會敢動我一根毫毛,我立即公布紅十會很多不為人知的貪污內幕!資料我已寄到美國,有膽的你們放馬過來!」。
文中質問,對郭美美「如此明目張膽的‘叫板’」,紅會「還有什麼理由對郭美美的‘挑釁’置若罔聞?」。若此,則「真相在民間已‘不言自明’」。
6月16日,郭美美在澳門舉辦豪華生日派對,並將生日派對上的圖片集錦在微博中展示。「郭美美從被網民揪出來到現在一直在炫富,她有各種價值不菲的名包,有跑車,還能花幾百萬元為自己辦生日派對,說明她有賠償能力。」北京市嘉和律師事務所律師覃華表示應該對她提請訴訟。
覃華並於6月19日發表微博說:中國紅十字會總會如果今天來不及起訴郭美美,也請發聲主張權利,要求其賠償損失以中斷訴訟時效!發聲很簡單,一句話的事。他還說:「(紅會)要想恢復名譽,這是最後的機會。」
但是中國紅十字會一直沒有對郭美美採取法律訴訟。6月20日紅會起訴郭美美訴訟時效正式過期。
回顧郭美美事件,中國紅十字會社會監督委員會新聞發言人王永於4月23日曾表示,中國紅十字會社會監督委員會擬於5月中下旬,重新啟動針對郭美美事件的調查,並邀請社會公眾同步參與。可是,紅監會在6月9日召開全體委員大會討論是否重啟「郭美美事件」調查,因僅獲得王永等二人贊成,最後做出不重查郭美美事件的決定。
對此,民眾發表評論說:「起訴了郭美美,她背後一長串真正的貪污蛀蟲豈不就要曝光了,盤根錯節的權力網牽一髮而動全身,所以郭美美可以如此有恃無恐。」「對郭美美的寬容,驗證了民眾的質疑。」
媒體也以《無解的郭美美,是一隻怎樣有背景的「妖怪」?》、《郭美美像西遊記裡一隻有背景的妖怪》等為題,懷疑郭美美具有特殊背景,寫下這樣的結論:「高調、跋扈的郭美美,能讓堂堂紅會及有關部門是如此膽戰心驚、投鼠忌器、龜縮躲避,顯然是一隻大有背景的妖怪。」
来源:看中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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