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我們都認為只要案件人證物證俱在,作案人服法認罪,就可以蓋棺定論。而《折獄龜鑒》卷一里記載的一個故事告訴我們:即便如此也不能草草斷案,至於所謂的定論也不見得就是正確的
唐貞觀年間,一個叫張逖的人在衛州版橋這個地方開了一家旅店,因為這個地方來往做買賣的人很多,所以店裡生意不錯,日子也過得安穩。不料有一天災難卻從天而降。
這天早上店裡照常開門迎客,陸陸續續有人投宿,以往掌櫃在這個時候就該起床了,而今天掌櫃張逖還遲遲沒有露面。夥計覺得蹊蹺便前去敲門,許久無人應答便推門而入,只見張逖仰面躺在地上,鮮血直流,已經死去多時了。旅店裡立刻炸開了鍋,大家都在議論到底是誰殺死了老闆?昨天旅店關門的時候還有人看到掌櫃在核算賬目,那凶手肯定是昨夜在旅館裡休息的人,而今天早上離開旅店的只有五更時候付賬後走人,說是要趕路的三個旅客,那凶手很可能就是他們。於是有人立刻追了過去,並在一個叫楊正的旅客身上找到了一把血跡斑斑的刀。三人就被帶到衙門審問。剛開始的時候三人都力陳自己無罪,直到最後嚴刑拷打下招供,到此為止這一案件算是蓋棺定論。
而仔細想想卻有很多疑點,首先,按照書上記載,出事那天張逖的妻子「碰巧」回了娘家,這種巧合有些讓人懷疑;其次,如果是楊正等三人作案,為何不提前偷偷溜走?殺人後為何還把帶血的刀隨身攜帶?
發現此案有疑點的正是唐太宗,據記載:「太宗疑之,差御史蔣常復推。」也正是書中提到的這個蔣常施妙計把這個案件查得水落石出。他來到了事發的旅店,先讓店中年齡在15歲以上的都集合起來,然後只留下了一個80多歲的老嫗讓其他人都回去了,直到晚上才讓老嫗回去,同時蔣常秘密地吩咐一個有經驗的獄吏悄悄地跟隨這位老嫗,觀察誰和這位老嫗說話了,並把問話人的名字記下來。果然老嫗回去後有一人就跑去問她:「衙門的人都問了你一些什麼?」獄吏一連三天都待在隱蔽的地方觀察,發現三天裡來問老嫗的都是同一個人。
蔣常得知後下令逮捕這個人,調查審問後真相終於浮出水面:此人和張逖之妻有姦情,兩人密謀把張逖殺掉,商量後便決定在張逖之妻藉口回娘家的時候下手。此夜正好楊正等人投宿店裡,他發現了楊正隨身攜帶著刀器,於是計上心來,欲借刀殺人,假罪名於楊正等人。他先於半夜潛入楊正的房間,取出刀殺了張逖後又把刀重新插回刀鞘。而楊正等人因五更天就動身趕路並沒有發現異樣,接隨其後的就是被冤枉入獄。
至此真相大白於天下,正是唐太宗的明察與蔣常的妙計使一件看似無懈可擊的「冤案」得以平反,楊正等人於刀口下還生,真正的殺人凶手伏法。
来源:人民法院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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