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者弗爭、利而不害(組圖)

文王教育子女的第六堂課----為而弗爭

作者:易龍 發表:2015-01-03 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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訟卦第六

訟:有孚,窒惕,中吉,終凶。利見大人,不利涉大川。

彖曰:訟[1],上剛下險,險而健訟。訟,有孚,窒惕,中吉,剛來而得中也,終凶,訟不可成也。利見大人,尚中正也。不利涉大川,入於淵也。

像曰:天與水違行,訟。君子以作事謀始。

文王說】:訴訟要講誠信,訴訟中會遇到阻力,需要警惕,在訴訟過程中會有小的吉祥,但最終是凶險的。佔得此卦,利於去請求德高望重的大人物指點迷津,不可逞強冒險,否則,就不利於渡過大川大河(大難)。(文王寓指自己被囚禁之事,兒子們不要憤憤不平,逞強冒險搭救,而應該請教有經驗的長者,謹慎從事,不可再節外生枝,招來殺身之禍。)

彖曰【武王說】:訟卦的卦象顯示,上卦「乾」為剛健,下卦「坎」為險陷,臨險而強健,必然發生爭訟。訴訟要講誠信,訴訟中會遇到阻塞,需要警惕,在訴訟過程中會有小的吉祥,是因為剛爻來到下卦而居於中位,但最終是凶險的,訴訟不可能獲得成功。佔得此卦,利於去拜訪德高望重的大人物(如西伯侯的僚臣閎夭、散宜生等)以求指點迷津,這說明君子能崇尚中正之道。不利於渡過大川大河(大難),否則會墜入深淵。

像曰【周公說】:從卦象上看,天與水相違背而行,形成爭訟之像。(古人認為日月星辰皆由東向西運行,視為「天向西轉」;江河湖泊皆向由西向東流,視為「水向東流」。天與水東西相背而運行,則展現出爭訟的卦象,如果人與人相背(意見相左),則容易產生矛盾與爭執,形成爭訟之事。)君子從卦象中得到啟示,從而慎重謀劃事情的開端,三思而行,以避免爭訟之事。

初六:不永所事,小有言,終吉。

像曰:不永所事,訟不可長也。雖有小言,其辯明也。

初六爻【文王說】:君子不宜長久的陷於爭訟(矛盾和仇恨)之中,在爭訟中儘管有些言語爭辯,只要謹守君子之道,最終會獲得吉祥。

像曰【周公說】:君子不宜長久的陷於爭訟之中,說明爭訟(矛盾和仇恨)不可以長久不休。儘管在這過程中有些言語的爭執,但經過辨解終究會明白是非。

九二:不克[2]訟,歸而逋[3],其邑人三百戶,無眚[4]。

像曰:不克訟,歸而逋也。自下訟上,患至掇[5]也。

九二爻【文王說】:(我曾血氣方剛而魯莽行事,因為年輕時父親公季被紂王的祖父文丁王殺害,)我為報殺父之仇曾在紂王的父親帝乙執政二年倉促出兵伐商,結果大敗而歸。歸來後逃往他鄉,而我的同鄉人幾百戶卻因追隨我報父仇而被捕,並被帝乙王施以挖眼的刑罰。

像曰【周公說】:爭訟(伐商)失敗後,父親(文王)逃往他鄉,父親的同鄉人被殘害。這一慘痛教訓使父親(文王)明白了以下訟上,而招惹禍患的道理。(文王也以此告誡兒子們,切不可因父親蒙冤入獄而魯莽爭訟,再次激怒紂王而招惹橫禍。)

六三:食舊德,貞厲,終吉,或從王事,無成。

像曰:食舊德,從上吉也。

六三爻【文王說】:我姬昌要想能夠繼承先輩們的德業,必須做到正直而勤勉,才能逢凶化吉,只要暫且順從帝乙王,雖然不會有成就,(但也不會有殺身之禍,君子應當學會隱忍,暫且委曲求全,伺機討伐。)

像曰【周公說】:父親(文王)繼承安享先輩們的德業,暫且順從帝乙王可獲吉祥。

九四:不克訟,復即命,渝[6],安貞,吉。

像曰:復即命,渝,安貞,不失也。

九四爻【文王說】:爭訟失敗,(我姬昌伐商失敗後,意識到自己的魯莽),後來,又順應天道,即刻聽命於帝乙王(紂王之父,文丁之子),(為帝乙王南征北戰,立下汗馬功勞,被帝乙王冊封為西伯侯,並把自己的兩個胞妹嫁給我,商王室和姬氏家族也因此而化解了矛盾,因為我為了順應天道而)改變了當時的初衷(即由反抗轉為歸順),而獲得了幾十年安定和吉祥的生活。

像曰【周公說】:父親(文王)又回來聽命於帝乙王,改變了策略(由針鋒相對變為歸順立功),獲得了幾十年安定的生活,是因為父親順應天道,才不會繼續犯過失。

九五:訟,元吉。

像曰:訟,元吉,以中正也。

九五爻【文王說】:人們在遇到矛盾時,在爭訟中能夠保持公正,就會化解矛盾,從而把壞事變成好事。

像曰【周公說】:人們在遇到矛盾時,在爭訟中能夠保持公正,就會化解矛盾,從而把壞事變成好事,是因為保持了中正的君子之德(中則兼聽不偏,正則審斷合理)。

上九:或錫[7]之鞶[8]帶,終朝三褫[9]之。

像曰:以訟受服,亦不足敬也。

上九爻【文王說】:我姬昌對因訴訟成功的人曾經賜給鞶帶和官職,但又一天三次收回命令,因為我認為,靠訴訟獲取官祿的行為不值得提倡。

像曰【周公說】:憑藉訴訟而得到官祿,不值得人們尊重。(爭訟之事即使成功了也沒有什麼光彩,不值得提倡。)

(沒有訴訟的社會才是安定祥和的社會,文王不提倡訴訟,這也為子孫後來的執政奠定了理論基礎,在他的孫子周成王和重孫周康王執政期間,開創了歷史上的太平盛世「成康之治」,風調雨順,國泰民安,天下四十年不用刑獄。)

【文王寓意】:

文王為武王講述王者弗爭,利而不害的道理。文王年輕時為報殺父之仇(紂王的祖父文丁王殺死了文王的父親公季),起兵伐商(紂王的父親帝乙王),大敗而歸,文王逃走,其追隨者受到了嚴懲,文王追悔此事,認為自己年輕氣盛,魯莽行事才導致此災。文王暗示,自己被奸臣陷害,被暴虐的紂王囚禁,雖然感到無比冤屈、痛苦,但兒子們決不可因此而魯莽行事,小不忍則亂大謀,以免招來殺身之禍,伐紂建周大業應從長計議,王者需要具備大忍之心和不爭不辯、處變不驚的定力。

[1]訟:本義:爭論,爭辨是非。此處指打官司,訴訟,訟冤,爭訟。

[2]克:勝。[3]逋(讀「不」):逃亡。

[4]眚(讀「省」):眼睛,眼疾,災難,困苦。

[5]掇(讀「多」):拾取,招致。

[6]渝:改變。即:就,從。

[7]錫:通「賜」。

[8]鞶(讀「盤」)帶:皮綬帶,地位、等級、權力、榮耀的象徵。

[9]褫(讀「尺」):剝奪。

来源:看中國專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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