冥冥之中,姻緣自有老天巧安排(圖)

作者:乙欣 發表:2015-05-21 0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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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征在如願地為叔梁紇生下一子,亦為日後的至聖先師孔子。(圖片來源:維基百科)

俗話說的好:「蜜餞黃連終須苦,強摘瓜果不能甜。」然而,有時候強求得來的伴侶,或是年齡相差過大,看似不甚相稱的夫妻,未必只會造就壞結局,也有可能成就一樁美好的姻緣。

接下來要介紹兩則歷史故事,一則是孔子父母的故事,另一則是吉頊(周武時期的宰相)娶妻的故事。

一、老夫少妻

孔子是在他父親叔梁紇於年歲已大,且極度渴望能再有兒子之時所誕下的孩子。然而,孔子的母親顏征在在成為叔梁紇之妻時,年紀尚且未滿二十,而叔梁紇已達六十多歲。這是一對年紀相差甚大的老夫少妻之例。

關於孔子的母親顏征在,史料上的記載甚少,而且頗有差異。

據《孔子家語•卷九•本姓解》記載,可知悉,叔梁紇與正妻擁有九位女兒,而他的妾則為他誕下一子,名為孟皮,患有足疾。期盼已久的兒子終於降生,但是腳卻居然患有殘疾,叔梁紇的落寞可想而知。

後來,叔梁紇便向魯國顏氏求婚。顏氏有三位女兒,最小的女兒名叫征在。

顏父向三位女兒問道:「陬大夫叔梁紇雖父祖輩都只是士而已,然而卻是聖王之後裔。叔梁紇這個人身長十尺,武力絕倫,我非常想要與他聯姻,雖然他年歲已長,性格較為嚴厲,但這沒有什麼好猶豫不決的,你們三人誰能成為他的妻子?」兩位女兒沒有答話,顏征在上前說道:「順從父親的決斷,又有什麼好說的。」顏父說:「就是你能夠勝任了。」遂將顏征在嫁給叔梁紇為妻。

由於叔梁紇年歲已大,顏征在害怕不能即時擁有孩子,便私下前往尼丘山祈禱,能夠順利生子。之後,顏征在便生下了孔子。

在後世看來,最為殊異之處,乃在於年少的顏征在在獲得父親的詢問之後,居然願意嫁給叔梁紇。不滿二十歲的女子願意嫁給「年長性嚴」的男子,究竟是何因?

或許,是顏征在聽到父親提及叔梁紇時所提及的優秀條件:「其先聖王之裔,今其人身長十尺,武力絕倫」,她已有些動心,所以在聽見父親表示自己極想與之成為親家之後,認同父親的想法,毅然而然的遵從父親之命,遂積極允諾,訂定了終身大事。

關於這一段老夫少妻的記載,史料另有一說。

相較於《孔子家語•卷九•本姓解》中,顏父列舉叔梁紇之優點、詢問三女、顏征在同意出嫁等詳細情節的描述,司馬遷於《史記•孔子世家》的記載,就顯得簡略甚多。《史記•孔子世家》記載:「紇與顏氏女野合而生孔子,禱於尼丘得孔子。」

據梁濤〈孔子行年考(一)〉一文表示,「野合」之說,歷來有兩種不同的解釋:「在野外交配」與「粗野不合禮儀」。

第一種說法,代表孔子為私生子。此說法是歷來儒家都避諱的,認為有失聖人體面,故主張「野合」是指「粗野不合禮儀」。唐司馬貞《史記索隱•卷十四》即云:「此雲野合者,蓋謂梁紇老而征在少,非當壯室初笄之禮,故雲野合,謂不合禮儀。」由於,司馬遷信奉黃老,具獨立精神,撰寫《史記》時,雖令孔子地位有所提高,但尚未遠至迷信程度。此外,司馬遷亦能如實記錄「子見南子」、「惶惶如喪家犬」等事。因此,野合之說,可能具有隱諷之意。

二、上述的相關原文:

(一)《孔子家語•卷九•本姓解》中的記載:

一、方叔生伯夏,伯夏生叔梁紇,曰雖有九女,是無子。其妾生孟皮,孟皮一字伯尼,有足病,於是乃求婚於顏氏。顏氏有三女,其小曰征在,顏父問三女曰:「陬大夫雖父祖為士,然其先聖王之裔,今其人身長十尺,武力絕倫,吾甚貪之,雖年長性嚴,不足為疑,三子孰能為之妻?」二女莫對,征在進曰:「從父所制,將何問焉。」父曰:「即爾能矣。」遂以妻之。征在既往廟見,以夫之年大,懼不時有男,而私禱尼丘之山以祈焉,生孔子,故名丘,字仲尼。孔子三歲而叔梁紇卒,葬於防。至十九,娶於宋之亓官氏,一歲而生伯魚,魚之生也,魯昭公以鯉魚賜孔子,榮君之貺,故因以名曰鯉,而字伯魚,魚年五十,先孔子卒。

(二)《史記•孔子世家》中的記載:

孔子生魯昌平鄉陬邑。其先宋人也,曰孔防叔。防叔生伯夏,伯夏生叔梁紇。紇與顏氏女野合而生孔子,禱於尼丘得孔子。魯襄公二十二年而孔子生。生而首上圩頂,故因名曰丘雲。字仲尼,姓孔氏。

丘生而叔梁紇死,葬於防山。防山在魯東,由是孔子疑其父墓處,母諱之也。孔子為兒嬉戲,常陳俎豆,設禮容。孔子母死,乃殯五父之衢,蓋其慎也。郰人挽父之母誨孔子父墓,然後往合葬於防焉。

三、崔敬女

大家應該時常聽到:「姻緣天注定」或是「強求的姻緣不會圓」。然而,為瞭解決強求的姻緣所帶來的麻煩,而又開啟另一段美好的姻緣,又該怎麼解釋呢?是否該說,冥冥之中,老天自有巧安排。

曾於武周時期擔任宰相的吉頊,有過一段強求得來的姻緣。然而,主導這場緣分的主角,並非吉頊本人,而是他的父親吉懋(另有一說「哲「)。只是,原本被強迫必須得嫁給吉頊的女主角卻換了人,由妹妹出面替代了不情願的姊姊出嫁,援緩了原初具有的缺憾,成就了最終的圓滿。

話說在唐代,有一名冀州長史吉懋想要為他的兒子吉頊迎娶南宮縣丞崔敬之女,然而崔敬不同意。吉懋卻仗勢某項過失,威脅崔敬,執意要成就這門親事。崔敬在害怕之下只好同意。

吉懋擇日下聘,花車來到了崔敬的家門口。崔敬之妻鄭氏一開始並不知情,在得知此事後,抱著女兒大哭,她說:「我家門戶低,不曾有過這位姓吉的女婿。」崔敬的女兒則堅持躺臥在床上,不肯起身。

崔敬的小女兒對母親說:「父親如今有急難,應當捨身解危。即使命令我們擔任奴婢,還是不能夠推辭的。我們也是名門望族,這有什麼可恥的!姊姊若是不肯,女兒自當代替她。」她話一說完,遂登上花車離去。

吉頊升遷為平章事,賢慧的妻子通曉禮節,談論者提及兩人無不稱讚。吉頊後來因為與河內王武懿宗爭奪功勞而遭貶,離開朝廷,出任溫州司馬後而卒。

崔敬的小女兒之所以肯為姊姊代嫁,不難看出主要是為父親解難。因此,即便要她為婢,她亦不會推辭,而赴吉家。再者,古代婚姻本就講究門當戶對,崔吉兩家自然相稱,無論是姊姊或是她嫁過去,都不會感到羞恥,因而她才代姊登花車離去。

四、〈崔敬女〉原文:

唐冀州長史吉懋(明抄本懋作哲),欲為男娶南宮縣丞崔敬女,敬不許。因有故脅以求親,敬懼而許之。擇日下函,並花車卒至門首。敬妻鄭氏初不知,抱女大哭,曰:「我家門戶低,不曾有吉郎。」女堅臥不起。其小女白其母曰:「父有急難,殺身救解。設令為婢,尚不合辭;姓望之門,何足為恥!姊若不可,兒自當之。」遂登車而去。頊遷平章事,賢妻達節,談者榮之。頊坐與河內王武懿宗爭競,出為溫州司馬而卒。(收錄在《朝野僉載•第三卷》與《太平廣記•卷第二百七十一•婦人二》)。



来源:看中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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