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聯通 (網路圖片)
【看中國2015年07月09日訊】一名網民在網上發文,吐槽自己在聯通的氣人遭遇, 文章這樣寫道:「昨天下午,我正在朋友家玩耍,突然接到北京聯通的客服電話。按照慣例,聯通客服自報家門:‘你好,我們是電話局的。’」。
該網民覺得,電話局改企業都多少年了,他們還沒從電話局的身份中走出來。他認為「接下來要講的遭遇,可能跟他們的這種自我身份認定有關係。」
網民吐槽:「聯通……這是什麼樣的商業邏輯?」
該網民在文章中詳述了事情的經過:
客服:「您去年在北京延靜裡裝的寬頻要到期了。」
網民說:「到期就到期吧,反正我都不在北京了。」
聯通客服:「你必須在限期之內帶本人身份證去營業廳註銷,否則包年到期會自動轉為包月,自動算成欠費,欠費到一定額度,會上聯通黑名單,再也辦不了聯通任何業務。」
當時該網民就楞了:「莫非跟聯通發生一次關係,就要讓我負一輩子責任,想結束都結束不了了……」於是,他說:「我早就不在北京了,也不能為了這事專門去一趟北京啊,你們不能直接把我的寬頻終止了嗎?」
聯通客服:「不行,整個聯通公司都是這麼規定的。我們也沒辦法。」
網民說:「我當時辦寬頻的時候,你們沒人提醒我有到期自動轉包月這回事啊。」
聯通客服:「合同裡有寫,你可能是沒仔細看。我們也不希望給你造成損失,所以需要您想方設法來註銷……」
該網民無奈了,自知說服不了她,於是挂掉電話。之後就納悶了:「聯通既然能打電話找到我,而且我也在電話裡明確表示不需要再用寬頻服務,為什麼就不能直接結束服務?為什麼非要強行提供我不需要也無法享受的服務?哪怕我從原來的房子搬走了,從這座城市離開了,都要持之以恆地從我餘額為零的賬戶裡繼續扣費。我理解不了,這是什麼樣的商業邏輯。」
該網民表示:「(我)的確記不起合同是怎麼寫的了,像許多人一樣,簽這種合同時從來不會想著多看一眼。但我清楚記得,聯通的工作人員絕對沒有提醒我寬頻到期需要到營業廳銷戶。」
律師朋友回覆:「(這)規定屬於霸王條款」
然後該網民在朋友圈吐了個槽,發現許多朋友也上過這當。一位律師朋友回覆說:「該格式條款依《合同法》第40條規定,屬加重對方責任的性質,無效。」也就是說,從法律意義上講,「包年到期自動轉包月,不到原屬地營業廳不能註銷」的規定屬於霸王條款。
該網民百度了一下「聯通自動轉包月」,發現無數網友都中過這一招。許多人比他還慘,包年結束轉包月時沒有接到提醒,後來再去辦聯通業務時,才發現自己已經欠了好幾百塊,還上了黑名單。不補齊欠款,不能開通新業務。
網民:「雖然無奈,還是要繼續抗爭……」
接著,該網民在微博上發帖向@中國聯通客服投訴,許多網友在轉發評論中表示自己也深受其害。後來聯通客服給該網民回覆了,但該網民表示:「不是為我解決問題,而是再次重申‘因目前各省份業務政策尚未關聯,故還需在歸屬地辦理業務。’」
當時有其他網友替他回覆了:「如果本人確實因客觀原因無法到聯通營業廳辦理取消手續而又想保持信譽怎麼辦?這是個死結嗎?」得到的回答是:「相關政策也會後續優化及完善,您再關注。」
該網民表示「這輩子不會再用聯通」之後,不少人提醒他,移動、電信也有這種情形。該網民徹底無奈了。但他表示:「雖然無奈,還是要繼續抗爭。雖然抗爭很可能無用,還是要繼續揭露聯通的流氓行徑。」
責任編輯:張海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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