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馬歌手來港演出 不滿簽聲明禁談政治

作者:李大同 發表:2015-10-19 21:31
手機版 简体 打賞 0個留言 列印 特大

【看中國2015年10月19日訊】(看中國記者李大同綜合報導)為防藝人出奇不意在公開場合說不適當的話,有香港影藝公司要白紙黑字簽約禁聲。將到香港舉行演唱會的馬來西亞知名網路創作歌手黃明志就是一例。他在facebook稱,被「香港方面」要求籤署聲明,承諾訪港期間不談大馬政府及中國政府。

蘋果日報報導,曾寫歌諷剌大馬警方貪污的黃明志,香港經理人為了避免他說錯話,影響其在中國發展機會,草擬一份署名聲明,更稱已主動向入境處交副本。

今年7月黃明志推出新專輯後,原定明天於香港舉行一場演唱會,活動由EQ Music& Media(HK)主辦,該公司是新加坡唱片公司EQ Music的香港分支。

報導指,前天他在facebook上載一張「聲明」圖片,列明他承諾18日至22日留港期間,不會評論或提及大馬政府或中共政府。他留言:「只不過去香港辦一場演唱會而已,有必要……」,又說是香港方面要他簽的。

報導指,香港演唱會EQ經理劉道宏直認是公司要求黃明志簽署聲明,他說由於政治問題敏感,其他合作單位都感到擔心,加上公司希望黃明志將來可到中國內地發展,所以他才草擬這份聲明。只希望他做好歌手,做好音樂,不談政治話題。他被記者問及將來會否對歌手作出相同約束時,劉並無正面回應,僅稱想令合作單位安心。

劉道宏重申,聲明只是其個人主意,與大馬、中國或香港政府完全無關。在為黃明志申請工作簽證時,劉道宏主動向香港入境處遞交「禁聲」聲明。入境處則稱,審批工作簽證的申請是不會要求提交此類聲明。由於場地已租及門票亦已賣出,劉強調,即使黃拒絕簽署,公司依然會繼續替他舉辦演唱會。

黃志明就事件回應指,由於演唱會涉及不同的合作夥伴,製作單位有建議他簽聲明,令大家可以安心合作。他表示自己所創作的歌曲都是宣揚和平及愛,並無意觸及政治。他直言,「不知公司擔心些用什麼?」

現年32歲的黃明志擅長饒舌,2006年創作歌曲《麻坡的華語》嶄露頭角,2013年再推出《泰國情哥》紅爆網路,翌年歌曲《飆高音》更成為其代表作,至今YouTube點擊率已超過820萬。他敢言性格及其惹火作品,不斷引起社會爭議。

黃明志在2007年的大馬國慶前一個月,改編國歌《我愛我的國家》及當地旅遊宣傳片,反諷大馬警察貪污及公務員效率低,又批評當地的種族歧視及教育制度,惹起軒然大波。大馬政府要脅動用《1948煽動法令》拘捕他,他在壓力下最終道歉。

来源:看中國

短网址: 版權所有,任何形式轉載需本站授權許可。 嚴禁建立鏡像網站。



【誠徵榮譽會員】溪流能夠匯成大海,小善可以成就大愛。我們向全球華人誠意徵集萬名榮譽會員:每位榮譽會員每年只需支付一份訂閱費用,成為《看中國》網站的榮譽會員,就可以助力我們突破審查與封鎖,向至少10000位中國大陸同胞奉上獨立真實的關鍵資訊, 在危難時刻向他們發出預警,救他們於大瘟疫與其它社會危難之中。
榮譽會員

歡迎給您喜歡的作者捐助。您的愛心鼓勵就是對我們媒體的耕耘。 打賞
善举如烛《看中国》与您相约(图)

看完這篇文章您覺得

評論



加入看中國會員

捐助

看中國版權所有 Copyright © 2001 - Kanzhongguo.com All Rights Reserved.

blank
x
我們和我們的合作夥伴在我們的網站上使用Cookie等技術來個性化內容和廣告並分析我們的流量。點擊下方同意在網路上使用此技術。您要使用我們網站服務就需要接受此條款。 詳細隱私條款. 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