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長青】桑蘭的十大謊言

作者:曹長青 發表:2015-12-09 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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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中國2015年12月09日訊】 迄今為止,所有為桑蘭辯護的人,沒有一個(!)是用擺事實、講道理來發言,而全部都是嚷嚷,「桑蘭是癱瘓,桑蘭是殘疾,桑蘭是癱瘓,桑蘭是殘疾,桑蘭是癱瘓,桑蘭是殘疾……」結論:就饒了一個殘疾人吧。

但問題是: 殘疾人有沒有撒彌天大謊的權利?殘疾人可不可以隨意陷害人?進入小學課本的「微笑天使」、代表中國形象做申奧大使的「英雄」,能不能被允許在撒彌天大謊害人之後死不認錯、絕不道歉、甚至繼續在媒體上極為囂張地撒謊?!哪個中國的老祖宗教導說,殘疾人就可以撒大謊害人? 

桑蘭本人更是一路都打殘疾、弱者牌,但大家都忘記了嗎,她不是作為「身殘志不殘」的榜樣被聚光燈照得光輝燦爛的麼?在她變得「身殘心更殘」,撒謊像撒尿一樣沒感覺地騙人、害人之後,憑什麼就可以被原諒了呢? 

如果鄰家一條瘸腿狗忽然瘋了,把你家孩子嚴重咬傷,你可以原諒那條狗嗎?連狗都不能被原諒,何況人乎?中國兩千年、五千年的哪一段道德經書說過,人如果比狗還瘋就可以原諒?人如果殘障了就不是人了,就不可以按人的標準去要求了?中國成經濟強國之後,增加了「奧運形象大使就應該是撒大謊的使者」這一條新的準則嗎? 

否則的話,作為公眾人物的桑蘭撒的這一串又一串的謊言可以被允許、被寬容、被原諒嗎?

謊言1,赴美打官司之前,桑蘭在央視節目上跟其律師唱和:美國對她有種族歧視、國籍歧視,到美國是去維權。 

事實是,聲稱維權首先必須是有人剝奪了你的權利。可美國剝奪過桑蘭什麼權利?美國什麼時候「種族歧視、國籍歧視」桑蘭了?當時美國人給了她超過對待本國人的特別同情和憐愛。在醫療上,桑蘭得到了「在全世界的脊髓損傷醫生中名列前茅」的瑞格納森教授的治療(17年來都是這位醫生)。在費用上,桑蘭一分錢都不用出。因美國運動會給選手買了一千萬美元意外險,桑蘭獨用這筆保險。 

桑蘭摔傷後被美國媒體一夜捧成「名人」,各界慰問同情蜂擁而來。里根總統夫人寄去禮物,卡特總統夫婦親到醫院看望,副總統戈爾夫人跪在其床邊落淚安慰,當時因演《泰坦尼克號》而最紅的影星里奧納多去看望,歌星席琳迪翁到病房給她唱這個電影主題歌,著名的紐約新年落燈儀式讓桑蘭去按電鈕。那是比桑蘭有名千百倍的美國明星們都根本無法得到的一個特殊榮譽。經歷過這些的桑蘭,卻控告美國對她種族歧視、國籍歧視,這實在是令人痛恨到「是可忍,孰不可忍」的地步! 

謊言2,桑蘭最初在美國遞交的訴狀說,當年摔傷不是個人失手的意外,而是因為羅馬尼亞教練貝魯在她「按到跳馬上、落地之前,挪走了她要落上去的墊子」,而導致「她的頭摔在了地板上」。桑蘭從一開始就有意欺騙美國法庭,誣告羅馬尼亞教練貝魯和運動會主辦方。 

事實是,從起跳到落下,前後只有五秒,這麼極短時間內誰也無法挪走墊子——這是違背常識的誣告。而現場新聞照片更證實,桑蘭是躺在墊子上(絕不是地板上!)被急救,說明墊子根本沒有「被挪走」。而且,當年在現場的中國體操隊領隊趙郁馨,桑蘭的教練劉群琳,新華社體育記者楊明,桑蘭的隊友們,拍了錄像帶的美國教練卡特,美國選手阿特勒(獲得了當屆跳馬冠軍),以及看台上那麼多觀眾,沒有一個人出來說看到「有人撤墊子」。迄今為止,所有當年在現場的人,只有桑蘭一個人「看到了」撤墊子。 

桑蘭後來改口,說是在她起跑衝向跳馬時,貝魯教練撤走了那個厚重墊子上的一個薄墊子(這個墊子是教練根據不同運動員的要求加上或撤去);並說她邊跑邊向貝魯喊:躲開!躲開!(貝魯聽得懂她的中文嗎?)而她的教練劉群琳則喊「別猶豫,衝過去!」 

事實是,桑蘭摔殘的那一跳,是她的第三次熱身跳。本來試一次就可以了,由於現場有叫好聲,她就連續再跳。如果外國教練撤自己運動員的墊子,早在前兩次就應該撤了。而且至今也沒有任何報導說桑蘭的教練曾承認喊過「別猶豫,衝過去!」 

從媒體可找到的報導,桑蘭對「撤墊子」起碼有七種說法!她可以隨時隨地地「改口」?到底哪句是真的? 

事實是,哪句都不是真的:最近新華社報導美國體育運動學專家桑茲教授據桑蘭摔傷過程錄像做的分析報告所附錄像截圖顯示,桑蘭比賽現場的那兩個墊子都紋絲不動地躺在桑蘭身下,哪個都沒被挪走。所以新華社的報導說,所謂撤墊子根本不存在,桑蘭撒謊17年! 

謊言3,對當年摔傷錄像,桑蘭說她早就找到、並看過了:「在北京奧運會前,美國ESPN電視臺請我去錄製一檔節目,對方給我看了一盤記錄我受傷全過程的錄像帶。……看到這盤錄像帶時我才確認,有這麼一盤錄像帶存在。」(《新京報》:http://sports.people.com.cn/GB/22155/12552463.html) 

事實是,所謂美國ESPN電視臺採訪她、並錄製了一檔節目等,都是桑蘭編造的!桑蘭至今也沒有看到這盤摔傷錄像,美國ESPN電視臺也根本沒有採訪她這回事!桑蘭編造這段話時已29歲,是個成年人,卻敢這樣隨口無中生有、撒彌天大謊! 

在這次新華社報導桑蘭撒謊17年之後,桑蘭丈夫黃健親口對《法制晚報》記者說,「我們誰也沒有看到這個完整的視頻。」黃建還對《新聞極客》表示,他們曾在2012年向卡特索要這段錄像,當時的說法是卡特稱錄像已經丟失了。誰的說法?桑蘭不是在2008年已經看到了嗎?! 

現在卡特明確表示他不僅有這盤錄像帶,而且他願意交給桑蘭,但桑蘭就是在網上被罵死也不肯去拿這盤最能展示真實的錄像帶!原因難道不一清二楚嗎——害怕真相把桑蘭的謊言撕碎! 

謊言4,桑蘭在官司訴狀說,她出事後,因在監護人夫婦家裡「被軟禁、被封口、被壓抑」而無法說出真相。 

事實是,在監護人家中養傷那十個月期間,桑蘭曾多次接受中、英文媒體採訪,其中大媒體就有:《紐約時報》、美國ABC電視著名的「20/20」黃金檔節目(華裔主播宗毓華採訪),中國新華社、中央電視臺,香港《亞洲週刊》等。而且,除了美國名流們的探望之外,當時還有不少中國政府高官探望過桑蘭:國務院副總理錢其琛、國務委員唐家琪、駐美大使李肇星、國家體育總局局長伍紹祖、國務院總理朱鎔基的夫人等等。如果桑蘭有冤屈,她不會用英文跟外國人說,但怎麼不用中文跟那些中國高官們說說「真相」呢?這個「被軟禁、被封口」之說編造得多麼荒唐、惡毒! 

謊言5,桑蘭在訴狀中指控說,她在中國被冷落、遭迫害:她只能「靠每月1600元人民幣(約250美元)生活。」「在中國掙紮了13年,沒有正常的醫療保險,沒有一分錢對她的致命的、永久性的傷殘的補償;沒有尋求法律公正的自由,也沒有資源。」 

事實是,由於桑蘭是摔在美國而出大名,所以她在中國得到的待遇遠超過其它摔傷的中國運動員:當時國家體育總局補助她20萬,浙江體委也給她20萬元,並每月付她工資和保姆費2200元。隨後桑蘭還有每月三萬元薪酬的節目主持人工作。後來給新浪寫博客,每篇一萬元,類似合同及產品代言等,桑蘭可年創收50萬美元! 

桑蘭在北京有一套房子,浙江體委在寧波還給她一套。媒體報導,她丈夫黃健(當時是經紀人)北京那套房子也是她出錢買的,而且比她自己那套「裝修得還豪華」。她家保姆的月薪是3500元,桑蘭還養一條大狗。得到這麼多好處,桑蘭卻說在中國「沒有正常的醫療保險」,國家「沒有一分錢補償」,「也沒有資源」。這個人的良心是不是被她養的那條大狗給吞了? 

謊言6,桑蘭在訴狀還控告CNN前總裁、美國友好運動會組織者特納一億美金,說他不兌現「要養桑蘭一輩子」的承諾。桑蘭說特納是在中國國家主席江澤民的面前做的承諾。起訴書說桑蘭已把賬單寄去了,但特納拒絕支付。 

事實是,至今都查不到任何報導說特納在江澤民面前做過這種承諾,而且從常識角度,一個外國人怎麼可能當著中國最高領導人的面說,你們的運動員摔傷了,我會養她一輩子。這不是羞辱中國政府和領導人嗎?而且她的所謂寄給特納的「養桑蘭一輩子的賬單」是多少錢呢?就這種隨口的胡說八道,桑蘭就堂而皇之地寫在了她的遞交給美國法院的訴狀裡! 

謊言7,桑蘭起訴書說義務監護人劉國生、謝曉虹夫婦侵吞她的財產,包括尿布、導尿管、輪椅什麼的。 

事實是,劉謝曾照顧桑蘭10個月,又在接下來的13年裡為保持她的美國醫療保險(每年必須起碼花掉500美元,否則保險就會被認為不需要而取消)而為她領取尿布、導尿管等等。由於太多桑蘭用不完,就沒全部寄回國,堆在他們的倉庫裡。結果這些就都成了侵吞桑蘭的財產。 

謊言8,桑蘭、黃健打官司時宣稱他們有「海外律師團」,是「由華裔,猶太裔,日耳曼裔,義大利裔,愛爾蘭裔,印度裔,以及非洲裔等九名律師組成的‘聯合國軍團’」。當時中國很多媒體引用桑蘭的律師團之說。 

事實是,桑蘭當時的律師只有海明一個人。桑黃在北京聯繫的時候就知道,抵達紐約後對此更清清楚楚,因為他們從始至終只看到海明一個人。但桑蘭還是跟國內媒體吹噓她的「律師軍團」,一口一個「我們團隊」。可整個官司下來,人們從未見過這「九人軍團」。 

謊言9,桑蘭在英文訴狀中打政治牌,說「中國是一個極權主義國家,政府官員不是民主選舉產生的」,她是普通工人家庭出生,受到權勢者欺壓。 

事實是,桑蘭從紐約返回北京,受到英雄般的迎接,國家體育部門不僅給了上述40萬元補助和住房等,還給她戴上一個個光環:全國青聯委員,北京申奧大使,中國體育彩票形象大使,雅典奧運火炬手,北京奧運火炬手,中國青少年發展基金愛心大使,中華全國體育基金會運委會副主席等等。連中國《新京報》的報導都說:「朋友說她鬼精靈,‘見人說人話,見鬼說鬼話’」。 

謊言10,桑蘭到紐約警局報案,說她在義務監護人家裡,曾遭到劉國生、謝曉虹的兒子薛偉森「性侵」,「一級強姦」。 

事實一,據《紐約每日新聞報》(NYDailyNews)的報導,桑蘭在離開紐約回國前那個夜晚,趴在薛偉森肩上哭了。如果他曾「一級強姦」她,她怎麼仍對強姦犯如此一往情深?! 

事實二,桑蘭回國後經常跟薛偉森通電話,在北京、在香港,以及在2008年的紐約之行中,她都曾跟薛偉森見面,和他們家人一起開Party。有誰會跟「強姦」過自己的人一起烤牛排,喝酒唱歌?桑蘭在博客說:「這個晚上非常開心,感覺像回到了自己的家。」 

事實三,有人從網上查到照片,一直到桑蘭來美國打官司之前,她都把當年薛偉森背著她的照片掛在她北京家中的牆上。全世界有誰會把「強姦犯」的照片這樣珍惜、對這人如此愛戴? 

事實四,2008年桑蘭黃健來紐約的那趟對劉謝夫婦的「感恩之旅」時,又住在劉謝家裡。如果真曾被劉國生父子「性侵/強姦」,怎麼可能還帶著自己未婚夫住在人家?甚至在2011年要來紐約打官司時(沒準備告劉謝之前),再次提出住劉謝家!
 
事實五,桑蘭在警局報案時說,她被薛偉森「強姦」時,她母親也睡同一張大床上。桑蘭曾對中國《體壇週報》說過,她母親每晚無法熟睡,至少起床三次,為她導尿、翻身,以免她生褥瘡。但對「暴力強姦」,這個睡在旁邊的母親竟然渾然不知?!謊言撒到如此拙劣的地步,真比摔癱瘓更慘。 

事實六,後來桑蘭跟其律師海明鬧翻打官司,人們才知道桑蘭報「性侵」有兩個版本,在海明那演練一個版本(內容是性騷擾),一週後到警局報案是另一版本(一級強姦)。海明為跟桑蘭打官司,把警局版本遞交法庭作為證據,世人才知道桑蘭在一週內編造了兩套說辭。 

海明最後披露真情:在美國,只有一級強姦沒有時效期限制,受害者能拿到U簽證(給綠卡,可移民美國)。大家看看,為了金錢、為了移民美國,桑蘭不僅可以向昔日恩人索賠億萬美元,甚至不惜把人家父子送進監獄!毒到如此地步,還能屬於人類嗎?當然只能屬於蛇類,最毒的蛇類。 

桑蘭的謊言實在數不勝數,就憑以上這十條,那些還敢說桑蘭沒撒謊的,我只能相信,他自己大概也是像桑蘭一樣,對撒謊跟撒尿一樣沒感覺。 

桑蘭用到美國打荒謬絕倫的21億美元官司,用一連串的謊言,不僅把自己在中美兩國的形象和資源敗壞殆盡,也把「桑蘭」這兩個字作踐成一個千古留名的「恩將仇報」的同義詞——不是幾年前就有了「做人不能太桑蘭」這個經典句子和以這個句子命名的娛樂劇嗎? 

桑蘭案對社會的唯一貢獻是:警告世人,用謊言害人會是什麼結局。
 
2015年12月7日於美國

(文章僅代表作者本人的立場和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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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看中國來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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