殘害忠良 秦檜萬死不足以贖(組圖)

作者:柳笛 發表:2017-11-04 04: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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殘害忠良秦檜萬死不足以贖
我們無法忘懷岳飛北伐未捷的忠義與悲壯,更無法繞過那個臭名昭著的奸相——秦檜。

烽煙亂世,風雨江南,南宋王朝在萬方多難、百廢待興的年代艱難草創,一雪靖康之恥、北伐收復中原,成為趙宋子民義不容辭的使命。而真正的開國歷史,卻是一段南宋君臣不斷屈尊議和、自毀長城的悲辛時代。

追溯這段歷史,我們無法忘懷岳飛北伐未捷的忠義與悲壯,更無法繞過那個臭名昭著的奸相——秦檜。國人憤恨秦檜,歷來口誅筆伐不絕。至清代,仍有一位秦姓文人面對岳飛墓發出慨嘆:「人從宋後少名檜,我到墳前愧姓秦。」而今日,秦檜夫婦與一干奸臣的鐵鑄跪像,更永久地昭示著他罄竹難書的滔天罪行。

秦檜生於北宋哲宗朝,進士出身,親歷北宋、南宋的興衰更替。在靖康之難中,他也曾力主抗金、維護趙宋宗室,因此被金人俘虜,過了數年階下囚的生活。然而,他卻在回歸南宋後,慫恿宋高宗籌劃議和之事。究竟是俘虜生活消磨了秦檜的意志,還是他在掌權後才暴露奸詐的真面目,為一己私慾甘做惑主亂政的姦細?

神祕歸國,一意求和

關於秦檜的故事,正史記載之外,還留存許多傳說。有人說他時常嚼齒動腮,謂之「馬啖」,據說有此面相者將會殺人;還有人說他腳長如竿,做太學生時常做鄙事,故同窗戲稱他「長腳漢子」。或許因為秦檜身上有諸多性惡的徵兆,當他於建炎4年(公元1130年)突然出現在宋廷時,百官對他的南歸議論紛紛。

秦檜稱自己趁金國元帥撻懶圍攻楚州時,殺死金國守兵,乘舟逃回。但在眾宋臣看來,他的話漏洞百出。當年被擄的北宋遺臣中,全身而退者唯有秦檜,而且他能夠攜家眷、家丁甚至大量財寶,流亡千里而平安歸來,實在匪夷所思。《宋史》又載,秦檜在金國,曾助徽宗致書金廷以求和議。雖然和議未成,秦檜卻因文筆奇佳為金主賞識,並賜於撻懶麾下效力。

這便不難推論,秦檜在金國絕非忠肝義膽的宋臣,甚至已投降金廷,甘為奴僕。因而,他正是在撻懶的授意下,懷著不可告人的目的歸宋,並終其一生冒天下之大不韙,處心積慮地奉行賣國求和的輔政理念。

心圖苟安的高宗,聽到秦檜的言論不怒反喜,認為他「忠樸過人」。
心圖苟安的高宗,聽到秦檜的言論不怒反喜,認為他「忠樸過人」。

第一次覲見高宗,秦檜便厚顏無恥地提出投降建議:「如欲天下無事,南自南,北自北。」並草擬一封送於撻懶的乞降國書。在立國之初,宋廷雖然派出使臣商討宋金議和之事,仍然保持著本國的尊嚴且戰且議。這般明目張膽地聲稱與金國「解仇議和」,卻是自秦檜始。

然而,心圖苟安的高宗,聽到秦檜的言論不怒反喜,認為他「忠樸過人」,「得之喜而不寐」。他說:「蓋聞二帝、母后消息,又得一佳士也。」在眾人的質疑聲中,高宗依然於紹興元年(公元1131年)2月拜秦檜為參知政事,大為倚重。半年後,相位空懸,秦檜揚言:「我有二策,可聳動天下。」有人詢問,他卻說:「今無相,不可行也。」

或許是急於瞭解秦檜的奇策,才過一月,高宗便拜秦檜為右相,與呂頤浩共秉國政。秦檜未公布奇策,先謀奪呂相職權。他派其黨羽四處造謠:「當年周宣王修內政、攘外敵,故能中興。如今二宰相也應分管內外朝政。」高宗不知是計,將呂頤浩外調鎮江,還說:「呂頤浩專治軍旅,秦檜專管政務,就像文種、範蠡那樣分工。」

秦檜這才道出心中計策。第一策仍是「南人歸南,北人歸北」的投降策略,第二策則是前者的具體實施,即「以河北人還金國,中原人還劉豫」。原先的北宋國土已成三分,黃河以北的土地被金人侵佔,淮河以北被金國擁立的劉豫政權所據有,淮河以南才是南宋領地。當時南宋軍士主要來自西北、河北、山東等地,若按秦檜之策,無異於將淮河北部的土地全部拱手讓金,而大批不願降金而南下的北人,都必須回鄉接受金人的統治。

所謂聳動天下的秦策,不過是屈尊賣國、自毀家園的無恥之論。即便是有心議和的高宗也無法接受:「檜言『南人歸南,北人歸北』。朕北人,將安歸?」《宋史》載,有臣子將高宗所言「播告中外」:「人始知檜之姦」。有識之士更加明瞭,此時的秦檜與金人勾結,圖謀大宋江山。在南宋君臣的詰難之下,秦檜只做了一年宰相便被罷黜,並昭示永不復用。

以誠媚敵,屈己講和

儘管奸相一時遭貶,但宋帝的畏金心裏和議和主張注定了秦檜即將再受重用。紹興7年(公元1137年),金廷出現以撻懶為首的主和派與金兀朮為首的主戰派的分化。高宗亦派使臣,在赴金奉迎徽宗梓宮與太后的同時,打探議和動向。撻懶的專權,給高宗帶來議和的希望,並使得熟悉議和事務的秦檜受到重用,一路陞遷至位高權重的樞密使,視如宰臣。

紹興8年3月,秦檜二度為相,繼續推行他的投降政策,只是在高宗面前,言行上更具隱蔽性。大臣們卻為此憂懼不已,皆道:「奸人相矣。」《宋史》載,有識朝臣多反對議和,吏部侍郎魏矼宗備言敵情,甚至與秦檜發生爭論。秦檜道:「公以智料敵,檜以誠待敵。」他則直擊要害:「只恐金人不以誠待相公爾。」若敵人有「誠」,何必稱之為「敵」?秦檜之論完全是站在金國的角度矇騙高宗。

為早日迎回二聖與母后,高宗不顧群臣反對,急於議和:「先帝梓宮的歸還,即使再等兩三年也可,但是太后年事已高,朕早晚思念。此所以不憚屈己,冀合議之速成也。」秦檜揣度上意,假意勸慰道:「屈己議和,此人主之孝也。見主卑屈,懷忿不平,此人臣之忠也。」宋金議和本非平等的談判,偏偏被秦檜塗上忠孝的遮羞面紗。

為堅定高宗和談的心意,秦檜在同年10月獨自上奏:「群臣畏首畏尾,多持兩端,不足以成大事。如果陛下決議講和,請求與臣商議,勿讓群臣干預。」高宗立即應允:「朕獨委卿。」秦檜繼而使出欲擒故縱的伎倆:「臣亦恐未便,望陛下再思考三日,容臣別奏。」三日後,高宗再次表達和談決心,秦檜仍提出再等三日。如此反覆兩次,秦檜便將高宗牢牢掌控,獨攬議和甚至朝政大權。

11月,金使至臨安,帶來金主議和的書信,言辭中將書信尊為「詔諭」,將南宋蔑稱作「江南」,完全將宋朝視為本國附庸,極盡挖苦貶損之意。同時,他們要求州縣官員跪迎書信,甚至讓高宗以「迎天子詔書之禮」接受議和。此言一出,天下臣民共怒,文官力諫,武將欲興兵逐金虜,更多的人指斥秦檜為姦細。名將韓世忠更是激憤陳詞:「此主辱臣死之時,願效死戰以決勝敗!」

高宗最為憂慮的,卻是如何「體面」地完成這次議和。他周圍的主和派大臣紛紛「獻策」,提議效仿《尚書》中「(殷)高宗諒陰,三年不言」和「百官總己以聽於塚宰」之先例。商朝的高宗守孝,三年不議政,政事委於宰相,因而高宗可藉為徽宗守孝為由,讓宰相秦檜代為行禮受詔。這種「自欺欺人」的做法,既不得罪金使,亦「維繫」了宋朝宗室的顏面。

淪為國賊的秦檜,比任何人都希望議和的成功,自然不會放過這個為君「分憂」的機會。12月,秦檜代高宗行跪拜禮受詔。次年正月,撻懶出面,與高宗正式簽訂議和文書。通過這次議和,高宗得以迎回先帝靈柩與親族,宋金以黃河為界各自為政。然而宋朝須向金稱臣,「世世子孫,謹守臣節」,並年年進貢。

紹興九年初(公元1139年),心心唸唸的議和終於實現,高宗與秦檜等主和派大臣萬分欣喜,欲大赦天下、大擺酒宴以慶賀。此時憂國憂民的大將岳飛則上表直諫:「今日之事,可憂而不可賀,勿宜論功行賞,取笑敵人。」

逆耳忠言猶如一盆冷水,道破宋金議和的本質。高宗見之汗顏,秦檜從此妒恨不已,視岳飛為不共戴天的政敵。

逐斥異己,戕害忠良

南宋偏安的幻夢,僅僅維持兩年多便化為泡影。紹興九年以來,金廷爆發政變,金兀朮以謀反罪處死主張誘降和談的撻懶,成為掌權者。次年,金兀朮單方面撕毀合約,分四路揮軍南下,直取河南、陝西等地。高宗這才有所悔悟,重用岳飛、韓世忠、張俊等武將,抵禦金兵。

在國家危亡之際,秦檜仍在惺惺作態。《續資治通鑑》載,高宗不怪金人背盟,卻為朝中士大夫紛紛投拜敵寇而擔憂。秦檜避談自身議和失敗的罪責,順高宗所言請求懲治那些賣國之人:「自靖康以來,賣國之人,皆蒙寬恩,故習熟見聞。若懲革之,當自今日。」而高宗似乎還未意識到,最大的賣國奸臣就近在眼前。秦檜的黨羽趁機附和,並勸高宗不要輕易更換宰相,以免無人主事,高宗亦深信不疑。自此,秦檜地位穩固,始終以和議自任,最終「據之凡十八年,公論不能撼搖矣」。

朝中奸臣當道,戰場上卻有護國救亡的將士在浴血奮戰。幾場仗下來,宋兵連連得勝,特別是岳飛帶領的「岳家軍」以一當百,勢如破竹,重創金兵的「鐵浮圖」「拐子馬」,在郾城、小商河、穎昌、朱仙鎮等戰場上捷報頻傳。而岳飛直搗黃龍、收復河山的宏願也即將實現。

然而就在此關鍵時刻,秦檜慫恿高宗再次停戰議和,下令解除武將兵權。報國心切的岳飛抱著孤軍奮戰的信念,欲與金兵決一死戰。無奈高宗被秦檜深深迷惑,連下十二道金牌催詔岳飛班師。岳飛縱有滿腔鐵血,也只得奉命退兵。退兵途中,岳飛不斷接到高宗詔令及秦檜的文書,內容無外乎命他疾馳入覲。對此,他只得仰天悲嘆:「十年之功,毀於一旦!所得州郡,一朝全休!社稷江山,難以中興!乾坤世界,無由再復!」

此一去,等待岳飛的不僅是半生心血付諸東流,更有奸臣殘酷無情的報復構陷。《鄂國金佗粹編》載,金兀朮曾祕密傳來「必殺岳飛而後可和」之語,作為議和條件。這對賣國求和的秦檜來說,既是主子的命令,更是戕害政敵的機會。他知高宗與金交戰,不過出於「以戰求和」的動機,對功高蓋世的武將更心存猜忌。因而紹興十一年四月,岳飛等武將入朝面聖時,秦檜借高宗之手將他們調至樞密院,明陞官職,實解兵權,大大削弱了宋軍實力。

很快,岳飛便遭秦檜黨羽萬俟卨、羅汝楫彈劾,賦閒幽居。在無兵無權的情況下,秦檜步步緊逼,假藉岳家軍人告發內部將士謀反,牽連岳飛下獄。十月,岳飛及子岳雲被投入大理寺,部將張憲也被拘捕入獄。面對冤屈,岳飛仍坦然笑曰:「皇天后土,可表此心。」並袒露後背所刺「盡忠報國」四字,令主審官肅然起敬,相信此案必有冤情,並據實奏報。秦檜卻道:「此上意也!」遂改任萬俟卨主審,嚴刑逼供。而岳飛寧死不肯屈招,甚至以絕食抗爭。

岳飛入獄兩月以來,眾多臣子為岳飛請命,訴其冤情。而奸相秦檜的權勢早已滲透至宋之政治、軍事、刑法等各個方面,因而他對那些請命者,或貶官或處死,必置岳飛於死地。韓世忠因此事出面質問,秦檜則狡辯道:「飛子雲與張憲書雖不明,其事體莫須有。」韓世忠憤慨地說:「『莫須有』三字,何以服天下?」「莫須有」經秦檜之口道出,成為歷史上最著名的誣陷之詞。

十二月,岳飛被誣稱曾有「己與太祖皆三十歲任節度使」等大逆不道的言論,而且在淮西兵變時有受詔不救之罪,因而被秦檜矯詔處死獄中。這樣,南宋最為忠義的神將在39歲的壯年之齡含恨而亡。之後,岳雲與張憲被斬殺於市。

在此期間,宋金第二次議和達成,史稱「紹興和議」。這次合議,宋廷無將駕馭,只得任憑金人宰割,不斷退讓,丟掉了黃河以南、淮河以北的大片土地。而秦檜在冤殺岳飛後,依然屢興冤獄,排斥異己,犯下纍纍罪行。

東窗事發,遺臭萬年

《宋史》載,秦檜長年受高宗寵信,甚至在紹興二十年(公元1150年)病重時,仍能乘轎上朝、免朝拜禮。紹興二十五年,秦檜臨終前,高宗親自探視,死後追贈他為王爵,諡號「忠獻」。以66歲高齡病逝的秦檜,似乎生前身後享盡榮華,直到百年後,才被寧宗下詔奪去爵位,改諡「謬醜」。

但秦檜一生為姦,食君之祿卻心向敵國,心懷奸計而冤殺忠臣,無一不是傷天害理、人神共憤之大罪。那麼,他果真能逍遙法外並免遭惡報嗎?正史雖未言明,但演義、筆記小說已將秦檜殘害岳飛的奸計及萬劫不復的下場展現得淋漓盡致。

秦檜冤殺岳飛前,與妻王氏在東窗下飲酒密議。
秦檜冤殺岳飛前,與妻王氏在東窗下飲酒密議。

《說岳全傳》中提到,秦檜冤殺岳飛前,與妻王氏在東窗下飲酒密議。王氏用火箸在火爐的碳灰上,寫下「縛虎容易縱虎難」七字,示意秦檜不得遲疑,應立即處死岳飛。而就在冤殺岳飛後不久,秦檜繼續謀害群臣,某日於萬花樓上撰寫構陷異己的奏本,不料現世報應已至,岳飛忠魂顯聖,大罵他:「姦賊!罪惡貫盈,死期已近,尚敢謀害忠良!」

秦檜見之魂飛魄散,從此神昏意亂,後背發癰,飽受病痛折磨。秦檜陽壽未盡,而靈魂已在地獄遭受無窮苦難。他的陰魂曾告於侍衛,自己乃是殘害忠良的姦賊,並轉告王氏,東窗事發,她也很快要下地獄接受審判,如今懊悔已遲!

秦檜死後,《說岳全傳》《喻世明言》等傳世經典也描寫了書生偶入陰間,親見秦檜夫婦及其姦黨遭受劫難的慘狀:披髮赤體,帶著鐵枷,手足被巨釘釘於鐵床,遍體有刀杖之痕,留著腥穢的膿血。他們每三日要歷遍風雷、金剛、火車、冷溟之大獄,三年後世世轉生為牲畜,任人烹剝食肉。

古人亦曾評價,秦檜的罪孽「上通於天,萬死而不足以贖」。南宋立業之初,秦檜以姦細的身份,首倡邪謀以誤君誤國,迫害忠臣令民心離散。他帶給宋王朝的不僅僅是一次次尊嚴掃地的屈辱合約,更有長達百年的國勢衰頹與劫火患難。凡生前不忠不孝、背君叛國者,死後必定遭受無盡刑罰,永無重生之日,這正是天地無私、鬼神明察之道。

古人亦曾評價,秦檜的罪孽「上通於天,萬死而不足以贖」。
古人亦曾評價,秦檜的罪孽「上通於天,萬死而不足以贖」。(以上皆爲網絡圖片)

責任編輯:美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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