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馬前首相夫人涉貪 遭控17項罪名(圖)

發表:2018-10-05 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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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0月4日, 馬來西亞前首相納吉(Najib Razak)妻子羅斯瑪(Rosmah Mansor),離開吉隆坡高等法院
2018年10月4日,馬來西亞前首相納吉(Najib Razak)妻子羅斯瑪(Rosmah Mansor),離開吉隆坡高等法院。(圖片來源:Ore Huiying/Getty Images)

【看中國2018年10月4日訊】4日,在吉隆坡法庭上,馬來西亞前首相納吉(Najib Razak)妻子羅斯瑪(Rosmah Mansor)接受審訊,66歲的她遭指控涉及洗錢等17項罪名,使其成為該國史上第一位被指控的前首相夫人,可是她卻全部否認這些罪行。

根據中央社報導指出,3日羅斯瑪被馬來西亞反貪污委員會(MACC)逮捕後,4日於吉隆坡法庭接受訊問,而剛好這個法庭,亦是9月20日納吉使用過的法庭。納吉也陪同羅斯瑪一同現身法庭,因納吉隨後也要針對他先前被指控的案件,出庭聆訊。

羅斯瑪因涉嫌與大馬主權基金「一馬發展公司」(1MDB)的數十億美元資金失竊案有關。她總共遭指控涉嫌709萬7750令吉的洗錢、逃稅等17項罪名,不過,她於庭上一概否認有罪,且要求保外候審。

但檢方反對她保外候審,且建議如果真要執行,羅斯瑪必須繳交1000萬令吉保釋金及交出護照。檢方同時也要求法庭下令禁止她和任何證人接觸。

據法新社報導稱,主任檢察官高柏(Gopal Sri Ram)在法庭上說,羅斯瑪曾經接觸一位證人,要求對方做出對她有利的證詞。

最後法官裁決,羅斯瑪能以200萬令吉保外候審和交出護照,且諭令羅斯瑪不可利用任何形式對本案證人騷擾或干擾。

3日,馬來西亞反貪污委員會第3度傳喚羅斯瑪錄取口供,隨後就將她逮捕,且援引2001年反洗錢和反恐融資法令(AMLA)對她提出指控。

若羅斯瑪被定罪,她將要面臨5到15年刑期,及繳交罰款。

責任編輯:王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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