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少年酒後殺人焚屍 羈押37日獲釋遭怒批(圖)

作者:盧乙欣 發表:2021-02-26 2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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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0日,河南省南陽市鎮平縣高丘鎮,案發現場仍存有灰燼。
2月20日,河南省南陽市鎮平縣高丘鎮,案發現場仍存有灰燼。(圖片來源:網路圖片)

【看中國2021年2月26日訊】(看中國記者盧乙欣綜合報導)近日河南省有兩名少年在酒後殺人並縱火焚屍後,被警方羈押了37日後被釋放了出來。對此,大批憤怒的中國網友紛紛留言,有網友認為,若無法針對未成年兇嫌做出懲處,將無法保障受害者的權益;法律保護未成年應要有個底線;不可縱容殘忍殺人者。

綜合正觀新聞、西安商報及鐵驥視頻報導,近日,河南省南陽市因先前的一起兩名未成年殺人案而再次引發外界關注。

2020年12月15日下午,河南省南陽市鎮平縣高丘鎮孫灣村,一名13歲少年曉晨和同伴王宇、張京於水渠護坡上的樹下飲酒。曉晨最先起身,想要騎電動車離去,但因體內酒精含量超過300mg/100ml的他,在騎出10餘米後摔倒在地上。

王宇和張京隨後上前,手持利器傷害曉晨,造成曉晨因失血性休克。隨後,王宇將電動車點燃。據悉,王宇行兇原因,是因為他認為,曉晨是個「告密者」,告發他從生活老師手中拿走了別人的手機。因此他跟張京約定,要教訓曉晨一頓,讓他長點記性。

然而,當兩人作完案後,面對曉晨父母多次的追問,卻始終堅稱不知道曉晨的下落,直至曉晨屍體於2020年12月22日被人發現,王宇和張京才向警察供述殺人事實。

2021年1月26日,王宇和張京遭到警方羈押37天後釋放,緣由是兩人在殺人時才13歲,未滿14周歲,不須負刑事責任。

鎮平縣的公安局相關負責人表示,該局向上級機關請示,想要將兩人送進少管所,但未獲批准,只好釋放,該程序符合法律規定。

報導稱,行兇者王宇和張京有著相似的標籤,包括留守少年、輟學少年、網癮少年。他倆目前已經被各自在外務工的父母接到身邊。

曉晨父母擔憂:事實證實,兩名行兇少年的教育出了問題,如今不送少管所,兩人的父母能管好殺人的孩子嗎?

王宇父親則表示,為了讓孩子深刻反思,他已經跟王宇斷絕了父子關係,交由他母親教育。張京家人表示,張京父親現在對孩子採取了「棍棒教育」。

王宇和張京的父母表示,將會盡最大努力賠償曉晨的家人,嚴管自家孩子。

然而,此案卻引發不小的批評聲浪。針對殘忍殺害人卻因未成年身分而無罪獲釋,引發大批中國網友不滿,並紛紛留言批評,「即使不槍斃,也應終身監禁」、「主觀意願殺人應該償命,無論年紀大小是否14歲,14歲已經有善惡是非判定能力了」、「這是縱容,好像就是告訴他們,還可以再來一次…」、「未成年人保護法到底保護了誰?法律缺失縱容了少年犯罪」、「這哪裡是孩子,完全就是惡魔,這個法不能保護嚴重刑事犯罪嫌疑人!」、「殺人焚屍不用償命,這法律真的好」、「未成年、精神病,護身符!」、「一個孩子沒了,就值37天?」、「被害人也是未成年人,他的權益誰來保障?」、「殺人並縱火焚屍,這那裡是未成年人的所作所為呀?如此喪心病狂,簡直是罪大惡極!」、「信不信再殺幾個?好像也沒多少關係。」、「痛打了立法者的臉」、「也不知道是社會的悲哀還是我國法律的悲哀」、「未成年保護的限度也得有個底線吧?」

也有網友建議,「14歲以下不負刑事責任這個條款,應該做一個修正和補充:個別犯罪手段極其殘忍,性質極其惡劣的案件,經最高檢審批同意後,可不受年齡限制,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一名律師周兆成於23日表示,二人行為惡劣,應該依法收容教育;雖然二人不必承擔刑事責任,但其監護人應該要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



来源:看中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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