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聯軍人強姦中國女性。(網絡圖片)
按:他低聲嘀嘀咕咕地說:「日本投降不久,一天夜裡,老大哥跳牆進來,要強姦我的……我氣急了,冷不防一頓棒子把他打死,當夜就埋掉了,我就是吃的這個官司!」我說:「你們弟兄,必是分了家了,你這大哥半夜跳牆,可真……」沒等我說完,他倆都情不自禁的笑了。那個老頭就問我:「你一定是從南方來的,他說的是蘇聯軍人!」
到了草嵐子看守所,首先進行全身檢查,因為我身上除了1毛6分錢和幾支香菸外,別無他物,所以過程很簡單。
一路上,從擔心老婆今天怎麼辦著想,終於恍然大悟這位孟先生原來是共黨的特務(不,他們叫做保衛人員)。他不是買書,而是用這套辦法,把我拴住,免得臨時不在,打亂了逮捕計畫。
我覺得也未免太為我費心思了。我根本沒有錢,大陸形勢又已完全變化,我又能往哪兒逃呢?
不過中共為什麼讓我在北平「逍遙」這麼久以後才動手抓我?我對這個問題思索了很久,後來瞭解當時中共參加韓戰,眼看聯軍部隊要過鴨綠江,全北方都震動恐慌,中共為恐臨時措手不及,就把「日本戰犯管理所」撤到哈爾濱,瀋陽兵工廠撤到黑龍江,並且計畫好往蘇聯撤退的路線,然後才開始「鎮反」運動,清除異己,以免這些「反動」分子乘機搗亂,我就是在這種情形之下被抓進牢的。
進了監號以後,發現房間很小,除了一張約6尺長的板炕外,只剩不到3尺寬的地方聊可轉身。門做得很牢,上面有一個小口,蒙著粗紗,外面可以看見裡面,裡面可看不見外面。號子裡另外關了三個人,「組長」姓周,是國民黨的一名尉級軍官,四川省大足縣人,我看他帶著腳鐐子,猛吃一驚。心想:「哎呀!我將來是否……」
其中另一個青年我已想不起他的姓名,只記得他是浙江人,在「北平市人民政府」當職員,被發現曾是三民主義青年團的團員,就給抓了進來。他當時正想戴罪立功,檢舉他哥哥私藏槍械。
我進來之後,組長就問我:「你犯的是什麼罪呀?」我說:「我是國民黨少將,罪惡一時說不清,將來當然要交代清楚。」這本是我一時含糊應付之詞,哪知道,我卻因此佔了便宜,沒在此處受到任何為難,這是我後來才理解到的。
晚上,看守一開門丟進一個大包裹,用手對我一指,把門又趕緊關上,我不明其故,組長開腔了:「那是給你送的被子。」我一看根本不成個被子,一個又髒又破的布口袋,裡邊包著一團團的爛棉花,攤不開,只能當單被蓋。
天氣很冷,思前想後難以入睡。
過了幾天,我才知道號子裡的組長,原先被押在「炮局子」監獄,因為在韓戰期間,他因在監獄裡有鼓動暴動的嫌疑,結果被送來這兒,帶上了腳鐐。
我問他:「覺得怎樣?」
他說:「正在竭力爭取立功的機會。」
臘月廿九,門一開又送進一個學生模樣的青年。據他說,本來在甘肅天水什麼銀行當職員,是過年回家省親被抓的。問他犯了什麼罪,他說自己也不清楚。組長目前猛揍了他一頓說:「你這是向我們宣傳共產黨冤枉好人,真是豈有此理。」又揍了他一頓,然後就出去匯報。回來不大一會兒,有個看守進來,把那青年背著手給戴上了手銬,掐得緊緊的,肉皮壓得很深。汗珠子立刻就從那青年額上冒了出來。他痛得哼呀哈呀的,通夜大家跟著睡不著覺。第二天早上一看,那兩隻手腫得鼓鼓的。組長這時改了口氣,柔聲和氣地說:「昨天給了你一點兒,都是為你好,請不要見怪。共產黨是坦白從寬,據實坦白,起碼先能把手銬爭取下來。」其他兩人也隨聲附和。那個青年說:「只是在學校時曾跟左翼同學吵過架,在老師那裡,曾說:『那人是共產黨』。就是這個,再想不到別的了。」組長想了一下說:「你不該避重就輕,不夠坦白,應該自己承認是特務學生,向老師檢舉別人是共產黨……」那個青年不肯承認自己是特務,組長又生氣了。「拍」地幾個耳光,那個青年也許看情勢不好,就改口說:「我承認就是了。」組長說:「早這麼說,不是就沒事了。」門外早就有幹部從蒙著一層粗紗的小口在張望,組長把情況向他作了匯報,不多時間,就有人叫那個青年出去。回來,他神態顯得很自然,手銬也取下了。
這段經過給我的感受是:組長的暴行,幹部是明知不問,組長的行為跟專制時代監獄的「炕頭」(南方叫「水鬼」)差不多,我的心情因此極其複雜而沈重。
新年,難得有幾個包子吃。想起過去在市場裡看到有人被捕,家中從屋頂到地下都被翻炒,不知我家又是怎樣,兒子已去哈爾濱,老婆這些天的生活不知是怎麼過的?因而心如刀割,難以下嚥。
大年初一,牢門嘩啦一開,「碰」的一聲又推進來一個莊稼漢模樣的青年。他一邊被推,一旁還問看守說:「把我送進來,到底為啥?」
這傻小子被那「組長」揍了一頓,邊揍邊問:「為啥?你自己明白,快說!」這個莊稼漢回答說:「我過年在親戚家賭了小錢,一出門他們就把我抓來。」
組長說:「過年賭錢的多著呢!為什麼不去抓別人,單抓你?是不是當過憲兵、警察、特務?」
莊稼漢說:「這些我都沒當過。不過……我只是在家鄉被王鳳崗(據說抗戰勝利後,在華北組織地方武力,假抗共之名,實際是共黨的特務。)編為一名鄉兵,哪犯什麼罪呀?」組長衝他鼻子一指:「那就是反革命,你知不知道?」
我當時確實覺得這個說法難解,很想接一句:「這個我可不明白!」但是話到舌尖又嚥了下去。
過了幾天,門開處看守叫我出去,然後用手向外邊另一個門一指。這個我明白,出了門,猛見五公尺處,有個衛兵,端著衝鋒槍對我高聲喊:向左走!就這樣地遵命轉了幾個彎,來到一個房間門口:「進去!背靠牆站著!」我一看一間大空屋子,很長,離我七八丈遠的地方放著一張檯子,後面坐著一個30多歲的人,旁邊還坐著個女書記。原來這就是「審訊」。
他點完香菸,開口第一句就問我:「張國卿和王利仁到哪兒去啦?」
張國卿是長春警備司令部督察處處長,王利仁是副處長,長春失守後兩人都逃了。
我回答說:「張國卿在哪兒我不知道,只聽說是逃走了。王利仁在北平『解放』前,街上遇著他,後來曾到他的住處去過兩次,但是他已經乘飛機逃走了,下落我不清楚。」
他又問:「王利仁當時住北平什麼地方?」
我說:「住後河沿。」其實我記錯了,實際上是北溝沿。
說到這,那名審訊員把手由左向右輕輕一擺,衛兵就下命令:「向左轉,回去!」
回到號裡,「組長」就問我到哪兒受審,我照實說了,他就說:「你是軍統。至少你跟軍統有關係。」
我問他怎麼知道。他說這兒審訊的地方各有不同,你去的那地方是問軍統案子的。
時間一晃,已到了2月16日,這天下午,忽然又提我,衛兵架著衝鋒槍,叫我進了一間空屋。這回是叫我面靠左牆站著,
並叫我:「要老實點,不許回頭!不許說話!」
接著就聽著進來一個人,並命令靠右牆站著。
以後又進來一個人,把我那1毛6分錢還給我。他過去問那個人:「你叫什麼名字?」
「我叫×××。」我記不清他說的是什麼名字了。
「乓」踢了他一腳:「他媽的!還不說實話!」
「我叫栗仲元。」
「你為啥改名換姓?」
「怕被捕嘛!」
我聽到那名幹部掏出盒子炮,把槍機一扳,對我說:「左邊那個過來!」就把我的左手和那人的右手捆在一起。又下令說:「不准互相談話。」出了大門,上了密封吉普車,兩個人押著,一下子就送到前門東車站,上了火車。
在車上又發現多了一個拿黑皮包穿中山裝的人,那兩個押解我們的人,有事就和他低聲密語,看來他是個頭子。
到天津喊下車,這時天已經黑了,街上行人稀少,他們催我們快走。我們就用競走式的速度前進。兩個膿包落後有十丈遠,緊跟著我們的那個右手插在衣袋裡,故意頂出一個尖尖,以示他在握著手槍。經過一路上的自然活動,我和栗手上的繩子就鬆了。栗就向我示意,脫繩逃跑這的確是個好機會。可是又一想,前面是個什麼去處,很是可慮,身上既沒錢,不但沒地方可投,如果被抓回,反而更糟糕。我便裝痴作啞,不作反應。
跑了很長一段路,到了一個大衙門,原來是「天津市公安局」。先按了指紋,就被送進「號子」裡。住了兩天,又同另外三個男女青年犯人,押上火車。2月20日晚,到了長春,用卡車送到了公安局。原來那三名幹部,就是由這裡派去,到平津兩地專程押解我們的。
長春市公安局拘留所,是個兩層的圓形建築,裡邊是一圈鐵柵欄,隔成一間間的房子,好像動物園的空心鳥籠一樣。看守在中間,上下各號一覽無遺。
我被關進樓上的一個號子裡。原有兩個人,一個是60來歲的老年人,一個是20上下的莊稼漢,兩人在那裡盤著腿正襟危坐,動都不敢動。我進去,他們好像不知道似的,我覺得很奇怪,小聲問他們:「怎麼這樣坐法呀?」
那個老頭兒用很怕人發覺的樣子向我低聲說:「這是反省,可不能隨便辭去啊!被人發現可不是玩的!我曾戴過紙手銬,那個滋味?哼!」
這個話很新鮮,我就問:「什麼叫紙手銬?你是幹什麼的?」
他用兩個手指一比劃,大約四五寸見方,接著說:「這是這麼大的一張紙條,上邊掏兩個窟窿,套在兩個大拇指上貼住,老舉著手,如果弄破了,就罰立正沒完。我曾經當過保長。」
我說:「是真的?你貴姓?」
他只是說:「紙手銬是我在來的那個地方戴過了的。」接著是搖搖頭,我明白他是不願告訴我他的姓名。這給我很大警覺,說話和動作,都加深了一層顧慮。
我是坐在他們兩人的中間,我看那個青年人,稚氣未退又滿身牛氣,老是納悶。在我認為有機可乘時,就低聲問他:「你是怎麼回事?」
他低聲嘀嘀咕咕地說:「日本投降不久,一天夜裡,老大哥跳牆進來,要強姦我的……我氣急了,冷不防一頓棒子把他打死,當夜就埋掉了,我就是吃的這個官司!」
我說:「你們弟兄,必是分了家了,你這大哥半夜跳牆,可真……」沒等我說完,他倆都情不自禁的笑了。那個老頭就問我:「你一定是從南方來的,他說的是蘇聯軍人!」把大拇指和食指做個八字手勢,「他們稱蘇聯是老大哥,東北老百姓也跟著成了習慣。」
我說:「那應該揍死他……」他倆便急忙使眼色,制止我再說下去。
我在這個號子裡住了18天,才被提審。審訊室是個普通式的長方形屋子。審訊員叫我坐在盡頭一張小孤凳子上,開口第一句話是:「你想不到你會有今天吧?」
這句話很不好答,我只好順著說:「是的,不曾想到我會被捕。」
他二話沒問,用手一指門口,「去寫材料。」
這個術語我還是第一次聽到,不解其何所指。我問了一句:「怎麼寫法?」他「哼」了一聲,「寫自傳嘛!從八歲起!」才明白是叫我寫「自供狀」。
寫材料室是個百來平方米的方形大屋子,一轉圈都是桌子,有20人在寫,我按照監寫材料人的指定地方坐下後,想到兩個問題,很難下筆:一、怕我和軍統局的關係,要惹起疑竇,糾纏不清。二、想起北平的家庭艱難情況,一心熱望交代完了就能回去才好。所以坐在那兒,對著攤開的紙,默然思考了一下。那個監寫員跑過來往桌子上拍搭一掌,指著我說:「這不是你當家的那個時候,坐在這兒擺架子!給我寫!」這雖然很夠受,但我很識相,二話沒說,拿起筆硬是開始了。中間,有時不知不覺停了一下,那個監寫員又開腔了:「怎麼?你又耍骨頭啊?」有了這個經驗,果然就提高警惕,很少停筆了。在上述兩種顧慮支配之下,軍統那段經過根本沒提,其他也是能簡就簡,重點只是放在「當八天縣長」上面。一共寫了3000多字,向監寫員交卷,就回號了。一心妄想釋放!
第二天一天沒動靜,我的想法趨於樂觀。第三天,吃完早飯就提審。一進門,審訊員就怒氣沖沖地說:「你想矇混過關哪?縣太爺!」隨向門外一喊:「來,給他戴上!」進來的就是那個提訊員,他先搬來一個鐵砧子,然後又一手提一個大腳鐐子,一手拿一支大錘子,用下巴向我一呶:「過來,坐在地上,把兩腿伸出來!」劈里啪啦,牢牢地給我砸上。審訊員對我一指:「回去!給我反省!」
這對我還是新經驗,一出門便摔個大觔斗,摔得皮破血流。嘩啦,嘩啦走了沒有幾步,提訊員又咆哮一聲:「你給我提著走!不許唏哩嘩啦的!」
回到號裡,兩個犯友,嚇得面色如土,一聲也不敢吭!各號的犯人也驚慌地朝我張望,全所我是第一個戴腳鐐的,這一戴,就是5年。
来源:《戰俘回憶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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