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委會主委邱垂正8日下午受訪時強調,擔任公職人員必須放棄其他國家國籍。(圖片來源:中央社)
【看中國2024年11月9日訊】(看中國記者盧乙欣綜合報導)針對民眾黨不分區立委名單第15名李貞秀有可能遞補成為首位陸配立委,對此,陸委會主委邱垂正8日表示,擔任公職人員必須放棄其他國家國籍,無論這個國家是否被中華民國承認。
綜合台媒消息,目前李貞秀在民眾黨立院黨團總召黃國昌的辦公室擔任助理,因為民眾黨不分區立委有「2年條款」,她後續有望遞補為立委,成為台灣第一位中配立委。不過,李貞秀因為有重國籍身分而引發爭議。
李貞秀則透過社群媒體表示,她持有中華民國國籍及身分證,並以台胞證往返兩岸,而她與家人並沒有共產黨背景,因此針對被要求提供「國籍放棄證明」而感到不合理。
李貞秀認為,此舉缺乏邏輯基礎,並呼籲民進黨如果堅持要求她放棄中國國籍,應該要先承認其國籍的合法性。她批評,此舉如麥卡錫主義般,是在歧視新住民及陸配。
李貞秀來自中國湖南,因婚姻來到台灣,並在台生活逾30年,從政前曾在多家電子業上市櫃公司工作,直至民眾黨創黨後,因崇拜黨主席柯文哲而加入民眾黨成為終身黨員,並於2022年投入地方選舉輔選團隊,後續被提名為不分區立委。
不過,民進黨發言人吳崢近日起底李貞秀背景,質疑她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恐存在國安洩露風險。
邱垂正8日下午出席第7屆「eye台灣win兩岸」短片徵選競賽頒獎典禮,並於會後受訪時做出上述表示。
邱垂正指出,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兩岸條例)與由內政部主管的國籍法並沒有衝突。依據兩岸條例21條規定,中國大陸人士在台設有戶籍滿10年,才能登記成為公職人員候選人。
邱垂正表示,這是為了保障原籍中國大陸人士在台灣的參政權及維護國家安全與自由民主憲政秩序的條文,因此才設有10年條款;如果選上,在擔任公職人員時,必須適用其他法律,即滿足國籍法要求。
邱垂正說明,依據國籍法20條規定,要擔任公職人員時,必須放棄其他國家的國籍,任何國家都一樣,無論這個國家是否被中華民國承認,都必須放棄當初原國籍,只能擁有中華民國國籍。
邱垂正還強調,沒有雙重國籍空間,這是國籍法的規定。因為公職人員與國家之間有緊密的忠誠及信任關係,不允許公職人員同時兼任其他要職,或是效忠其他國家。因此,擔任公職人員時,必須放棄原國籍,即放棄非中華民國的國籍。
邱垂正表示,台灣是一個民主法治國家,法律會保障國民依法參政權,當事人必須依法在任職前放棄非中華民國國籍;在任職期間如果發生法律適用疑義,或是有無法放棄的困難,應該向主管機關,即內政部請求協助。
邱垂正指出,法律精神在於避免發生忠誠衝突問題,如果真有適用性問題,內政部一定會處理或協助。他重申,台灣是法治國家,一切依法行政,並請李貞秀尊重現行法律。
陸委會副主委梁文傑7日在立法院備詢時也表示,根據《國籍法》規定,公職人員不可以持雙重國籍,並強調《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只是保障參政權,實際任職必須符合《國籍法》的規範。
梁文傑還表示,陸委會去年迄今對中國入籍人士參政權問題看法一貫,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只保障參政權,擔任公職則必須回到國籍法,而國籍法主管單位是內政部,因此內政部可能要有比較明確的解釋。
来源:看中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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