苛政猛于非典--致胡主席、温总理、吴委员长的求助信

发表:2003-05-23 2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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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闻胡锦涛主席提出"以民为先"的观点,深感胡主席对人民的诚意,不过各地府能够落实胡主席这一思想,才可说是人民之幸。民何以为先?我以为应以生存为先。本人是广州市市民,生活属中下阶层,这几年感觉广州的生存环境日趋恶劣,细想之下,原因除了市场的客观因素外,更主要的 还是林树森任内广州市政府施行的"恶政"所造成。何谓"恶政"?我以为就是政府不循民主途径,以国家暴力为依托,强行"扰民"、"祸民"的做法。以下看看林树森政府的所作所为。
一、2000年,不作民意咨询、不经人大讨论,就强拆广州市民家居防盗网 ,拆下防盗网无偿拿走,理由是不美观,造成许多市民家中被盗,侵犯了公民的财产权。
二、强行取缔广州市摩托车。早在一九九五年广州市就已停止对摩托车发牌,即使这样广州市八区摩托车数量仍达到53万辆,可见摩托车对市民生活的 影响是相 大的。摩托车不但是人们日常生活的代步工具,而且还是很多人的谋生工具,很多企业的业务工具,可以说广州今日的经济发展有相当一部份是靠摩托车跑出来的,摩托车支撑着相当多人的生计,这一点当官的无法体会。现在广州市政府籍着国家对摩托车使用年限的规定,通过对报废的摩托车(包括被盗、被抢)不予重新发牌的手段,强行取缔摩托车,不准广州市民使用摩托车这一便捷、经济的交通工具,这是为什么?!难道摩托车是非法的交通工具吗?那国家为何不取缔摩托车工业呢?如果说是环保、交通容量的理由,那为什么市政府到现在还鼓励买私车呢?到底是汽车的污染大还是摩托车的污染大?是汽车容易堵车还是摩托车容易堵车?这都是常识问 题,林树森在电视的记者会上说:"那些摩托车,修一修换几个零件又能在路上 跑 "。难道那样不好吗?广州市有几个人能象你林树森那样坐着免费豪华车,每月领着上万元高薪呢?就那样你还对摩托车看不惯、欲捏死之而后快,另一方面部分所谓公务摩托车不在取缔范围内,你公务可从用,老百姓就不可以用,那不是骑在老百姓头上拉屎拉尿吗?这是典型的阶级压迫。如果政府是通过民主的方式,如交由市人大讨论等,这还罢了,但市政府只是用强权的方式,强制人民不准用摩托车,那你这个政府不成了恶霸政府了吗?林树森口口口声声要将广州建成"国际化大 都市",以这种恶霸思维来建国际化大都市,简直是 痴人说梦。现在的国际化大都市,如伦敦、香港、台北、纽约、东京等,有禁 止摩托车的吗?没有!在伦敦驾驶摩托车就不用驾驶执照。我们不是反对淘汰旧车,不汰旧何以换新?但你得让人换啊。
三、强收微型汽车内环路费、郊区摩托车市区桥费,而不准其使用。现在广州1000cc以下的微型车和1000cc么上的小车一样市区的路桥年票都是980元,但微型车却不能行走主干道东风路和几十公里的内环路,郊区摩托车和市区摩托车一样要交八桥一隧年票180元,但郊区摩托车只能在晚上7点至早上7点才能进城,这样收了你的路桥费,又不让你使用。有司机说古时候土匪收了买路钱还让你过去,现在政府收了买路钱你还过不去。政府凭什么能白收钱?就凭强权,就凭国家暴力,如果有个人以暴力占有别人的钱财,那就犯了抢却罪,现在市政府强占人钱财,算什么呢?路桥的建设用的是谁的钱呢?是政府的钱吗?不!是人民的钱。对此交警大队的解释是:近来,内环路的车速有减慢迹象。就凭"迹象"二字就剥夺了公民的权利(此措施是2002年实行,但2003年收费仍是未变)。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宪法有歧视微型车、郊区摩托车这一条吗?
四、擅设上岗证、向弱势群体开刀。广州劳动和社会任障局抛开劳动和社会保障部2000年发布的 <<招用技术工种从业人员规定>>,擅自规宝一大堆只需简单技能的工种要持证上岗,如公厕管理、废品回收、书报摊点、缝补维修、电器修理 、 车辆保管等等,将政府的职能作无限延申,将本来<<劳动法>>规定的技术工种变为所有工种,对企业自主管理的职能强行干涉,这是进步还是倒退?政府的动机真是为了提高服务素质吗?如果政府只收2元钱工本费,就行使政府职能,向从业人员传 授<<公厕管理学>>,大家会相信你们是想来真的。但实际情况是一个证要办下来 所费不菲啊。以广州王府井百货大楼为例,一个<<中级售货员上岗证>>办证费为330 元。 你一个网罩下来,那就上百万人,那是多少个亿?这些人收入大多不过千元,向他们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你们保障的是什么?你们凭什么这样做?不就是凭 手里的行政权力也就是国家暴力吗?喂!广州的人大代表们,你们醒醒吧!不要再做"植物人 "、"隐形人"了。
广州有官员曾说:"非典不可怕,可怕的是传媒"。看看林市长是如何对待传媒的,在一次电祝直播的记者会上,林市长多次说:"你们传媒在那里炒"。2003年1月在记者会上因一名香港记者一句插问,他竟发火斥喝:"现在轮不到你发言,你别把你香港传媒的那种做法拿到这里,这是省政府迎宾厅!"即使记者有错,但作为一个地方首长能这样对待记者吗?国际化大都市的市长就这样?去年年底非典爆发于广东,二月份广州已出现许多患者,据<<羊城晚报>>2003年5月10日报道,2月27日广州有11位好朋友因一起吃饭互染非典,到医院医生诊断为感冒,因多日高烧不退到各大医院要求住院,均被以床位不定为由拒绝,到传染病院也被拒绝,最后说歹说才得住院。为什么连病人都觉得自己是非典病征,而医生却诊断不出?要求住院却被拒绝,试想这十一个人在那段时间会感染多少人?非典不就是这样迅速传播开的吗?林市长作为广州的第一把手,在次防疫工作中的所作所为和应负的责任不就很清楚了吗?
政府很大一部分职能就是物业公司的职能,人民才是业主,国家是人民的国家, 政府应最大限度地发挥民主的功能,而不应只用强权、高压的手段去对待人民,广州市 政府的施政就是滥用行政强制力。林树森一人坐遍市长、市委书记、人大主任几把高椅,真可谓中国特色的奇迹,董建华就没有办法既做特首、又做立法会主席。这样我们这些小百姓想改变这些"恶政"就更是难比登天,只好向胡主席、温总理、吴委员长求助了。
回想林市长的前任黎子流市长,任内没有一项难为市民的政策,上任伊始即宣布自行车可带小孩,可见其对广州人民的感情是发自内心的,对比林树森反差何其大。
E-Mail:[email protected]

本信已邮寄给三位领导人,不知能否收到。

拜托各位网友帮忙转帖,怎小老百姓要办点事不容易,欢迎各媒体转载(免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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