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永忠一案惊动北京最高法院 玄机何在?

发表:2003-12-06 1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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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林佳采访报导:
吉林省长春市网络作家罗永忠,由于在互联网上发表文章,今年六月份在家中被便衣警察秘密逮捕,今年十月中旬,长春市中级法院完成了初审,罗永忠被判刑三年,罪名是“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罗永忠不服审判,所以上诉至吉林省高级法院,出乎意料的是,在此期间北京市最高法院提审了罗永忠一案,吉林省高级法院的宋强(音译)法官向罗永忠的家属表示,此案已被最高法院提审,罗永忠的律师李建强也证实了此事。

李建强律师对本台记者说:“罗永忠这个案子,原来吉林省高级法院是想维持原判,我去交辩护辞的时候,那个宋法官就跟我说,很快我们就判,因为这个案子很清楚了,我说你们不准备再开庭了吗?他说不能开庭了,很快就可以判了,一段时候以后,我回了青岛,他们就给罗永忠的家属打电话,问为什么还没判呢?当时他的意思就是一两个礼拜就可以判了,那为什么还没有判?马上又把这个讯息透露出来说这个案子最高法院已经提审了,就把那个卷宗带走了,带到北京去了,这样的话,时间可能就要长一些了。”

记者:“那就是说他这个案子北京的最高法院已经给拿走了。”

李建强:“对,对,北京的最高法院拿走了。”

李建强律师也分析了罗永忠一案被北京市最高法院提审的原因,他说:“原来一般情况下北京最高法院不可能...,如果海外不知道罗永忠这个案子,很可能就跟以前很多的案子一样,简单地就处理完了,可能是最高法院发现这个问题了,觉得还有这么一个案子,在海外的影响那么大,我认为是这种情况,否则高院很明确,他没有说我们马上就维持原判,但他的意思是很明确的。”

记者:“吉林省高级法院也在书面审理,同时最高法院也在审理这个案子,是两个在同时进行,是吧?”

李建强:“不是,他是这样,最高法院给他订一个调子让高院做判决,不要高院按照原来他们的意思做判决,是这样。”

李建强说,北京市最高法院只是为吉林省高级法院在此案审理问题上订一个调子,罗永忠一案的当事人吉林省高级法院的宋强法官在接受本台记者采访时,当被问及本案被北京最高法院提审一事,他以微弱含混得几乎难以听清的语调说:没有。

记者:“罗永忠这个案子我听说最高法院已经提审了,这是不是真的?”

宋强:“没有啊。”

那么吉林省高级法院的法官宋强为什么要否认罗永忠一案被北京市最高法院提审一事呢?就此问题,本台记者访问了著名作家刘晓波先生,刘晓波分析说:中国政府机关一般不会直接出面落实一件事情,这也是中国的一个特殊国情。

刘晓波:“吉林省法院以前很少碰到过这样的事情,以前也很少有外国记者直接打电话到法院去采访,另外就是涉及到这种政治性敏感的案子,一般而言,中国的政务机关可以通过其他人的口来释放一些讯息,主办案子的机构他不会出面,在这个案情没有最后完全确定的情况下,这也是中国的一个特殊国情吧。”

(以上根据希望之声天下纵横录音整理)(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立场和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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