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新华社在全国所有媒体的重要版面上"联播了"一篇方立的文章:"宪法修改必须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特地在作者名字后面注明:"中央政策研究室副主任",以其官衔显示该文的权威性。
坚持中共的正确的政治方向?
什么时候中共有过正确的政治方向?
一九五四年中共第一部宪法第一条说:"中华人民共和国是人民民主国家";一九七五年中共第二部宪法改为:"无产阶级专政的国家",突出了专政;一九八二年中共第三部宪法又说:"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将第一部的"民主"与第二部的"专政"合二而一。
仅是最重要的政体问题,就有以上三种说法,一会儿突出民主,一会儿突出专政,一会儿又拼凑在一起,真是翻手为云复手为雨。
请间方立:以上三种政治方向究竟哪一种方向是正确的?现在中共究竟要坚持哪一种方向?
一九四九年中共的临时宪法《全国政协共同纲领》还说:"人民有思想自由",到了五四年第一部宪法正式颁布,却删掉了此条,于是中国人民没有了"思想自由";五四年的第一部宪法还说:人民有"有迁徒的自由",七五年的第二部宪法却把此条删掉了,于是广大农民失去了"迁徒"到城市的自由;七五年的第二部宪法增加了一条:人民有运用"大鸣、大放、大辩论、大字报"的权利。到了八二年第三部宪法,又删掉了此条,从此连贴个小字报也违法。第三部宪法还被邓小平删掉了以前几版宪法均有的人民的"罢工的自由"。
以上涉及人民的权利与自由,也说明一个政党极重要的政治方向,却看中共的脸色
一日三变!
请问方立,究竟是删掉思想自由、删掉罢工自由才是正确的政治方向?或是增加大字报等"四大"才是正确的政治方向?
五四年第一部宪法说:"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第二部宪法变成:"共产党是全中国人民的导核心。工人阶级经过共产党实现对国家的领导",即人民权力不是经过人大,而是经过中共才实现。
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谁?一会说:属于人民,一会儿说:属于中共?第三部宪法又重复了第一部宪法的说法:属于人民;而现在方立又代表中央研究室说:"无论是改革和完善党和国家的领导体制,都是为了改善和加强党的领导",看来又反复了第三部宪法关于中共是领导核心的老调?
以上说法反复无常,请问方立:究竟哪一种说法才是正确方向?
以上中共政治方向的反复无常,说明中共并不存在所谓的"正确政治方向",而是随着独栽者的个人意愿,随意决定其政治方向。
最典型的一例:一九七五年毛泽东突然提出不设国家主席,堂堂的国家宪法马上相应地修改;而四人邦狗头军师张春桥当时代表中共中央作"修宪说明",还厚着脸皮说:不设国家主席"符合全国人民的愿望"。
张春桥为第二部宪法作过修宪说明,他的名字只好永远留在中共的修宪历史上。
张春桥等四人邦曾经给"宪法修改"套上"指导思想";如今又由宠幸文人出面,要给宪法修改套上"正确的政治方向":
张春桥当年"修宪说明":"中国共产党是全中国人民的领导核心","马克思主义、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是我国指导思想的理论基础";
而今日方立说:"宪法修改要有利于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宪法修改必须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两者说法几乎一字不差!
江泽民的名言是与时俱进,而中央研究室的副主任出面给修宪定调子,却是如此烂调?与四人邦相比也没有一点新意?
这老调子,无非是:一、中共的权力要继续垄断一切。二、马列毛邓的伪科学要继续垄断中国人民的思想。
难道一个政党的政治方向,就是为了自己的权力?为了钳制人民的思想吗?
而中国人民值得再追随这种政治方向吗?
所以套上中共的政治方向,"宪法修改"永远找不到正确方向!
我只能为如此修宪而失望地叹了一口气,唉!
中国人民什么时候才能盼到真正的修宪?!
(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立场和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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