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抚顺拆迁不勘察 重建停工800户居民流离失所

发表:2004-02-23 2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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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编者按:中国东北辽宁抚顺一个小区的重建工程出现地基问题,导致这个地方的近800拆迁户两年来一直是无家可归。有当地居民认为,事件涉及当地官员疏忽,但一直没有官员因为事件受查处。亚洲时报在线特派记者前赴现场直击报导。

辽宁抚顺是中国的煤都,还曾经有过一个关押“战犯”的“战犯管理所”,后来这里又出了一个中国大陆数亿人民学习的政治榜样──雷锋。就是这个中国的“名城”,有官员竟然胡作非为,在拆迁前没有对工地的地基进行勘察,而导致一个小区楼盘的工地全线停工。这个地方的近800户居民苦苦相盼了数年的房子彻底的泡了汤,两年来一直是无家可归,而国家的损失就更大了──近6000万元人民币打了水漂。更让人不能接受的是,那些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的官员,却是毫发无损。

调查事件

2002年3月7日,正在兴建的“五洲花园”小区工程突然在一夜之间全部停工。该建设用地“经国家、省地质和建筑方面的有关专家勘察、论证、评审,认为永寿路住宅小区南、北两侧有断裂,不适宜建设永久性比较重要的民用住宅。”

792户拆迁户“即将住上楼房”的梦想随之破灭,而他们原来居住的家园此时已几乎成了废墟。拆迁户们于是陷入流离失所的境地。“为什么在拆迁之前没有查出问题?”直到现在,拆迁户也没弄明白,问题究竟出在哪里?

2001年4月29日,抚顺市新抚区永寿路小区的男女老少正聚集在村头的空地上,准备参加该地区的拆迁听证会,图纸上对小区未来美好的规划让每一个想改变现状的人激动。可是,其中一名居民李桂艳的想法,与大多数喜气洋洋的村民们有些格格不入:“这地方离西露天矿也就200多米,坑里一放炮,平房都晃悠,在这地方盖楼,能行吗?”

2001年9月6日,“五洲花园”小区举行了热热闹闹的奠基仪式。

欣喜只是短暂的,李桂艳的想法不幸变成了现实。2002年3月7日,在没有任何预兆的情况下,小区建设工程停工了,这时距离小区奠基的日子,仅仅过了6个月。人们于是产生了一丝不安,但随着房产局有关人员的一句“到时候肯定让你们回迁就得了”人们的心又安定下来。

2003年4月29日,抚顺市房产局等相关部门给拆迁户开了一个会,会上房产局局长史友成明确通知拆迁户“由于地质性灾害”问题,永寿路“五洲花园”小区将无法继续施工,792户拆迁户会得到“妥善的安置”,拆迁户们的美梦在这一刻永远地成了心中的“梦”。这一天距那个喜气洋洋的给拆迁户们带来梦想的拆迁听证会整整两年。

抚顺市有名的棚户区

事件的主角永寿路小区位于抚顺市新抚区,是当时抚顺市仅存的尚未改造的棚户区,老百姓给它的定位是“站前最后一块可以被利用开发的土地”。

由于多种原因,建国50多年来抚顺市永寿路从未进行过改造和拆迁,每到汛期,这里就成了一片“泽国”。1000多户居民只好往路上垫土。年头多了,小平房的窗户几乎和巷道平齐。形成了路比屋高、汛期水倒灌、几百人共用一个旱灾、配套设施严重残缺的局面。恶劣的生活环境让这里的居民苦不堪言。

2001年3月22日,当时的抚顺市市长彭益民来到永寿路小区。看到居民的生活环境后,彭市长和有关部门的领导当场决定从根本上改造永寿路棚户区,永寿路小区改造被市政府列入2001年为百姓办的12件实事名单。

随后,“五洲花园”小区建设的脚步在永寿路792户拆迁户的期待中渐渐有了雏形:大大小小的几十根水泥柱子在围□内拔地而起。到2001年底,已经有10栋楼的基础施工完毕,6栋楼完成了框架柱。

居民们的欣喜没有维持太久。后来居民才知道停建原因,“经国家、省地质和建筑方面的有关专家勘察、论证、评审,认为永寿路住宅小区南、北两侧有断裂,不适宜建设永久性比较重要的民用住宅。”

政府在拆迁中的操作

工程停建以后,抚顺市政府先后出台了两套补救措施───异地安置和货币安置。但老百姓想知道的是,是什么造成了今天这种政府被动、百姓不满的局面?

小区停建的主要原因是存在严重的“地质灾害”。“抚顺市有地质局、房产局,有规划院、有设计院,这些都是市政府在基建工程方面专业技术的职能部门,为什么在拆迁以后才知道地质存在危险?”这是拆迁户普遍存在的疑问。

只做了地震灾害评估

1999年国土资源部发布了《关于实行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通知》。《通知》要求:从1999年12月1日起,城市建设、地质灾害易发区内进行工程建设及其他有可能导致地质灾害发生的工程项目建设,在项目选址阶段必须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并作为该建设项目用地审查报批的手续之一。不符合条件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不予办理建设用地预审及审批手续。那么,“五洲花园”小区兴建之前为什么没有按此要求做?

永寿路“五洲花园”小区的开发商为抚顺市金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004年1月10日,我们在抚顺市房产局的存档资料中看到,开发商营业执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投资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规划设计定位通知书、拆迁范围红线图,各种手续一应俱全。“正是开发商取得了这些文件和资料,我们才给他下发了房屋拆迁许可证。”抚顺市房产局王副局长说明了下发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原因。

资料中还有关于“规划设计定位通知书”一项,其中的第4条要求:由于小区(永寿路棚户区)处于地质较为复杂地区,需进行场地评估,以及搞清地质情况,保证建筑安全。

“当时只做了一项地震灾害评估,中国政府在1999年曾下发过一个要求对建设用地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通知。但地质评估问题并不是由房产局负责。”王副局长介绍了当时的情况,详细情况需要到抚顺国土资源局了解。

地质灾害评估是补做的

“地质环境处的工作职能中包括地质灾害的防治。地质灾害评估是对地质现在和将来会不会发生灾害的预测。”国土资源局地质勘察环境处的施处长介绍说,不是所有的建设用地都需要做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这要根据地质专家掌握的资料来决定。她说:“专家决定需要做评估的,建设单位必须找有资质的单位进行评估,不然我们不会把土地批给他。如果不需要做,我们就告诉他免做评估,出一个表格,让他们去办手续。”

“在2001年4月23日,由国土资源局颁发的《规划设计定位通知书》中已经提到:该区地质较为复杂,需进行场地评估。而最后为什么没有进行评估就给开发商办理相关手续,允许他们施工?”面对记者的问题,施处长面露难色,称自己不了解当时的情况,同时她强调,国家的文件到市里时已经晚了。她说,国土资源部1999年的时候给省厅下发过一个要求评估地质的通知,不过《通知》到市里的时间已是2001年,当时永寿路已经开工了。

“文件1999年11月就转发到各市了,他们不可能接不到文件。在我的印象里当年抚顺永寿路动工后,抚顺方面才来人补办手续,想请省里的专家做评估。当时省厅感到很为难,因为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在房屋拆迁前就应该做,尤其在抚顺这样沉陷区多的城市,地质评估更应该做。2001年末,省厅的专家到抚顺进行了现场勘测,结果是该地区存在危险性的地质灾害,不适合搞建筑,并且专家还向抚顺市政府提出该项目工程停止建设的建议。此时距开工日期已过去了半年之久。”省国土资源厅地质环境处的郝春静主任否定了文件下晚一说。

“当时对永寿路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确实是补做的,时间大致在2001年年末。”参与后期评估的抚顺市地质评估专业部门,抚顺煤炭研究所工作人员申力证实了郝主任的说法。


亚洲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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