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雪评加法院下令扣押中国领事资产

作者:盛雪 发表:2004-08-02 0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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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安大略省高等法院日前向中国银行的多伦多分行发出通告,要求他们扣押中国驻多伦多领事馆副总领事潘新春在银行的存款,用于支付这名外交官被判诽谤罪的法律费用和赔偿,由于此案的特殊性质,在中加两国之间引发了一场不大不小的风波,记者严真就这一事件采访了时事评论员盛雪

记者:盛雪女士,您在多伦多一直在关注和追踪多伦多领事馆副总领事潘新春的案子的发展,最近这个案子有新的进展,您能不能把这个案子的背景向我们读者介绍一下。

盛雪:这个案子是起源于去年4月份,萨斯在中国和加拿大等国肆虐之后,因为加拿大当时受萨斯的影响有40多个人死于这个疾病,所以当地的一名居民叫做乔.契普卡,他本身也是个修炼法轮功的学员。他就向多伦多星报投书说,是因为中国政府隐瞒萨斯真相,所以才使得国际社会,特别是加拿大受到这场疾病的灾难,当时他也讲道,其实中国政府不仅仅是隐瞒萨斯真相,还有包括在国内镇压法轮功,镇压异己人士,封锁新闻等等很多事情都是在向国际社会撒谎。在这篇文章登出之后,中国驻多伦多的副总领事潘新春,也是以个人名义投书给多伦多的星报,一边他是给中国政府隐瞒萨斯真相作辩护,同时指责乔.契普卡是一名法轮功邪教信徒等等,而且说他在破坏中加关系。

记者:所以乔.契普卡就把潘新春告上了法庭。

盛雪:对。

记者:在今年的二月份有一个法庭的判决。

盛雪:对。法庭判决是在潘新春没有到庭的情况下,中间实际上潘新春一直也没有应诉,也没有到庭,那么法庭在他缺庭的情况下判他的诽谤罪行成立。而且同时判他要支付一千加元象征性的罚款,因为这是原告提出来的象征性罚款的要求,同时要支付一万元的法律诉讼费用。当然了,潘新春也没有对这个判决做出任何回应。

记者:所以这次有要求法庭作出动作,要求银行冻结潘新春的账号,来支付他的这些费用。

盛雪:对,所以就有了现在法庭颁出的财产扣押令,要求中国银行能够扣押潘新春一万一千加元来支付他的这笔罚款,那么当然了,中国银行也没有做到这一点,而是向原告的律师,还有法庭表示,潘新春的银行账号已经关闭,他们无能为力等等。

记者:这个案子,现在在加拿大已经成为了一个大的新闻,我们看到,在加拿大最大的英文报纸──环球邮报,在主要的篇幅报导了这一事件,现在显然有一些外交的交涉,加拿大政府如何表示呢?

盛雪:其实我想,主要看从潘新春的做法上引发的外交上的冲突,不管是一开始的诉讼,还是到最后的法庭裁决,包括现在的扣押令等等,他都没有予以回应,都没有按照法院的裁决作。

记者:他的理由就是,我是外交人员,我应该享有外交豁免权,好像加拿大政府外交部的回应不是这么说。

盛雪:对,他的公开的理由是因为它是驻加拿大的外交人员,应该是享有外交豁免权,但是加拿大的外交部对此有一个明确的说法,根据维也纳公约第55条的规定,任何外交使节必须要遵守所在国的法律,这是任何人都不能豁免的,而且当初安大略省裁决本身也明确的指明了这一点,也就是潘新春是以个人名义,在报纸上发表文章。他的这一做法,不是他作为外交使节应该做的,而是超出了这个范围,所以他个人应该为此承担责任,我想这当中无论他公开的说法是甚么责任,当中突现了两个性质:一个是中国驻外使节,不管是使领馆的人员也好,还是国有机构的人员也好,很大程度上他们都在海外执行着中国政府的命令,实际上中国政府的一个政府的模式,一个社会制度显然跟很多国家是非常冲突的。

记者:因为潘新春写了攻击法轮功的文章引发了这个案子 ,法轮功在60多个国家受到承认,在加拿大,政府也是支持的,所以这个案子才能在这个方面引发这样的结果,今天发展到这样的结果,中国政府觉得很不可思议。   

盛雪:所以中国政府在海外,都是把中国政府在国内所实施的政策带到海外来,特别是这几年对法轮功学员的镇压。在海外的这些使领馆人员,毫无疑问他们都在海外不遗余力在推动这样的政策,不管是对当地的媒体,还是对当地的华人社团,对一些个人等等,那么当然对法轮功学员的骚扰是很多例子了。像这些驻外使节人员可能本身并没有意识,他作为这样一个驻外使节应该怎么样的去尊重所在国的法律,而且他脑子只有想到上面的上司,我的领导,中国政府,还有中国领导人,在这个事情上是如何要求我的。   

记者: 我们从这个案子看到,第一个回合里面乔.契普卡的律师接到对方律师的一封信,信上这么写的,无论是中国政府,还是潘新春本人都不受加拿大法庭命令的限制。

盛雪:显然这是一个误解,其实我说这些驻外人员,他们所受的教育,培养要求等等,他们确实没有被告知,你如何去尊重所在地的法律,这当中突显的是他认为可以把中国政府对法轮功镇压的政策延伸到海外来。另外的一个性质就是说,他整个在这个过程中,所表现的态度,完全视加拿大的法律如无物。觉得我作为一个外交官也好,我作为一个中国政府派驻的人也好,我根本可以不理睬你,在这一点上它体现了一个中国驻外使节的一种专制心态,从这个案子可以体现出,中国的这种专制和加拿大这种法制是互相冲突的一个典型的案例。

记者:这次加拿大外交部表示,加拿大政府不能介入这个案子,在法庭颁布命令之后。好像中国政府,要求加拿大政府出面介入这个案子。

盛雪:对,中国政府,可能通过被告的律师发出了这么一个声明,表示希望加拿大政府能够介入这个案件,那么我想这是中国政府,对加拿大制度的一个误解,加拿大政府,无论如何也不可能介入到自己的法律程序当中去,在这一点上,加拿大的外交部也给了一个非常明确的一个答覆,特别是在这个案子当中,中国政府也表示如果加拿大政府不能介入这个案件的话,将会破坏两国的关系等等,我相信这种说法,我们在很多的其他事件中都已经听到,无论当时像,达赖喇嘛访问加拿大的时候,这便遇到外交冲突也好,中国政府都会搬出这么一个说法,你这样做会影响我们两国关系,当然其实暗指经济关系,但是我觉得这样一个做法在这个事情当中不能起到任何效力的。因为加拿大政府也不可能控制自己的法律程序。也不可能干涉自己的法律。

记者:加拿大外交部的发言人摩尔说:在过去两年中我们曾多次提醒中国驻加拿大的大使馆,介入加拿大内部事务是不能令人接受的。

盛雪:实际上这种做法,地地确确是在干涉加拿大自己的内政,当然加拿大政府是不可能接受这样的做法的,那么我觉得,这当中,突显的两个特点,一个是中国的这些驻外官员应该以此为戒,中国政府,不管他有甚么样的政策、策略、制度等。这些东西只能说在中国境内生效,特别是现在镇压法轮功学员这样政策,还有在国内的新闻钳制,对异议人士的镇压等等,都只能留在国内去生效。

记者:您刚才提到新闻钳制,被告潘新春当初就是因为诽谤罪,让我联想到也是最近发生的,原来的武汉市电视台台长赵致真,在美国被刑事起诉,罪名也是因为他诽谤,因为他在中国制作攻击法轮功的片子。所以乔.契普卡说,这个事情在加国的判决还是很轻的,赵致真以他这个地位在国内也是不可能被起诉,但是在国外被刑事起诉,面临着比这个判罚更严重多的惩罚。

盛雪:所以这两个案子,给我们两个启示:一个是,中国驻外官员不可能在他所在的国家这个地方把中国的政策带出来;赵致真这个案子正好给我们另外一方面的启示,就是说,中国官员哪怕你在国内,你也必须有一天承担这样的后果和责任。我相信法轮功学员在这两个案子中所争取的东西,是非常有意义的。今天这些事情的确有一些共同的原则和理念是大家认同的,不是说今天中国境内所发生的跟这个没有关系,相反是有关系的,现在不单单是赵致真了,好几个中国官员在海外被起。所以说,变成了,哪怕你是在中国境内,你的言行你的所作所为,都是有一天,你要为此承担责任,付出代价。

记者:那么再回来说潘新春这个案子,你认为下一步的发展会怎么样的走向。被判诽谤成立,被判罚款,现在又下令银行扣押他的存款,那么下一步他再不支付,会怎么样?

盛雪:我觉得,就像刚才讲的这个案子突显中国的这种专制形态跟加拿大的法制形态的冲突和对抗,那么我相信,加拿大的法制可以战胜这种专制行为的,特别是潘新春他现在还是在加拿大,在中国驻多伦多总领事工作,无论如何,加拿大的法律体系,是不容政治干预的,那么就看加拿大法院依照法律程序,法律系统,今后怎么样实施新的步骤,我觉得潘新春他在这个案子上,在最后一定要承担结果的。最主要的是要意识到,在加拿大权力解决不了法律的问题,这不像是在中国,中国一直是权大于法的这么一个社会。我希望潘新春也好,中国的驻外的其他外交官也好,一定要认清这一点。

记者:谢谢盛雪女士。

(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立场和观点)

来源:大纪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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