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署理行政长官曾荫权周三在立法会宣读声明,表示将提请中国全国人大就香港《基本法》第53条有关新任行政长官的任期作出解释。
他说,这样做是为免耽误新一任特首的选出。特区政府已经宣布于7月10日补选行政长官。
香港民主派的立法会议员指责政府为了尽快结束有关补选行政长官任期的争议,而走捷径提呈人大常委会释法。他们称这是对香港高度自治的一个打击。
香港多份主要报章也认同民主派的意见。《信报》说,这是香港法治的悲剧,也是香港政治的悲剧。
英文《南华早报》在社论中说:“他忧虑得没错,选举如果未能够如期举行将损害香港的国际声誉;但要求释法就是把紧身衣套在法庭身上,也不尊重固有的司法程序,这将造成更大的伤害。”
《明报》在社评中说:“我们不相信人大若不及早释法,行政长官选举便无法如期进行,补选特首便会‘难产’,这只是政府为了营造释法有迫切需要提出的吓人论调。”
“真正的问题是人大常委会若不赶在特区法院之前释法,特区法院可能会得出中央不接受的5年任期裁决,迫使中央炮轰特区法院,继而释法推翻法院的诠释。”
《星岛日报》的社论说:“经过七年三度释法,这个局面绝非市民甚至中央所愿见,所以如何避免释法,是包括政府、议会和司法界,以至整个社会上下都要反思的课题。”
《苹果日报》的社论说:“(特区政府)只是一心要达到本身的政治目的、只是一心要满足本身的政治需要,于是便提呈人大释法,希望藉 人大释法绕过香港的司法程序,避过司法制度对政府的监察及制衡。”
“像这种藉人大释法机制扩张行政机关权力的做法、像这种刻意削弱司法制度监察政府能力的做法,不是比过往两次释法所造成的影响更坏、更深远吗?”
不过,亲北京的报章却赞扬曾荫权的决定。《大公报》在社评中说:“特区政府在特首补选工作可能‘触礁’、出现‘权力真空’"的重大危机面前,如果仍‘前怕虎、后怕狼’,碍于一些不尽不实的质疑和压力而不敢履行职责,那就是令人失望的。”
自从董建华于上月辞去香港特首职务以来,对于补选产生的特首任期应该是余下的时间,或以新一任五年计算,香港各界一直有不同的意见。
目前,已经有香港市民就特首任期提出司法复核,希望透过香港的司法程序来厘清有关的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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