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署理行政長官曾蔭權週三在立法會宣讀聲明,表示將提請中國全國人大就香港《基本法》第53條有關新任行政長官的任期作出解釋。
他說,這樣做是為免耽誤新一任特首的選出。特區政府已經宣布於7月10日補選行政長官。
香港民主派的立法會議員指責政府為了盡快結束有關補選行政長官任期的爭議,而走捷徑提呈人大常委會釋法。他們稱這是對香港高度自治的一個打擊。
香港多份主要報章也認同民主派的意見。《信報》說,這是香港法治的悲劇,也是香港政治的悲劇。
英文《南華早報》在社論中說:「他憂慮得沒錯,選舉如果未能夠如期舉行將損害香港的國際聲譽;但要求釋法就是把緊身衣套在法庭身上,也不尊重固有的司法程序,這將造成更大的傷害。」
《明報》在社評中說:「我們不相信人大若不及早釋法,行政長官選舉便無法如期進行,補選特首便會『難產』,這只是政府為了營造釋法有迫切需要提出的嚇人論調。」
「真正的問題是人大常委會若不趕在特區法院之前釋法,特區法院可能會得出中央不接受的5年任期裁決,迫使中央炮轟特區法院,繼而釋法推翻法院的詮釋。」
《星島日報》的社論說:「經過七年三度釋法,這個局面絕非市民甚至中央所願見,所以如何避免釋法,是包括政府、議會和司法界,以至整個社會上下都要反思的課題。」
《蘋果日報》的社論說:「(特區政府)只是一心要達到本身的政治目的、只是一心要滿足本身的政治需要,於是便提呈人大釋法,希望藉 人大釋法繞過香港的司法程序,避過司法制度對政府的監察及制衡。」
「像這種藉人大釋法機制擴張行政機關權力的做法、像這種刻意削弱司法制度監察政府能力的做法,不是比過往兩次釋法所造成的影響更壞、更深遠嗎?」
不過,親北京的報章卻讚揚曾蔭權的決定。《大公報》在社評中說:「特區政府在特首補選工作可能『觸礁』、出現『權力真空』"的重大危機面前,如果仍『前怕虎、後怕狼』,礙於一些不盡不實的質疑和壓力而不敢履行職責,那就是令人失望的。」
自從董建華於上月辭去香港特首職務以來,對於補選產生的特首任期應該是餘下的時間,或以新一任五年計算,香港各界一直有不同的意見。
目前,已經有香港市民就特首任期提出司法覆核,希望透過香港的司法程序來釐清有關的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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