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可法无疑是一个民族英雄,但是否人如其名、名符其实呢?答案却是否定的。比起李广、岳飞、文天祥、郑成功甚至宋末同样驻守扬州的抗元英雄李庭之来,史可法只显〈名节〉,不见功绩。
南明重臣史可法,是一个地道的理学儒帅,只因为李自成攻占京畿、国君自杀,便从理学标准出发,弑君之仇,不共戴天,始终将李自成当作头号敌人,而根本不顾稍后满清入关,民族征服已成为首要危险的形势。在史可法的错误指挥下,南明政权白白浪费了一年(1644年三月至1645年三月)的时机,既没有乘虚出击满清,又没有及时加强防御,进退失据、战守皆废。及至满清击溃李闯,倾力来攻,江淮崩溃,扬州已成孤城,明军士气低落,兵少将寡,根本无能抵御十倍于己、拥有大炮的清军,此时死守扬州,如同坐以待毙。面对这种形势,清醒的统帅一定会放弃在扬州与敌决战,及时将主力撤出扬州,保存实力,将大部队化整为零,沿途袭扰清军。而野蛮的满洲人不战而下扬州,可以让扬州人民免遭屠戮之灾(多铎占领新城后,再次致书史可法诱降:“若好让城,不戮一人)。但是史可法完全为儒家忠臣标准的教条所左右,思维僵化,指挥明军坐以待毙、以卵击石、自取灭亡。他明知道满洲人极端野蛮邪恶残忍,抵抗会遭致屠城之祸,却在败局已定的情况下搞无谓的牺牲,史可法完全把〈忠孝节烈〉放在了扬州人民的生命之上。被俘后,由于敌人有尊崇之心,史可法明知道如果自己投降,完全可以促使多铎打消滥杀无辜百姓的念头,史可法却一心要〈成仁〉,他把个人的名节看得比扬州城一百万人民的生命更重要。
比起史可法在扬州的事迹,一个横向对比的鲜明的例子是:在美国独立战争中,1781年,困守约克城的英军统帅康沃利斯,在突围无果、败局已定的情况下,为避免军民无谓的牺牲,率八千英军向美法联军投降,把耻辱留给自己,把实实在在的福杫留给广大部下和约克城的广大居民。相比之下,康沃利斯将军是多么的人道和理性。
史可法以其中规中矩的行为成就了儒家理学的楷模,但这带来的实际效果却是南明永历政权的迅速败亡,明朝在南方的抵抗从此陷入群龙无首状态、彻底分崩离析。可以说,史可法的愚蠢理学教条行为,葬送了明朝的最后一线生机,还大大的累害了扬州人民。
儒家的〈宁为玉碎,不为瓦全〉、儒家理学的〈忠孝节烈〉用来鼓励个人上进、指导个人的洁身自好,或许有些积极意义;但用来指导国家事务,则是完全荒唐的。败局已定,顽抗只会殃及无辜、更加悲惨。生命权是一切权力的基础,人权高于主权,一切为了某个目标要人送命的理念都是站不住脚的,更何况为了所谓的个人〈名节〉而让国家、人民无谓地遭受更大的灾难呢?那只能是彻头彻尾的愚蠢! 可见,儒家和儒家理学价值观的羞耻标准,实在是反生命、反人权、反理性的剧毒猛药!儒家崇尚的虚荣,到了〈死要面子,活受罪〉的地步;儒家理学定下的羞耻标准,更是到了〈求取名节、坑杀活人〉的地步,成为一把不折不扣的〈以理杀人〉的精神屠刀。
〈以理杀人〉的儒家理学不仅埋葬了崇祯王朝,也葬送了明朝象南宋一样对抗金国一样,形成南北对峙局面的生机。
诚然,史可法坚定抵抗外族征服、不畏牺牲,这种精神值得中华民族永远景仰,但是他恪守儒家教条的虚荣和愚蠢,由此造成的惨痛失败和巨大的无谓牺牲,始终在他那民族英雄的光环上投下浓重的阴影。
可是,今天,有人还要挖掘和刻意提取史可法身上负面的东西,以维护一小撮不法分子的专制统治之用。今年五月,中共突然一反僵贼泯时代刻意淡化、贬低史可法、岳飞英雄形象和历史地位的做法,在扬州大搞弘扬史可法精神的活动,大树〈忠孝节烈〉观,但同时对三百六十年前在扬州罹难八十万冤魂讳莫如深、只字不提。
中共翻出儒家糟粕,灌输反人道的愚忠思想,借以维护其反动统治之图谋一目了然。同胞们对此应保持警惕,免得在弘扬中华文化的时候,误中中共的贼计。
曾节明 星期三 2005年6月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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