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鳗充斥 港府受到严厉批评

发表:2005-08-20 1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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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BC消息,香港媒体周六(8月20 日)以显著篇幅报道,约8成在市面上发售的鳗鱼含有致癌物质孔雀石绿,并严厉批评港府的卫生措施。

香港食物环境卫生署周五对全港的21个活鳗及鳗鱼制品进行化验,检查是否含有致癌物质孔雀石绿,结果21个样品之中,有18个含有孔雀石绿,受污染率达85%,大部分来自中国大陆,其中一些受到污染的鳗鱼甚至有中国卫生和品检部门发出的安全证明文件。

由于港府没有把孔雀石绿列为禁药,无权要求商贩回收有毒的鳗鱼和有关的制品。换言之,一些商户仍然可以公开发售含有孔雀石绿的有毒鳗鱼。

港府将定期公布出售有毒鳗鱼的食品工厂和餐馆的名单,并劝告市民避免进食鳗鱼和鳗鱼食品。

成立食物安全中心

卫生福利及食物局正草拟法案,将孔雀石绿列为禁药,并计划在下星期五(8月26日)刊登宪报。同时港府也计划成立食物安全中心,加强规管和检查在香港出售和生产的食物。

不过,虽然港府因应毒鳗事件作出补救措施,但仍是受到了媒体的严厉批评。

广泛流通的报纸《苹果日报》社论批评港府把关不力。“毒肉毒鱼停不了”。

除了有毒鳗鱼外,香港最近也有市民感染了猪链球菌,人们怀疑受感染的猪肉流入了市场。

"安全危机、健康陷阱"

《苹果日报》社论说,含有致癌物质的有毒鳗鱼不仅占绝大多数,发售地点遍布全港,而且包括许多有名的百货公司和超市连锁店,"严重的食物安全危机、健康陷阱,让人触目惊心"。

社论呼吁港府尽快修订法律,管制孔雀石绿的使用,强制商户回收和停售鳗鱼。并且改变过往"被动、后知后觉的做法,主动和定期检查食物,不时更新禁药和禁用化学物品的名单"。

《东方日报》引述一些市民的批评说,港府应该在韩国发现中国大陆的鳗鱼含有致癌物质后立即跟进,处理来自中国大陆的问题食品"反应太慢"。

《东方日报》社论批评港府"食物卫生标准落后,后知后觉、食物安全把关不严";《星岛日报》则批评港府应该可以在本周内立法管制孔雀石绿,但却留待下周才刊宪,并质疑港府是"尊重"立法机关,但这种追求形式的尊重,"极具讽刺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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