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鰻充斥 港府受到嚴厲批評

發表:2005-08-20 1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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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BC消息,香港媒體週六(8月20 日)以顯著篇幅報導,約8成在市面上發售的鰻魚含有致癌物質孔雀石綠,並嚴厲批評港府的衛生措施。

香港食物環境衛生署週五對全港的21個活鰻及鰻魚製品進行化驗,檢查是否含有致癌物質孔雀石綠,結果21個樣品之中,有18個含有孔雀石綠,受污染率達85%,大部分來自中國大陸,其中一些受到污染的鰻魚甚至有中國衛生和品檢部門發出的安全證明文件。

由於港府沒有把孔雀石綠列為禁藥,無權要求商販回收有毒的鰻魚和有關的製品。換言之,一些商戶仍然可以公開發售含有孔雀石綠的有毒鰻魚。

港府將定期公布出售有毒鰻魚的食品工廠和餐館的名單,並勸告市民避免進食鰻魚和鰻魚食品。

成立食物安全中心

衛生福利及食物局正草擬法案,將孔雀石綠列為禁藥,並計畫在下星期五(8月26日)刊登憲報。同時港府也計畫成立食物安全中心,加強規管和檢查在香港出售和生產的食物。

不過,雖然港府因應毒鰻事件作出補救措施,但仍是受到了媒體的嚴厲批評。

廣泛流通的報紙《蘋果日報》社論批評港府把關不力。「毒肉毒魚停不了」。

除了有毒鰻魚外,香港最近也有市民感染了豬鏈球菌,人們懷疑受感染的豬肉流入了市場。

"安全危機、健康陷阱"

《蘋果日報》社論說,含有致癌物質的有毒鰻魚不僅佔絕大多數,發售地點遍佈全港,而且包括許多有名的百貨公司和超市連鎖店,"嚴重的食物安全危機、健康陷阱,讓人觸目驚心"。

社論呼籲港府盡快修訂法律,管制孔雀石綠的使用,強制商戶回收和停售鰻魚。並且改變過往"被動、後知後覺的做法,主動和定期檢查食物,不時更新禁藥和禁用化學物品的名單"。

《東方日報》引述一些市民的批評說,港府應該在韓國發現中國大陸的鰻魚含有致癌物質後立即跟進,處理來自中國大陸的問題食品"反應太慢"。

《東方日報》社論批評港府"食物衛生標準落後,後知後覺、食物安全把關不嚴";《星島日報》則批評港府應該可以在本週內立法管制孔雀石綠,但卻留待下週才刊憲,並質疑港府是"尊重"立法機關,但這種追求形式的尊重,"極具諷刺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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