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拆他的金字招牌:李敖两次坐牢的真相

发表:2005-10-01 03:58
手机版 正体 打赏 0个留言 打印 特大

李敖走江湖数十年,在无限夸大自己同时,也营造一个无事不可公开的形象。他的文集,记录自述经历、亲友故事,个人私生活大展览,从大学拍裸照,玩美女到言必有性,但是在琳琅满目背后仍有不可告人的隐讳,这里只拆拆他的金字招牌:

一是两次坐牢。他在“我写北京法源寺”中说: “自一九七一年起,我被国民党政府关过两次,第一次十足关了五年八个月;第二次十足关了六个月,一共十足关了六年两个月,再加上被在家软禁十四个月,一共是七年四个月。”这道算术他多次演出过,由此自称“大坐牢家”,是两次坐牢的政治犯,媒体亦照抄不误,视他为因骂国民党而坐牢的作家。

第一次坐牢是政治问题但不是言论问题,因为他协助主张台独的彭明敏偷渡出国,而反共反台独是台湾“戡乱时期”的国策。换言之,李敖是涉及台独的“叛乱罪”而被捕。那时李敖有言论问题,但国民党的政策一般只是查禁出版物(也有例外,如柏杨是因言获罪入狱)。今天“高举”反独大旗的李敖对这次入狱当然“语焉不详”了。

第二次坐牢就更难以启齿。那是一九八一年八月李敖以“侵占财产罪”入狱六个月。侵占谁?他的恩人,老板萧孟能。此事大陆作家范泓今年五月已有专着《与李敖打官司》揭其始末。李敖利用萧孟能的高度信任将萧的房子、古董及字画等据为己有,包括一幅绢绸“乾隆御批”,李敖前妻胡茵梦曾出庭作证。此事当年在台港哄动一时,“无不认为李敖欺世盗名,见利忘义。”他自废武功,臭不可闻。

但是,李敖今天以斗士,名嘴之名,把两次坐牢笼统加在一起,还附加一年多软禁(实际为监视居住,出门跟踪),作为他反抗国民党高压政策的光环,自我加冕,骗倒不少人。

短网址: 版权所有,任何形式转载需本站授权许可。 严禁建立镜像网站.



【诚征荣誉会员】溪流能够汇成大海,小善可以成就大爱。我们向全球华人诚意征集万名荣誉会员:每位荣誉会员每年只需支付一份订阅费用,成为《看中国》网站的荣誉会员,就可以助力我们突破审查与封锁,向至少10000位中国大陆同胞奉上独立真实的关键资讯,在危难时刻向他们发出预警,救他们于大瘟疫与其它社会危难之中。
荣誉会员


欢迎给您喜欢的作者捐助。您的爱心鼓励就是对我们媒体的耕耘。 打赏
善举如烛《看中国》与您相约(图)

看完这篇文章您觉得

评论


加入看中国会员

donate

看中国版权所有 Copyright © 2001 - Kanzhongguo.com All Rights Reserved.

blank
x
我们和我们的合作伙伴在我们的网站上使用Cookie等技术来个性化内容和广告并分析我们的流量。点击下方同意在网络上使用此技术。您要使用我们网站服务就需要接受此条款。 详细隐私条款. 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