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酷刑特使人士在中国活动受阻

发表:2005-11-28 0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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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年来,联合国反酷刑机构一直希望能够到中国进行实地调查,在经过不断努力后终于得以成行。正在中国访问的联合国反酷刑事务专员诺瓦克除了到北京之外,还要前往西藏、新疆等地,参观一些看守所。
*UN专员实地考察获取信息*

诺瓦克专员此行的目的就是要到什窷i行实地考察,获取第一手资料。在为期两周的考察期间,诺瓦克到北京、乌鲁木齐、伊宁和拉萨等地方会见当地的官员和民间代表并且考察一些看守所。

诺瓦克表示,中国政府承诺允许他会见任何他希望见到的人,并允许他在事先不通知的情况下造访一些看守所。

*中国保证不骚扰与诺瓦克会见人士*

香港南华早报报导说,根据中国政府和联合国达成的协议,中国政府保证不会骚扰、威胁和惩罚与诺瓦克会见的人士。

但是诺瓦克指出,据他了解,有些想会见他的活动人士被阻止或受到软禁。他试图通过中国外交部解决这些问题,目前情况已经得到改善。

中国签署的联合国人权公约中包括1986年签署的《禁止酷刑和其他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处罚公约》,这项国际公约禁止监狱对政治犯以及其他犯人在拘留期间使用严刑拷打和进行虐待的行为。

中国国务委员唐家璇今年在第13届亚太人权研讨会上表示,中国要根据联合国宪章和国际人权文书的宗旨和原则,一切以人民的根本利益出发,促进和保护人权。

中国在今年4月发表的《2004年中国人权事业的进展报告》中称在押人员的合法权益依法受到保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47条也明文规定禁止司法工作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行刑讯逼供或者使用暴力逼取证人证言。

*实际操作中酷刑情况严重*

不过,密切关注中国人权情况的大赦国际驻香港办事处中国部负责人陈昕对中国实际破案程序中出现严刑拷打,或是虐待犯人的情况感到不安。

陈昕认为,中国还有一些其他的行政关押制度,像是劳动教养这种行政手段也是需要国际关注的,因为它涉及到违反国际人权的标准。

陈昕说:“因为它是没有透过法庭的程序而一个人可以因此失去人身的自由。而且在一些所谓劳动教养的地方,受到可能要求一些劳动这样子,或者是作为一种惩罚的手段,这些我们觉得中国政府需要特别关注。”

陈昕指出,很多人是因为抗议政府一些不公平的做法而被判劳动教养。

*中国公安普遍使用劳教制度*

一名被送到山西劳教所关押了3 年多的人士指出,当时最高人民法院裁定他没有构成犯罪,并且建议检察院撤诉。但是地区检察院撤诉以后,他在根本无罪的情况下被送到了劳教所。他还指出,他在那个劳教所每天都从事体力劳动,没有工资。在寒冷冬天还要从硝池把硝从水里面挖出来,每个人必须脱光膀子干。

这名人士说:“完不成任务他们怎么办呢?他们就要采取恐怖手段,用电警棍过电、铁丝抽,各种各样的体罚办法。有的觉得电警棍过电效果不好,完了把身上脱成光膀子浇上水,电流不是力量大吗,那样折磨人。”

*不经法律程序让人失去自由*

这名人士还表示,劳教本身就不合法,劳动教养本身就违背了法治的精神,每一个学员都没有经过法律程序就被公安人员的一纸文书而就失去了自由,被迫从事苦疫折磨,它与现代文明是非常相悖的。

他认为,一个人如果犯了罪应当进监狱而不是进劳教所。如果没有构成犯罪,只是轻微违法的话,应当予以拘留,或者治安处罚,而不应当长期失去自由,而且服苦役。

诺瓦克是第一位访问中国的联合国反酷刑事务专员。诺瓦克访问后将在明年向联合国人权委员会提交书面报告。诺瓦克的访问将在12月2号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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