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水良:国内朋友谈中国大陆器官贩卖

发表:2006-03-28 05: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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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为了保护国内朋友的安全,特隐去国内朋友姓名,并对本文有可能显示身份等等的地方,做了必要的删节和技术处理。

--徐水良 2006-3-25


徐水良先生您好:

最近看到有关器官贩卖的话题,忍不住要说两句。因为我曾经从事过药品方面的工作。因此,对于中国当局掠夺器官的传统,多少有些了解。

当然,我脱离药品工作已经有一段时间,所以我反映的现象,对于现在中国的人体器官贩卖可能不十分符合。我只希望我的意见,能为调查大陆器官贩卖的人士,提供一个可供参考的资讯,便满足了。

是这样的,对于外国经常猜测,中国是否掠夺死刑犯的器官之类的问题。很多大陆医药界人士都感到十分好笑。须知,无偿占有、摘取死刑犯和贫穷的病故者的器官,。在大陆医药界是尽人皆知的习惯性的做法,甚至一度被很多人,认为是天经地义的,何须大惊小怪的事情了。

所以,到现在还猜测,掠夺器官的事情是有,还是无,是十分可笑的。

在这里我想提供一个调查渠道。那就是从药品销售着手。

须知,器官移植是需要一些特种药品的。最长见的是“环孢酶素”,商品名为“山地明”。

这是一种免疫抑制剂。其用途在于:避免器官移植后的排异反映。因为,人体的免疫系统会自动的攻击不属于自身的外来异物。这会杀死移植来的肾脏,从而使移植失败的。

所以,要用免疫抑制剂,压制患者的免疫能力。“山地明”就是这种药品。好象10年前是两千八百多一瓶(口服型)。后来据说出了注射型的,便宜到几百一瓶。

记得,多年前,每当当局展开所谓的“严打”活动。或要开“公判大会”时,都会使各大医药公司,象过节一样兴奋,也象战备一样紧张。因为,这时不但要与医院拉关系,更要跟着医院与司法单位拉关系。能分到多少尸体,就直接关系到能买多少药啊!

所以,掠夺器官之事在大陆知者甚众,应该不难调查。比如,通过某种渠道,搞定个大医药公司的财务人员。查一下“山地明”的出货量,即可在一定程度上把握,器官贩卖的规模了。

不要听某些人的诡辩,他们可能说:“器官移植需要终身用药,很多山地明是给以前的病人用的”。没错,器官移植的确需要终身用药。但请注意,移植重要器官,如肾脏的人,是活不了多久的,他们没有正常人的寿命。

请想像一下,免疫能力本来就是人体不可缺少的机能。可为了移植,用药物生生压制住了免疫能力,那这个人还有健康可言么?

您知道,所谓“爱滋病”就是通过摧毁人的免疫系统而致命的疾病。

“爱滋”患者晚期,经常得卡拨西氏肉瘤。而这种病,是不会发生在正常人身上的。只有长期营养不良导致免疫系统受损,或器官移植者,才容易得这种病。(当然,他们的癌症发病率也远高于旁人)

所以说,移植了器官,与得了“爱滋”一样。而器官移植却不象“爱滋”那样有什么潜伏期。

以我的经验来说,一个肾移植患者,能在术后,活上三、五年就非常走运与罕见了。所以说,想把“山地明”的销售量,赖在以前的病人身上是很可笑的。更何况,有很多手术是给外国人作的。他们在术后不久,便不在国内用药了啊。

另外,也请不要仅将目光盯在重要器官的移植上。具我所知,掠夺的器官还可用其他的方式赚钱。这就要先谈谈大陆特色的药品准入制度了。

在大陆,药品如果想进入市场,当然要有批文。但如果你只将此药物在自己的医院里销售,则不需要什么批准。可以美其名曰:“制剂”。个大医院都愿意买自己的“制剂”。因为,成本与销售价格都是自己说了算。所以,“制剂”是医院暴利的来源之一。

比如:一瓶碘甘油(30毫升),加点别的什么东西(如红霉素),成本不到7毛钱。加上瓶子,也就一元多。可他买给患者时,收20元。

当然,这是简单的“制剂”。用人体的血、肌肉细胞、骨髓等物质搞出来的“制剂”。价格就更恐怖了。而且,患者的用药反映,也是科研报告的资料来源。

实际上就是用那患者做实验。听起来是否很恐怖?是的,我以前私下谈论这事的时候,很多人都不信。相信徐先生您也对我的话心存疑虑。因为这实在太传奇了,象恐怖小说。但,我请您找熟人去大陆的,规模较大的医院,(比如三甲类的)打听一下他们的“制剂”里,有关“干扰素”,“球蛋白”(不是白蛋白哦)、“转移因数”类的价格,与来源,即可的知。我没有编造什么。

大陆对死刑犯掠夺的决不仅仅是眼、心、肝、肾类的重要器官。其实如骨骼,骨髓,骨骼肌、皮肤等都有用的。

一般的来说大陆死刑及取器官的过程是这样的:

(声明,我不能保证下面描述真实性,仅是供您参考而已。因为,一、我本人没有去刑场现场参观的经历。都是听医生说的,但与我说这些事情的医生,有很多是有着去刑场摘器官的经历的。因此,即便有所演义,也想必离事实不太遥远。二、这都是多年前的事情,现在的情况如何,我可不知道。三、中国各地死刑方式有差别。我这里说的仅限于多年前的一个地区)

犯人跪在地下时,每个犯人属于那个医院(事先分配好的),那个医院的医生就要认清自己的人,并将救护车开到离那个犯人很近的地方,但人员不许下车。

枪响后,用最快的速度冲下车,将一塑胶袋套于死人头上(我们这里是射击头部的),并于颈部扎紧。目的是避免血流过快,为摘器官争取时间。也避免血与脑浆污染环境。

迅速将死人搬到救护车上,绝不允许在露天,及武警、士兵围观下动刀。(有些人描述的,在现场就地取肾的场面,我没听到过,可能他们说的是这几年的事情)

动刀时是有差别的,如果是大医院(可以做肝移植的那种)则在正面开始,剪开衣服后,在腹部倒上碘酒,用敷料(裁成方块的纱布)稍加涂抹消毒。便开刀取肝。这是最优先的,因为肝最娇嫩。必须先拿。

随后,翻过背部,在肾区开两个纵向切口,取两个肾。肾也比较娇嫩必须尽快取出。

然后,就放松了。如情况不紧可以开始取眼睛,如情况紧急(比如家属在外面哭天喊地)那么,回自己医院在取也没问题。眼角膜,肌肉之类的生命力强的很。

当然,如果是没能力做肝移植手术的医院,则直接从背部下刀。取出肾来就开车走人。所以先走的都是小医院的。

至于,怎么取心,我不知道,因为多年前,我们这里好象没有心脏移植的手术。

而且,刑场是封闭的。没有那个犯人的家属知道自己的亲属被分给那个医院。这也是死刑集中执行的原因之一。

另外,由于要眼睛的原因,枪毙犯人时,射击点要偏靠头部的上方。而且不能使用特制的子弹。据说国家有为执行死刑而特制的子弹,传言这种子弹的穿透力不怎么样,但杀伤力大,打上去不是一个眼,而是一个大窟窿。用这种子弹很容易使人的脑袋只剩一半,找不到眼睛了。尤其是在补枪的情况下更是如此。所以,从来不用。

结果是,在取器官的时候,经常出现犯人心跳未停的现象。医生的解释是:步枪子弹杀伤力小。在头上开了个小洞。虽然犯人肯定活不了。但延髓未坏死,故还可维持一段心跳。据说北京枪毙时,要有法医从犯人头上的洞中,伸进个东西搅一搅。可以减少这类现象。

当然,以上都是听说的。真实性如何我无法保证,而且是多年前的情况。一切有待验证。

最后,徐先生,我想请求您。我写这个东西,完全是给您参考用的。

如果您要引用其中的某些描述的话,我非常荣幸。但请您千万不要提我的名字。

我几天前就写好了这个,只是犹豫再三,到今天才鼓足勇气给您发出。谢谢您哦。哎!英雄还真不是说当就当的。惭愧!

祝您万事如意。

转自《网路文摘》(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立场和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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