惊现妓女的血泪卖身契(图)

发表:2006-06-11 17:41
手机版 正体 打赏 0个留言 打印 特大


妓女请领可执照申请书

妓院是个非常古老的行业。这第一个妓院的“总设计师”头衔,落到了春秋战国时代著名的宰相管仲头上。他挖空心思搞起了“国有色情企业”,利用妓女赚钱为国家创收。就因为这位名相这一大发明,后人嘲笑他的班子是吃“软饭”的。在当时内忧外患的情况下,官办妓院的妓女来自内外两条“供货渠道”:对外战争不断,俘虏的家属杀男不杀女,留下来就是为了给妓院补缺;对内处死犯人后他们的妻女也是该杀不杀,搞“刀下留人”的目的就是“开发利用”,用她们去扩充公家卖淫队伍。

  同样的“色情丑闻”在中国历史上并非独一无二。多少年以后宋朝的改革家王安石也在这方面有了“新举措”,他开创了酒馆和妓馆“合营”的新途径,把妓女和酒捆在一起“销售”,让妓女既卖酒又卖身,把国家对酒的专卖业搞得“有声有色”。

  进入明清两代以后,各种与此有关的史料记载又多又详实,北京作为政治中心和文化中心,同样也是中国色情业的中心,给一些人的“方便”创造了条件。这些为达官显贵和文人雅士打造的“风流场所”多分布在内城,官宅和妓院的数量总是成正比的,达官贵人多,要求“方便”的就多,使得妓院和妓女数量猛增。

实际上,妓院老板把妓院当成了“聚宝盆”,妓女的眼泪变成了他们财富的源泉。他们在这里毁了无数妇女,也腐蚀了许多有为的男人,还为社会添了可怕的梅毒和花柳病,妓馆和烟馆“双‘馆’齐下”,把当时的社会搞得乌烟瘴气。这妓院本身就是一座垃圾场,许多妓女在这里过着暗无天日的生活,待青春过后人老色衰,就被赶出院门,开始了更悲惨的晚年生活。


妓院转让合同之一。妓院物品有大到小,全部折价售出,包括妓女。


妓院转让合同之二。贴有“大满洲帝国”印花税票。

这个妓院名叫“百花堂”,按前面讲的标准“堂”表示高等级的,是不是有所“拔高”?如果是“以次充好”自己给自己“升级”,不够“堂”偏要叫“堂”,搞虚张声势失去了“回头嫖客”就是必然的了。因为妓院在中国有悠久的历史,这么长的时间应该有个“行业标准”了,违反“标准”的事也会受到惩罚的。


妓院转让合同之三。所有权转换需知会警察署等政府部门。

这两个文件是经过警察局验证的正式文本,在伪满洲国是受伪政府的法律保护的。

短网址: 版权所有,任何形式转载需本站授权许可。 严禁建立镜像网站.



【诚征荣誉会员】溪流能够汇成大海,小善可以成就大爱。我们向全球华人诚意征集万名荣誉会员:每位荣誉会员每年只需支付一份订阅费用,成为《看中国》网站的荣誉会员,就可以助力我们突破审查与封锁,向至少10000位中国大陆同胞奉上独立真实的关键资讯,在危难时刻向他们发出预警,救他们于大瘟疫与其它社会危难之中。
荣誉会员


欢迎给您喜欢的作者捐助。您的爱心鼓励就是对我们媒体的耕耘。 打赏
善举如烛《看中国》与您相约(图)

看完这篇文章您觉得

评论


加入看中国会员

donate

看中国版权所有 Copyright © 2001 - Kanzhongguo.com All Rights Reserved.

blank
x
我们和我们的合作伙伴在我们的网站上使用Cookie等技术来个性化内容和广告并分析我们的流量。点击下方同意在网络上使用此技术。您要使用我们网站服务就需要接受此条款。 详细隐私条款. 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