弃婴路中央惨遭车碾1个多小时

发表:2006-07-09 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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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刚出生的婴儿,竟被装在垃圾袋里丢弃在马路中央,惨遭车碾一个多小时,被发现时婴儿已死亡。昨日上午6时许,惨剧发生在闽侯上街金桥余盛市场边。目前,上街公安分局已立案调查此事。

垃圾袋里露出小手

昨日凌晨5时,余盛市场水果摊老板陈先生像往常一样到市场里摆摊,在他的摊位附近,他看到了一个红色垃圾袋包着一团东西被扔在马路中央,被过往车辆不断碾压。“当时以为那是别人丢掉的垃圾,所以也没太在意。”陈先生说。

“哎呀,人手。”一名提着菜篮的妇女一声尖叫,嘈杂的市场顿时静了下来。陈老板发现,那个红色垃圾袋被车辆碾压一个多小时后,袋子已经破了,一只婴儿的小手从袋里露了出来,婴儿身体已血肉模糊、不堪入目……

弃婴父母遭谴责

弃婴遭车碾压的事情在金桥一带造成了轰动,事发后有近500人赶到现场对此事议论纷纷,谴责丢弃婴儿的父母。

“天底下竟有这种狠毒的父母,真是太没有人性了。”附近店铺老板林先生满脸愤怒,“从来没见过一个人有这么惨的遭遇”。

卫生站的王女士说:“丢小孩怎么忍心往马路中央丢,还用袋子绑得紧紧的,这不摆明要让车子去碾压吗,这样的父母,就应该让法律来惩治他们。”

警方已立案侦察

接到群众报警后,闽侯上街公安分局民警火速赶到现场,并带去了法医进行现场鉴定,确定婴儿已经死亡。

上街公安分局一名负责人告诉记者,目前,该局已经立案调查此事,他们对现场的初步分析,还不能确定婴儿是在遭遗弃后死亡,还是在死亡后被遗弃。该负责人说,警方将发出协查通报,并发动群众举报(举报电话:22883142)。目前,婴儿尸体被冷冻处理,以便在确认犯罪嫌疑人后进行DNA鉴定。

婴儿父母已构成犯罪

福建元一律师事务所黄林锋律师认为,首先,从一般角度看,婴儿父母将其遗弃在马路,已经构成了遗弃罪。其次,若婴儿被遗弃前已死亡,而父母把婴儿的尸体丢弃在马路中,任凭车辆碾压,父母就造成了故意侵害尸体罪,应该受到公众舆论的谴责和法律的惩罚。

第三,若婴儿被遗弃前并未死亡,而被父母丢弃在马路中央,这就属于父母明知婴儿会被过往车辆碾压死亡,而放任或追求这种结果发生,可以认定为故意杀人行为。

他说,无论从哪个角度看,丢弃婴儿的父母都应该被追究刑事责任,因为婴儿被垃圾袋包裹后已无法辨认,碾压婴儿的车辆司机已经尽到谨慎注意的义务,他们并不够成犯罪。

来源:东南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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