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有根贿选与中国公民不合作运动

作者:吕耿松 发表:2007-01-18 0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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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12月25日,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红山农场选区选举人大代表,候选人名额有两个:一是红山农场党委书记兼场长丁有根,二是萧山区南阳镇某职业学校校长钱志力。据该选区的选民反映,这是上级故意这样按排的,因为上级的意图是要丁有根“当选”而不希望钱志力当选,而红山农场选区的选民只认识丁有根,不认识钱志力,也不了解钱志力。上一届的候选人也是这样按排的。在上一届选举中,丁有根顺利“当选”为萧山区人大代表,并顺理成章地“当选”为杭州市人大代表和全国人大代表。

丁有根何许人也?他是萧山一霸,是个集贪官、黑社会头子和奸商于一身“穿袍贵族”。据红山农场职工提供的资料,丁有根犯有十恶不赦的大罪:1994年,他伙同“党委一班人”贪污公款1.5亿元人民币,谎称被盗;红山农场原有耕地11300多亩,但自1993年丁有根当上党委书记兼场长后,至今已有3000亩良田通过“以租代征”手段非法转为建设用地并被低价出卖;1991年至1993年,丁有根与红山纺织实验厂供应科长成瑞宝勾结,通过宁波驻军的军舰大肆走私汽车、燃油、原材料、重型机器和奢侈品(成瑞宝的哥哥成瑞中是原浙江省委书记、公安部长王芳的警卫员,后来升任为宁波市委常委、军分区政委);2000年,丁有根把价值1.4亿元的红山化纤厂重新注册为价值1900万元,再转资给亲属;丁有根和他的“一班人”大肆收受人民币、房产等贿赂,个人财产都达几千万乃至上亿元;利用犯罪所得,大肆向上级行贿,等等。经过13年多的苦心经营,丁有根已经把红山农场变了一个针插不进、水泼不进的独立王国,变成了一个把触角伸到杭州市和萧山区党政、司法、工商、金融各界的黑社会。丁有根妻子周凤珍,是红山农场红山农场妇女主任兼党工办副主任;其妹周凤娟,也是红山农场的主要干部。红山农场有30多家企业,但主要企业是丁有根妻弟周凤剑的红剑集团,全农场有三分之一职工在红剑集团上班。因此,红山农场实际上成了丁有根的家族企业,丁有根成了萧山乃至杭州最有权势的人物之一,是一个地地道道的“东霸天”。 1994年至1997年,红山农场职工多次检举揭发丁有根的罪行,428个职工联合签名,推举丝化印染厂职工裘金友为代表,向上级机关(省委、省纪检委)对丁有根等腐败分子进行举报揭发,并先后8次去北京上访。但职工们的检举遭到丁有根无情的报复,参与举报的17个职工被开除,裘金友被打成“精神病”关了208天,后来写了保证不再举报丁有根的保证书后,才被放出来。

因丁有根在当地民愤实在太大,如果让选民自由选举,恐怕没有一个人会选他为“人民代表”,这一点丁有根自己也心知肚明。因此在每次“选举”中,他都使用了不法手段。在上一届“选举”中,丁有根动用了红山农场党委、场部的所有干部和农场联防队的全部队员以及下属企业的法人代表到选举现场督促“选举”,强廹选民选谁不选谁。但那次“选举”太赤裸裸,尽管丁有根当上了区里、市里乃至全国的“人民代表”,但毕竟“名声”不太好。所以这次“选举”,丁有根按照胡锦涛总书记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精神,没有直接动用联防队,也没请公安机关帮忙,而是给投票“选举”他的选民以“奖励”:每投他一票,给予人民币20元。为此,丁有根的妻舅周凤剑带了几十个小兄弟鞍前马后地忙了一段时间,挨家挨户地动员。不过,由于底气不足,丁有根还是留了棉里藏针的一手:他私底下放出空气,谁要是不投他的票,就别想在红山农场再呆下去。正是胡罗卜和大棒的双重的作用,丁有根再一次高票“当选”为萧山区“人民代表”。红山农场的职工敢怒不敢言,他们打电话给杭州电视台、萧山电视台等媒体,要求媒体采访,把贿选曝光。上述媒体大概有说不出的苦衷,没有任何反应,倒是海外的《大纪元》等媒体对这事进行了报道,但没有迹象表明这触动了丁有根一根毫毛。眼下,丁有根正踌躇满志,满怀信心地准备连任下一届的杭州市人大代表、全国人大代表。

丁有根式的“穿袍贵族”,在中国的所谓人民代表中为数不少。根据中国的选举法,人大代表候选人主要有三个来源,一是由中共党委机关、政府部门直接“推荐”的,二是政协、妇联、工会、共青团等中共附属社团组织提名的,三是由民众个体提名或自荐,其名字不印在选票上,由选民自行填写的,一般称为独立候选人。事实上,第三部分人只是陪衬而已,很少有人当选。笔者以前在单位工作时,曾在两届人大代表选举中被学生推为代表候选人,但在随后的选民小组长会议上,马上就被涮掉。“选民小组长”都是有来头的人,在我所在的那个选民小组,小组长是个党支部书记(两届都是党支部书记,但不是同一个人)。选民小组长会议在选举中具有决定作用,候选人一般是在这个程序中确定的。被确定为候选人的人,大部分是党委按排好的,或者是经过组织部门考察过的,小组长会议也只是个形式,因为由党支部书记或部门负责人组成的选民小组长会议不可能不执行党委的决议。据有关资料披露,中国的人大代表90%以上是中共党员干部(近年来比例可能有所下降),其次是“穿袍贵族”,再是明星大腕之类,真正的人民代表,那是少之又少。“穿袍贵族”是法国大革命前专制时期法国社会中一个特殊阶层。他们原先是一些发了财的商人,本来没有政治地位。由于法国专制政府允许这些商人花钱买法官职位,所以这些人只要向政府交了钱,就可以得到一个相应的法官职位。尽管这些人没有法律知识,无法当好法官,但他们整天穿着法官袍,装腔作势,招摇过市,所以老百姓轻蔑地称他们为“穿袍贵族”。这种情况与我国今天的一部分“人民代表”十分相似,丁有根就属于这种“穿袍贵族”。如今我国人大代表名额中,绝大部分被官方垄断,民间名额则被穿袍贵族垄断。

为了打破中共官员和穿袍贵族垄断人大代表名额的局面,近几年来民间的一些独立候选 人作了不少尝试。独立候选人最活跃的是湖北省,中国最著名的独立候选人是姚立法和吕邦列。姚立法是湖北省潜江市实验小学教师,从1987年开始,他以普通公民身份自荐竞选潜江市人大代表职务,在13年4届选举中,历尽曲折,屡败屡战,终在1999年当选为潜江市第四届人大代表,成为中共建政以来最早的自荐竞选成功的人大代表。姚在任潜江市人大代表的5年中,提交对一府两院的建议、意见和批评187件,占大会收到的建议案总数459件的38%;平时所做视察调研、为民请命之事更不计其数,足迹遍及潜江的城镇乡村,在当地享有广泛的知名度,被当地老百姓呼为“姚代表”, 被海外媒体称为“中国草根民主布衣代表”。但姚立法竞选成功引起中共当局和穿袍贵族们的憎恨,用种种手段对他进行廹害,并多次遭人殴打。2002年12月,姚立法试图竞选省人大代表。但在竞选前的半个多月里,潜江市的电视台、报纸、电台造谣,天天宣传说他偷窃了国家机密文件。此外。姚立法还不断接到恐吓电话,要他停止普法活动,否则“没有好下场”。2002年12月3日,他正走在街上,被4个不明身份的年轻人迎面暴打一顿,打得他脊椎骨骨折。由于当局的阻挠,姚立法在2003年11月的市人大代表的选举中“落选”。但他没有气馁,继续准备本届人大的竞选。没想到的是,2005年7月1日,姚立法又被人打断了肋骨。2005年11 月3日,姚立法正在给竹根滩镇群爱村的几十个农民宣传选举法,5个手拿板凳和菜刀的壮汉冲进屋来,将他打翻在地。他当场被打昏,到医院抢救后才脱险,头上缝了3针。2008年11月8日是潜江市人大换届投票日。早在9月21日市选举工作会召开的第二天,姚立法就被学校和公安、国安的人跟踪,学校规定他上班时间不许出校门,白天在校内走到哪里都有个体育老师跟着,不许他跟人谈论任何与选举有关的事,下班后有警察派人不间断监视,不许他接触群众,不许散发任何竞选材料。教育局一位副局长公开说:“我们只有请人把你打得住院了,才可避免你去搞地下活动,我们才能完成任务。”

吕邦列也是湖北人,2003年自荐当选上湖北省枝江市人大代表,成为中国以独立候选人当选的第一位农民。但在前不久的换届中,为阻止他参选,枝江市政府竟花费了纳税人100万元的公款。据吕邦列回忆,去年(2006年)6月,他从北京打工回来,准备竞选下届人大代表连任,但一出门就有两三个人贴身监视跟踪,到10月份跟踪监视的人就更多了,最多时有20人。在8月和10月份,他还两次被人殴打,报案后无人过问。在吕邦列所在选区附近的8个村子里,每村都有10人左右的选举干部在那蹲点,每村都有10-20人左右的巡逻队,专门阻止吕邦列和他的朋友发放竞选材料,与村民接触。他所在村的村干部更是明确指示:谁也不准选吕邦列。12月9日投票那天一大早,派出所所长带着五六个人来到吕邦列家,不许他去投票。他们把他弄到车上,然后把车开往派出所。结果吕邦列也在这次选举中没有选上。

与姚立法、吕邦列遭遇相同甚至更惨的还有孙不二等泛蓝联盟的成员。姚立法表示:“今年全国500多名独立候选人参选,至今没有一人当选,其中很多人还被公安、国安绑架、拘留、殴打,这在以前是没有的,尽管越来越多的人参与到基层竞选中来,独立参选面临的困难还是越来越大了。”

鉴于独立候选人主动参与竞选却遭到当局横加阻挠和廹害,广东律师唐荆陵、广西律师杨在新、河北异议人士蔡陆军等于2006年9月倡导了中国公民不合作运动。运动发起人唐荆陵是湖北省荆州市弥市镇姚家村人,1993年上海交通大学毕业后分配到广东汕头,1998年考取律师资格,2000年3月进入广东华之杰律师事务所担任专职律师。因2005年8月底介入太石村罢免事件,华之杰律师事务所在中共当局的压力下将唐荆陵解聘,他的律师执业证一直被停用至今。

2003年底,唐荆陵就开始考虑参加2007年的换届选举,希望到时竞选人大代表。在随后的几年中,他为此做了一些准备,并和一些朋友进行了交流。但到2006年8月底,他放弃了参加竞选的想法,因为从他的湖北老乡那里不断传来独立候选人参加竞选过程中的一些坏消息,使他感到在中国这样一个独裁国家,实行真正的民主选举,真是难于上青天。与其飞蛾扑火一样地参加“竞选”,倒不如声明放弃这张所谓神圣的选票。他认为,这一票也许根本不能反映哪怕一个乡镇长候选人的名字,但是,即使是国家主席的合法地位也是由这一票赋予的。这一票实际上为以后的所有间接选举奠定了合法性基础,从而使这个不合法的政权有了合法的借口。于是,一个公民不合作运动的想法在唐律师的脑海中诞生。

中国公民不合作运动原来叫“八毛钱赎回选票行动”,用唐荆陵的话来说,叫做用八毛钱赎回自己的宝贝。具体做法是:发一个声明,声明本人决定在 2007 年的换届选举中,不参加本选区选民登记,不去领取选票,不通过任何方式参加本次投票(如,唐荆陵,广东省汕头市龙湖区选民,决定在该地 2007 年的换届选举中,不参加选民登记,不去领取选票,不通过任何方式参加本次投票);然后将上述声明用平信(八毛钱)或电子邮件、手机短信、传真等方式送交给所在省份的“八毛钱赎回选票行动”的义工。义工再将这些声明汇总,对外发布。要须利地开展这个行动,首先要有一批志同道合的义工。唐荆陵将这个征集信和一些必要的附属文件通过私下募集的方式发给朋友们,请他们参与到发起中来。到2006年9月27日,总共有30人参与了前期发起,这些人成了最初的义工。根据蔡陆军的提议,“八毛钱赎回选票行动”改称“中国公民不合作运动”,这个称法更易为大家所接受,也更突出主题。

中国公民不合作运动参加者由最初的17人,经过4个月后,已发展到214人,范围波及到近30个省份。据唐荆陵说,一位卓有声誉的朋友在一开始看到这个文本时,就指出整个行动最终能达到100人就不错了。看来这个结果已超出了发起人原来的预期目标,这也说明公民不合作运动的在中国的可行性是存在的。北京自由作家王德邦先生在《中国非暴力不合作运动的新探索——话说“八毛钱赎回选票运动”》一文中高度赞赏了公民不合作运动,他说:“这是一个拒不参与虚假选举,不充当傀儡民主,珍惜自己的选举权,进而将自己提升到现代公民意义的一种自醒、自救、自尊、自重的维权运动。……在今天,这种将自己权利当作权利的,不与极权合谋的举动,就是现代公民意识觉醒的运动,是极具意义的,值得一切关心中国前途命运人士去关注、支持、参与。”

长期以来,中国共产党盗用选举制度,为自己的非法执政制造合法的根据。它劫持选民,盗窃选票,强奸民意,往自己脸上贴金,称自己为人民政府,实行独裁统治。中国公民不合作运动的兴起,将共产党真独裁、假民主的面目大白于天下。可以肯定,在未来的日子里,参加公民不合作运动的人会越来越多,它将对中共的独裁统治形成巨大的冲击波。

(原载《民主中国》2007年1月16日)

(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立场和观点)

来源:民主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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