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避缴费 重庆充斥假冒军警车

发表:2007-01-19 0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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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报导,由于中共军队和武警部队的车辆可免交过路、过桥等通行费,在利益驱使下,中国大陆有些车主便假冒军警车以逃避缴费,类似现象近来在重庆高速公路上日趋严重。

新华社报导,近年来行驶在成渝(成都至重庆)高速公路的军警车辆快速增加,一天最多可达一千五百多辆,其中军用货车三百五十多辆,而车辆吨位也不断大型化。

据估计,重庆总长七百五十公里的高速公路上,假冒军警车辆每年逃避通行费总计人民币四千多万元。

调查显示,通行在重庆高速公路的军车,部分车辆的车型超出共军四总部二零零四年联合通知规定的“自购顶编和限额使用军车号牌的车辆,仅限于军队已装备的主要车型”。

重庆高速公路发展公司营运部经理俞舒表示,假冒军警车辆不接受地方公安、交通部门管理,不交相关税费,超限、超载几乎无人敢过问,部分不法商人趁机钻漏洞,逃避税费。

此外,假冒军警车辆严重超载并压低运价,对其他正常参与运输市场竞争者明显不公。有的假军警车还参与民用物资非法营运活动,车况差,容易引发交通事故。

报导说,为了打击类似犯罪活动,去年七月起,由共军总政治部保卫部发起,军方及地方有关部门在北京、上海、辽宁等九个省市展开打击盗窃伪造军车号牌专项工作。

重庆高速公路发展公司办公室主任周竹表示,假军警车大量出现,关键在于地方公安机关和高速公路管理部门对军警车没有管理权,凡涉及军方车辆必须由部门和武警出面管理。

共军总政治部保卫部有关负责人说,中国刑法和司法解释对于盗窃、租赁军车号牌行为的定性和处罚不明确,使得司法机关在处理这类案件时无法可依。

他认为,军方和地方执法机关对查处假冒军车管辖权限不清,行政法规对伪造、买卖、使用军车号牌等违法行为的处罚程序和法律职责缺乏可操作的具体规定,执法机关对查扣假冒军车往往“以罚代法”,使得打击假冒军车的工作陷入“查扣-罚款-放行-再查扣”怪圈。

来源:中央社台北十八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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