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重庆要强拆钉子户:业主要价曝光

作者:甘雨 发表:2007-03-31 1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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沉寂了几天的重庆钉子户又开始热闹起来。传说重庆市政府二十九日要强制拆除钉子户,中外媒体顿时再次活跃起来,纷纷把注意力又转到重庆。

  据《广州日报》报道,二十八日吴苹受访时说,法院已给她发通知,要求她最迟二十九日搬迁,否则要启动强制拆迁程序。她说:“我是不会妥协的,我要捍卫自己的房子,我要坚持到底。”

  与此同时,重庆“钉子户” 要价亦首次曝光。“提起这位拆迁户,我们完全是心力交瘁。”杨家坪鹤兴路片区拆迁改造项目法人─重庆市正升置业有限公司开发部经理王伟沮丧的说,“我们公司的损失已达三个亿,每天只是资金利息就六万多,原来承诺三年交房,现在看来至少要滞后二年,还需要双倍赔偿过渡安置费。”

  据王伟介绍,杨家坪鹤兴路片区拆迁改造项目原有的房屋绝大多数是上世纪四十、五十年代修建的,经专业技术部门鉴定,百分之八十左右的建筑是危房,并多次发生火灾和垮塌事故,是市、区两级列为消防安全、房屋安全重点监控及整片区。二零零四年九月开始拆迁,到二零零六年十月,就剩杨武一户了。

  “我从头到尾参加了公司与该拆迁户有关的各种工作。两年来,我们和吴苹协商了四十次左右,奇怪的是,该房屋的户主登记名字──杨武从来没有露过面,到现在我们也没有见过面,都是其妻吴苹和我们打交道。”王伟说。

  王伟皱着眉头介绍,最初的拆迁方案中没有原地安置这个选项,因为整个裙楼都是规划的大型商场,无法分割。但是,“吴苹告诉我们那是她们的祖宅,风水好,换了地方会影响后人,要求按被迁房屋原位置、原朝向、原面积进行安置。”

  后来拆迁户方又追加了一些条件:一、从一九九三年三月──二零零四年十月,拆迁人需按每月三万元进行额外赔偿,共计赔偿四百一十四万元;二、从二零零四年十月──二零零六年九月,拆迁人需按每月四点六万元进行额外赔偿,共计一百零七万元;三、拆迁人需对其屋顶八十五平方米给予补偿(经查:其屋顶八十五平方米系违章建筑);四、拆迁人需对房屋中“被盗”物品赔偿十二万元;五、拆迁人需对房屋装饰补偿十八万元。

  “除了给房子,这一共还需五百多万,例如“被盗”物品需赔偿十二万元,吴苹坚持她的一百多双鞋子和高级羊毛地毯等物品被盗都该由我公司负责。”

  王伟对大公报记者说:“其实,在二零零五年我们也谈过货币安置,按照国家城市房屋拆迁安置补偿政策制定的《安置补偿方案》核定的二百四十七点七五万元赔偿。吴苹说她从来不管那个政策,“你大胆的往上喊价,喊到我说停就马上签协议。”

  谈到网上很多人对吴苹的支持,王伟说:“我看了觉得很伤心,但是也不怪网友们,他们对拆迁的法律法规不熟悉。这个项目因为一个拆迁户拖延了两年多,她可能就是想拖垮我们,让我们实在承受不起了才好答应她的高价赔偿。”
(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立场和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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